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3年11月国家计委规定地方国营企业固定资产的计算额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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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菏泽地区财政志》
唯一号: 151832020220002212
事件名称: 1953年11月国家计委规定地方国营企业固定资产的计算额
文件路径: 1518/01/object/PDF/151810020220000011/001
起始页: 0134.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53年11月
结束时间: 1953年11月

事件描述

1953年11月,国家计委《关于固定资产标准的补充通知》规定:地方国营企业固定资产的计算额,重新规定单位价值200元以上者为固定资产,200元以下者为流动资产。

知识出处

菏泽地区财政志

《菏泽地区财政志》

本志的结构层次根据"事以类从”、“事近相聚”的原则,把各个不同的具体事项分类排成章节,为避免层次过多,章节之下不再设目。共分10章41节,前后附有照片、编辑说明、前言、概述、大事记、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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