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8年1月山东省财政厅革委会颁发固定资产更新的管理办法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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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菏泽地区财政志》
唯一号: 151832020220002222
事件名称: 1968年1月山东省财政厅革委会颁发固定资产更新的管理办法
文件路径: 1518/01/object/PDF/151810020220000011/001
起始页: 0137.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68年1月
结束时间: 1968年1月
发生地点: 菏泽市

事件描述

1968年1月,山东省革委生产指挥部计划办公室、山东省财政厅革委会颁发《山东省固定资产更新和技术改造资金的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其主要内容为:(一)贯彻财政部有关固定资产改造资金的有关规定。(二)明确该资金的使用范围:对报废固定资产的更新,四项费用(技术组织措施、零星固定资产购置、劳动保护、新产品试制);对老设备的技术改造。(三)企业报废的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固定资产有偿调拨收回的价款,不再上交,全部留给企业,与基本折旧基金合并使用。

知识出处

菏泽地区财政志

《菏泽地区财政志》

本志的结构层次根据"事以类从”、“事近相聚”的原则,把各个不同的具体事项分类排成章节,为避免层次过多,章节之下不再设目。共分10章41节,前后附有照片、编辑说明、前言、概述、大事记、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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