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图书馆
菏泽市图书馆
机构用户
菏泽市图书馆(机构用户)
登录
注销
首页
知识图谱
颗粒列表
全部
基础数据
精细化标引
析出资源
图表颗粒
知识抽取
人物
New
机构
事件
地理名称
专题
作品
实物
知识片段
资源阅读
近现代图书
其他
资源统计
加工标准
相关文档
首页
知识信息
1979年鲁财企字第52号文对当年国营企业的更新改造资金作了规定
知识类型:
事件
查看原文
知识出处:
《菏泽地区财政志》
唯一号:
151832020220002227
事件名称:
1979年鲁财企字第52号文对当年国营企业的更新改造资金作了规定
文件路径:
1518/01/object/PDF/151810020220000011/001
起始页:
0139.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79年
结束时间:
1979年
发生地点:
山东省
事件描述
1979年,鲁财企字第52号文对当年国营企业的更新改造资金作了如下规定:(一)所有县属企业、地市属固定资产原值在100万元以下的小企业,所提取的基本折旧基金全部留给企业使用,不上交财政。(二)省地各部门和地市属企业,除上述免交的范围外,所提取的基本折旧基金交国家财政30%,上交省财政20%,留企业50%。采掘、采伐企业的折旧基金不上交财政。省直、地直新投产企业,在建成投产后的三年内,基本折旧基金20%留给企业,48%±交国家财政,32%±交省财政。
知识出处
《菏泽地区财政志》
本志的结构层次根据"事以类从”、“事近相聚”的原则,把各个不同的具体事项分类排成章节,为避免层次过多,章节之下不再设目。共分10章41节,前后附有照片、编辑说明、前言、概述、大事记、后记。
阅读
相关地名
山东省
发生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