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4月山东省人民政府颁发了新体制规定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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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菏泽地区财政志》
唯一号: 151832020220002070
事件名称: 1985年4月山东省人民政府颁发了新体制规定
文件路径: 1518/01/object/PDF/151810020220000011/001
起始页: 0040.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85年4月18日
结束时间: 1985年4月
发生地点: 菏泽市

事件描述

1985年4月18日,山东省人民政府颁发了山东省实行“划分税种,核定收支,分级包干”的新体制规定。其基本原则是:在总结过去财政体制经验的基础上,扬长避短,使财政体制更加有利于调动各级增收节支的积极性。继续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使各级的权利和责任更加明确,权利的结合更加紧密。

知识出处

菏泽地区财政志

《菏泽地区财政志》

本志的结构层次根据"事以类从”、“事近相聚”的原则,把各个不同的具体事项分类排成章节,为避免层次过多,章节之下不再设目。共分10章41节,前后附有照片、编辑说明、前言、概述、大事记、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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