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12月9日水利部召集相关领导讨论东平湖蓄洪问题

知识类型: 事件
查看原文
知识出处: 《菏泽地区水利志》
唯一号: 151832020220002981
事件名称: 1950年12月9日水利部召集相关领导讨论东平湖蓄洪问题
文件路径: 1518/01/object/PDF/151810020220000015/001
起始页: 0365.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50年12月9日
结束时间: 1950年12月9日

事件描述

1950年12月9日,水利部召集山东省水利局局长江国栋,平原省水利局办公室主任秦乐亭及黄委主任王化云,讨论东平湖蓄洪问题,达成下列协议:一、黄河水位至1949年洪水位时,山东省新旧临黄河之间及平原省运河西堤与金线岭之间两地区应同时开放蓄洪。二、同意黄委会前所选定之平原省梁山县二道坡及山东代表提出之山东东平旧临黄堤决口附近共二处,分别为平原、山东两省放水蓄洪地点。三、放水部分堤顶高程,修至平于1949年洪水位即青岛基点44.86米。四、蓄洪放水堤段之长度,原则上暂以两省蓄洪面积大小比例规定其长短,亦即按五比一放水,具体数字应由黄委会决定。五、放水部分堤防之断面,亦应由黄委会分析研究具体规定。 △冬季,平原省确定,对金线岭大堤加高培厚,由菏泽专区动员劳力,完成土方30余万立方米。

知识出处

菏泽地区水利志

《菏泽地区水利志》

出版者:河海大学出版社

《菏泽地区水利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记述了菏泽地区水利事业的历史和现状,志稿内容比较全面,反映了菏泽地区水利事业曲折发展的历程和客观规律,反映了“除害兴利,造福人民”的水利工作宗旨。志稿本着详今略古的原则,着重记述了建国后水利事业的发展,并针对本地区的特点,重点记述了河道治理、治涝改碱,引黄灌溉和淤改等项内容。突出了时代特点、地域特点和行业特点。志稿横分门类,纵述始末,文字简洁,基本符合志体。

阅读

重要人物

江国栋
相关
秦乐亭
相关
王化云
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