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4月24日国务院颁发了国营企业利改税试行办法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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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菏泽地区财政志》
唯一号: 151832020220002268
事件名称: 1983年4月24日国务院颁发了国营企业利改税试行办法
文件路径: 1518/01/object/PDF/151810020220000011/001
起始页: 0159.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83年4月24日
结束时间: 1983年4月24日

事件描述

1983年4月24日,国务院国发(1983)75号文颁发了《关于国营企业利改税试行办法》,自1983年1月1日起执行。建国以来,国家对企业的分配关系,一直采取统收统支的办法,企业盈利向国家交,亏损由国家补,建设资金由财政拨。这种办法,不利于调动企业和广大职工的积极性。

知识出处

菏泽地区财政志

《菏泽地区财政志》

本志的结构层次根据"事以类从”、“事近相聚”的原则,把各个不同的具体事项分类排成章节,为避免层次过多,章节之下不再设目。共分10章41节,前后附有照片、编辑说明、前言、概述、大事记、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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