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3年9月财政部规定畜力运输企业基本折旧基金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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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菏泽地区财政志》
唯一号: 151832020220002218
事件名称: 1963年9月财政部规定畜力运输企业基本折旧基金
文件路径: 1518/01/object/PDF/151810020220000011/001
起始页: 0136.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63年9月
结束时间: 1963年9月

事件描述

1963年9月,财政部(63)财经交字第1620号文规定:畜力运输企业所提的车、畜基本折旧基金,变价收入不再上缴财政,由企业专户存储,作为车、畜复置资金之用。增置的车辆、牲畜和车辆大修理费用均不得在车、畜复置资金中开支。

知识出处

菏泽地区财政志

《菏泽地区财政志》

本志的结构层次根据"事以类从”、“事近相聚”的原则,把各个不同的具体事项分类排成章节,为避免层次过多,章节之下不再设目。共分10章41节,前后附有照片、编辑说明、前言、概述、大事记、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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