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3年1月17日财政部制订国营工业企业统一成本计算规程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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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菏泽地区财政志》
唯一号: 151832020220002246
事件名称: 1953年1月17日财政部制订国营工业企业统一成本计算规程
文件路径: 1518/01/object/PDF/151810020220000011/001
起始页: 0148.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53年1月17日
结束时间: 1953年1月17日
发生地点: 菏泽市

事件描述

1953年1月17日,财政部制订《国营工业企业统一成本计算规程》,将成本项目统一规定为: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工艺技术过程耗用燃料。动力,生产工人工资、附加工资,新产品试制费,废品损失,车间经费,企业管理费。各种产品的商品成本除包括上述工厂成本的成本项目外,并包括销售费用项目。

知识出处

菏泽地区财政志

《菏泽地区财政志》

本志的结构层次根据"事以类从”、“事近相聚”的原则,把各个不同的具体事项分类排成章节,为避免层次过多,章节之下不再设目。共分10章41节,前后附有照片、编辑说明、前言、概述、大事记、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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