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山东省人民政府决定将东平湖32个村庄划归东平县管辖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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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菏泽地区水产志》
唯一号: 151832020220001421
事件名称: 1985年山东省人民政府决定将东平湖32个村庄划归东平县管辖
文件路径: 1518/01/object/PDF/151810020220000008/001
起始页: 0300.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85年12月23日
结束时间: 1985年12月
发生地点: 东平湖

事件描述

1985年12月23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决定将东平湖及沿湖梁山县的斑店乡、豆山乡、崑山乡、司里乡、银山镇、大安山和戴庙乡的32个村庄、商老庄乡的23个村庄划归东平县管辖。

知识出处

菏泽地区水产志

《菏泽地区水产志》

《菏泽地区水产志》下限止于1990年。分为渔业环境、水产资源、水产捕捞、水产养殖、水产保鲜、渔政管理、渔业区划、水产行政机构与职工队伍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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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地名

东平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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