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1年12月12日孙和轩向平原省第一届第二次人民代表大会提案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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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菏泽地区金融志》
唯一号: 151832020220001762
事件名称: 1951年12月12日孙和轩向平原省第一届第二次人民代表大会提案
文件路径: 1518/01/object/PDF/151810020220000010/001
起始页: 0035.pdf
事件类型: 社会事件
起始时间: 1951年12月12日
结束时间: 1951年12月
发生地点: 菏泽市

事件描述

1951年12月12日菏泽地区中心支行行长孙和轩向平原省第一届第二次人民代表大会提案,银行机构迅速推下一层。

知识出处

菏泽地区金融志

《菏泽地区金融志》

《菏泽地区金融志》共分11章、42节,15万余言。本着详今略古的精神,总括地记载了上迄1840年,下止1990年荷泽地区金融发展史。本区自清朝末期,在半封建半殖民地的桎梏下,生产力极度低下,战乱频仍,扼制了金融业的发展。新中国建立后,在党和人民政府领导下,金融事业得到迅速发展。特别是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全面实行金融体制改革,多种金融机构应运而生,从业队伍壮大,服务领域拓宽,传统和现代全新业务迅猛发展,有力的支持了地区商品经济的全面发展,本区的金融事业进入了昌盛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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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人物

孙和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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