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8月27日黄委会颁布放淤固堤工作几项规定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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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菏泽黄河大事记》
唯一号: 151832020220004024
事件名称: 1978年8月27日黄委会颁布放淤固堤工作几项规定
文件路径: 1518/01/object/PDF/151810020220000018/001
起始页: 0211.pdf
事件类型: 社会事件
起始时间: 1978年8月27日
结束时间: 1978年8月27日
发生地点: 菏泽市

事件描述

1978年8月27日黄委会在其颁发的《放淤固堤工作几项规定》中指出,放淤固堤的目的是提高堤防抗洪能力,近期放淤固堤的标准是:淤宽50米,淤高到1983年防洪水位。要本着先险工后平工、先重点后一般、先自流后机淤的原则。各单位都要搞好规划,计划批准后,不得随意变更。对已淤到标准的要及时用黏土包边盖顶,包边厚度不少于1米,盖顶厚度不少于0.5米。放淤固堤完成后,一般不准在上面建房,必须建时要离开大堤一定距离,另筑高于堤顶2~3米的房台。机淤过程要认真执行管理办法和安全操作规程,积极开展以优质、高产、安全、低耗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劳动竞赛。要认真贯彻按劳分配原则,除进行精神鼓励外,应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知识出处

菏泽黄河大事记

《菏泽黄河大事记》

出版者: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

《菏泽黄河大事记》是《菏泽市黄河志》的重要组成部分。本书编纂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和科学发展观,实事求是地记述菏泽黄河治理开发过程中的大事、要事和新事,努力向人们勾勒一幅简明、生动、真实的治黄画卷。本书采用“记”、“图”和“录”三种志书体裁,以记为主,辅以照片,欲收图文并茂之功,并附录1855〜1945年菏泽黄河大事。为方便排版和印刷,所收照片均集中于书前,每幅照片都配有精练准确的文字说明。本书编纂以编年体为主,全部条目均按照事件发生的时间顺序进行排列;同时辅以本末体,即对持续时间较短的同一事件的始末,都写在同一条内;对于持续时间过长的事件,则按其不同阶段进行分条记述。日期不详的,记于月未;月份不详的,记于年末。为方便检索,个别变动频繁的人事任免条目没有完全按时间编排,集中收录在同一条目中。从便于阅读和检索着眼,在每条大事之前都冠一简明标题。为保持所录事件的准确、完整和简要,原则上只记述其发生的时间、地点、人物活动、事件梗概及结果。本书从国民党政府堵复花园口、欲使下游黄河回归故道的1946年写起,下限断至山东省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统一规定的2005年,共收录与荷泽黄河有关的大事约1600余条。由于菏泽黄河早在解放战争之初就基本上属于解放区的版图,所以这段历史实质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治黄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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