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图书馆
菏泽市图书馆
机构用户
菏泽市图书馆(机构用户)
登录
注销
首页
知识图谱
颗粒列表
全部
基础数据
精细化标引
析出资源
图表颗粒
知识抽取
人物
New
机构
事件
地理名称
专题
作品
实物
知识片段
资源阅读
近现代图书
其他
资源统计
加工标准
相关文档
首页
知识信息
1971年山东省厅规定农业税的征收仍贯彻稳定负担
知识类型:
事件
查看原文
知识出处:
《菏泽地区财政志》
唯一号:
151832020220002192
事件名称:
1971年山东省厅规定农业税的征收仍贯彻稳定负担
文件路径:
1518/01/object/PDF/151810020220000011/001
起始页:
0124.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71年
结束时间:
1971年
发生地点:
菏泽市
事件描述
1971年,省厅规定:农业税的征收,仍贯彻稳定负担。鼓励生产,增产不增税的政策和夏季预征、全年统算的原则。要贯彻征收实物的政策和先征后购的原则,农民交纳实物后,必须先结清农业税后再进行付款,农业税征收实物的结算办法不属于硬性扣款。
知识出处
《菏泽地区财政志》
本志的结构层次根据"事以类从”、“事近相聚”的原则,把各个不同的具体事项分类排成章节,为避免层次过多,章节之下不再设目。共分10章41节,前后附有照片、编辑说明、前言、概述、大事记、后记。
阅读
相关地名
菏泽市
发生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