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6月6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作出《关于建立各级防汛机构的决定》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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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菏泽地区水利志》
唯一号: 151832020220002831
事件名称: 1950年6月6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作出《关于建立各级防汛机构的决定》
文件路径: 1518/01/object/PDF/151810020220000015/001
起始页: 0211.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50年6月6日
结束时间: 1950年6月6日

事件描述

1950年6月6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作出《关于建立各级防汛机构的决定》。中央设防汛总指挥部,省地县各级以地方行政为主体,由各地人民解放军代表参加,组成统一的肪汛机构。基于这一指示,菏泽地区每年汛前即组织有地委书记和政府负责人及解放军代表参加的菏泽专区防汛指挥部,并由地区水利局,黄河修防处以及计委、商业、农业、粮食、物资、民政、卫生、邮电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办事机构。县成立防汛抬挥部。公社或区建立防汛指挥部及防汛大队部;乡成立防汛中队部,生产队设防汛领导小组。各级防汛机构工作任务是:搞好肪洪防涝,做到黄河保安全,内河不决口,内涝少成灾。

知识出处

菏泽地区水利志

《菏泽地区水利志》

出版者:河海大学出版社

《菏泽地区水利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记述了菏泽地区水利事业的历史和现状,志稿内容比较全面,反映了菏泽地区水利事业曲折发展的历程和客观规律,反映了“除害兴利,造福人民”的水利工作宗旨。志稿本着详今略古的原则,着重记述了建国后水利事业的发展,并针对本地区的特点,重点记述了河道治理、治涝改碱,引黄灌溉和淤改等项内容。突出了时代特点、地域特点和行业特点。志稿横分门类,纵述始末,文字简洁,基本符合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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