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7年国民党南京政府制造大量假冀钞和假鲁西鈔扰乱解放区金融秩序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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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菏泽地区金融志》
唯一号: 151832020220001980
事件名称: 1947年国民党南京政府制造大量假冀钞和假鲁西鈔扰乱解放区金融秩序
文件路径: 1518/01/object/PDF/151810020220000010/001
起始页: 0223.pdf
事件类型: 经济事件
起始时间: 1947年
结束时间: 1948年

事件描述

1947〜1948年,国民党南京政府制造大量假冀钞和假鲁西鈔,向解放区倾销,掠夺资财,扰乱金融。据此,冀鲁豫行署下达开展群众性的反假斗争通令,要求各级银行、工商、司法部门以及其它各机关团体,均应结合自己部门的工作,深入群众进行宣传教育,提高广大群众反假觉悟和辨认假币能力,开展群众性的反假斗争1949年5月,菏泽城市办事处共没收假币244.25万元,其中假冀钞占71.1%。

知识出处

菏泽地区金融志

《菏泽地区金融志》

《菏泽地区金融志》共分11章、42节,15万余言。本着详今略古的精神,总括地记载了上迄1840年,下止1990年荷泽地区金融发展史。本区自清朝末期,在半封建半殖民地的桎梏下,生产力极度低下,战乱频仍,扼制了金融业的发展。新中国建立后,在党和人民政府领导下,金融事业得到迅速发展。特别是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全面实行金融体制改革,多种金融机构应运而生,从业队伍壮大,服务领域拓宽,传统和现代全新业务迅猛发展,有力的支持了地区商品经济的全面发展,本区的金融事业进入了昌盛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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