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2年开始实行财政驻厂员制度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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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菏泽地区财政志》
唯一号: 151832020220002269
事件名称: 1962年开始实行财政驻厂员制度
文件路径: 1518/01/object/PDF/151810020220000011/001
起始页: 0161.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62年
结束时间: 1962年

事件描述

1962年第四季度,荷泽专署财政局根据有关规定,开始实行财政驻厂员制度。按照分配的编制名额,决定在荷泽机械厂、烟厂、酒厂、火柴厂、东新农场、单县新华铁工厂、荷泽汽车运输公司、粮食系统等八个单位和部门各派驻一名驻厂员。至1963年底,除粮食系统、荷泽汽车运输公司尚未配备外。

知识出处

菏泽地区财政志

《菏泽地区财政志》

本志的结构层次根据"事以类从”、“事近相聚”的原则,把各个不同的具体事项分类排成章节,为避免层次过多,章节之下不再设目。共分10章41节,前后附有照片、编辑说明、前言、概述、大事记、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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