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山东省提出了正确执行政策的总要求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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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菏泽地区财政志》
唯一号: 151832020220002181
事件名称: 1950年山东省提出了正确执行政策的总要求
文件路径: 1518/01/object/PDF/151810020220000011/001
起始页: 0120.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50年
结束时间: 1950年
发生地点: 菏泽市

事件描述

1950年夏征,省提出了“正确执行政策,圆满完成任务”的总要求,制定了十项负担政策:1.农业收入按常年应产量计算,各地估产要切合实际。同等土地因勤劳耕作善于经营而增产者,其增产部分不增加负担,因怠于耕作而减产者不减少负担。2.夏征负担不得超过夏征正产物的13%,地方附加不得超过正税的15%(后政务院通知提高到30%)。3.实行有免税额的比例税制。如有需要实行累进负担的,应报省府批准。4.对革命军人、革命职员家属、烈士家属之无劳力、生活困难及鳏寡孤独困难户,可将免税额由一个提高到一个半、二个或二个半。5.灾情减免按华北区规定执行,对受灾农户应减免的税额签发减免证,用以抵交公粮。6.群众自报的黑(瞒)地,不追不罚,只纳今后负担。7.工人、职员、自由职业者、工商业者、小市民出租的土地,不能与过去地主出租土地一样看待。租额、负担由租、佃双方自由约定,土地出租者的免税额,按其以农业维持生活的人扣除。8.去冬实行土地改革的地区,地主、富农的土地已分给农民,地权发生了变化,地权与种麦不一致者,采取谁种谁收谁负担。

知识出处

菏泽地区财政志

《菏泽地区财政志》

本志的结构层次根据"事以类从”、“事近相聚”的原则,把各个不同的具体事项分类排成章节,为避免层次过多,章节之下不再设目。共分10章41节,前后附有照片、编辑说明、前言、概述、大事记、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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