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12月9日水利部协调东平湖蓄洪达成协议

知识类型: 事件
查看原文
知识出处: 《菏泽黄河大事记》
唯一号: 151832020220003620
事件名称: 1950年12月9日水利部协调东平湖蓄洪达成协议
文件路径: 1518/01/object/PDF/151810020220000018/001
起始页: 0112.pdf
事件类型: 社会事件
起始时间: 1950年12月9日

事件描述

1950年12月9日水利部召集山东省水利局局长江国栋、平原省水利局办公室主任奉乐亭及黄委会主任王化云讨论东平湖蓄洪问题,达成下列协议:①黄河水位至1949年洪水位时,山东省新旧临黄堤之间及平原省运河西堤与金线岭之间地区应同时开放蓄洪;②同意黄委会前所选定之平原梁山2道坡,及山东代表提出之山东东平旧临黄堤决口附近共2处,分别为平原、山东两省放水蓄洪地点;③放水部分堤顶高程,修至平于1949年洪水位,亦即44.86米(青岛基点);④蓄洪放水堤段之长度,原则上暂以两省蓄洪面积大小比例规定其长短,亦即按5:1确定总长度,具体数字应由黄委会决定;⑤放水部分堤防之断面亦应由黄委会分析研究具体规定。

知识出处

菏泽黄河大事记

《菏泽黄河大事记》

出版者: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

《菏泽黄河大事记》是《菏泽市黄河志》的重要组成部分。本书编纂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和科学发展观,实事求是地记述菏泽黄河治理开发过程中的大事、要事和新事,努力向人们勾勒一幅简明、生动、真实的治黄画卷。本书采用“记”、“图”和“录”三种志书体裁,以记为主,辅以照片,欲收图文并茂之功,并附录1855〜1945年菏泽黄河大事。为方便排版和印刷,所收照片均集中于书前,每幅照片都配有精练准确的文字说明。本书编纂以编年体为主,全部条目均按照事件发生的时间顺序进行排列;同时辅以本末体,即对持续时间较短的同一事件的始末,都写在同一条内;对于持续时间过长的事件,则按其不同阶段进行分条记述。日期不详的,记于月未;月份不详的,记于年末。为方便检索,个别变动频繁的人事任免条目没有完全按时间编排,集中收录在同一条目中。从便于阅读和检索着眼,在每条大事之前都冠一简明标题。为保持所录事件的准确、完整和简要,原则上只记述其发生的时间、地点、人物活动、事件梗概及结果。本书从国民党政府堵复花园口、欲使下游黄河回归故道的1946年写起,下限断至山东省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统一规定的2005年,共收录与荷泽黄河有关的大事约1600余条。由于菏泽黄河早在解放战争之初就基本上属于解放区的版图,所以这段历史实质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治黄史。

阅读

重要人物

江国栋
相关
奉乐亭
相关
王化云
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