2004年7月21日菏泽市政府防指转发胡锦涛指示

知识类型: 事件
查看原文
知识出处: 《菏泽黄河大事记》
唯一号: 151832020220005085
事件名称: 2004年7月21日菏泽市政府防指转发胡锦涛指示
文件路径: 1518/01/object/PDF/151810020220000018/001
起始页: 0410.pdf
事件类型: 社会事件
起始时间: 2004年7月21日
结束时间: 2004年7月21日
发生地点: 菏泽市

事件描述

2004年7月21日菏泽市政府防指转发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针对一些地区发生严重洪涝灾害,胡锦涛于7月17日作出重要指示:“请向奋斗在抗洪一线的广大干部、群众及解放军、武警官兵表示慰问!要做好防范更大洪水的准备,确保安全。要妥善安排好转移群众的生活。”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同日批示:“在全国已进入主汛期的防汛关键时刻,(胡)锦涛同志对防汛抗洪救灾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级防总和民政部门要迅速贯彻落实,对防汛抗洪和救灾工作进行再部署、再落实,确保安全度汛,妥善安排好灾区群众的生活。”7月18日夜,山东省省长韩寓群结合山东黄河防汛情况,就解决滩区救灾、防洪工程安全、险情处理、滩区供电、防汛队伍落实、救灾物资调配等问题提出处理方案,专题拟出“关于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的批示”,并请省委书记张高丽批示。菏泽市政府防指根据指示,要求各县(区)政府防指抓好各项防汛措施的部署和落实,确保2004年安全度汛。

知识出处

菏泽黄河大事记

《菏泽黄河大事记》

出版者: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

《菏泽黄河大事记》是《菏泽市黄河志》的重要组成部分。本书编纂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和科学发展观,实事求是地记述菏泽黄河治理开发过程中的大事、要事和新事,努力向人们勾勒一幅简明、生动、真实的治黄画卷。本书采用“记”、“图”和“录”三种志书体裁,以记为主,辅以照片,欲收图文并茂之功,并附录1855〜1945年菏泽黄河大事。为方便排版和印刷,所收照片均集中于书前,每幅照片都配有精练准确的文字说明。本书编纂以编年体为主,全部条目均按照事件发生的时间顺序进行排列;同时辅以本末体,即对持续时间较短的同一事件的始末,都写在同一条内;对于持续时间过长的事件,则按其不同阶段进行分条记述。日期不详的,记于月未;月份不详的,记于年末。为方便检索,个别变动频繁的人事任免条目没有完全按时间编排,集中收录在同一条目中。从便于阅读和检索着眼,在每条大事之前都冠一简明标题。为保持所录事件的准确、完整和简要,原则上只记述其发生的时间、地点、人物活动、事件梗概及结果。本书从国民党政府堵复花园口、欲使下游黄河回归故道的1946年写起,下限断至山东省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统一规定的2005年,共收录与荷泽黄河有关的大事约1600余条。由于菏泽黄河早在解放战争之初就基本上属于解放区的版图,所以这段历史实质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治黄史。

阅读

重要人物

胡锦涛
相关

相关地名

菏泽市
发生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