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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1951年决定成立地区级财政监察机构
知识类型:
事件
查看原文
知识出处:
《菏泽地区财政志》
唯一号:
151832020220002005
事件名称:
1951年决定成立地区级财政监察机构
文件路径:
1518/01/object/PDF/151810020220000011/001
起始页:
0013.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51年
结束时间:
1951年
发生地点:
菏泽市
事件描述
1951年根据政务院1950年10月12日批准的《中央财政部关于设置财政检查机构办法》,决定成立地区级财政监察机构。1951年初,菏泽专署财政科首设督察股,于海波任股长。
知识出处
《菏泽地区财政志》
本志的结构层次根据"事以类从”、“事近相聚”的原则,把各个不同的具体事项分类排成章节,为避免层次过多,章节之下不再设目。共分10章41节,前后附有照片、编辑说明、前言、概述、大事记、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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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人物
于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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