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6年开始实行收支挂钩总额分成的财政管理体制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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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菏泽地区财政志》
唯一号: 151832020220002064
事件名称: 1976年开始实行收支挂钩总额分成的财政管理体制
文件路径: 1518/01/object/PDF/151810020220000011/001
起始页: 0036.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76年
结束时间: 1976年
发生地点: 菏泽市

事件描述

1976年开始再次实行“收支挂钩,总额分成”的财政管理体制。这种体制的全称是:"定收定支,收支挂钩,总额分成,一年一定"。这种办法实际上就是1959年至1970年一直实行的总额分成办法,但作了如下一些改进:①扩大了地方财政的收支范围,地方有较大的回旋余地。②増大了地方的财政管理权限,要求地方财政自求平衡。③地方有一笔固定的机动财力,保留了固定比例留成的既得利益。同时,为了解决地方之间分成比例高低悬殊的问题,地方总额分成比例在30%以下的,超收部分按30%分成;地方总额分成比例在70%以上和受补助的地区,超收部分按70%分成,以调动地方增产增收的积极性。

知识出处

菏泽地区财政志

《菏泽地区财政志》

本志的结构层次根据"事以类从”、“事近相聚”的原则,把各个不同的具体事项分类排成章节,为避免层次过多,章节之下不再设目。共分10章41节,前后附有照片、编辑说明、前言、概述、大事记、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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