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1年决定成立地区级财政监察机构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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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菏泽地区财政志》
唯一号: 151832020220002005
事件名称: 1951年决定成立地区级财政监察机构
文件路径: 1518/01/object/PDF/151810020220000011/001
起始页: 0013.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51年
结束时间: 1951年
发生地点: 菏泽市

事件描述

1951年根据政务院1950年10月12日批准的《中央财政部关于设置财政检查机构办法》,决定成立地区级财政监察机构。1951年初,菏泽专署财政科首设督察股,于海波任股长。

知识出处

菏泽地区财政志

《菏泽地区财政志》

本志的结构层次根据"事以类从”、“事近相聚”的原则,把各个不同的具体事项分类排成章节,为避免层次过多,章节之下不再设目。共分10章41节,前后附有照片、编辑说明、前言、概述、大事记、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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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人物

于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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