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五三年十二月菏泽市制定了依质论价的价格政策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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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菏泽地区粮食志》
唯一号: 151832020220001120
事件名称: 一九五三年十二月菏泽市制定了依质论价的价格政策
文件路径: 1518/01/object/PDF/151810020220000006/001
起始页: 0368.pdf
事件类型: 社会事件
起始时间: 一九五三年十二月
结束时间: 一九五三年十二月
发生地点: 菏泽市

事件描述

一九五三年十二月,制定了“优粮优价,次粮次价依质论价”的价格政策,规定了中等质量标准,即:小米、小麦、大豆水分14%,杂质1.5%;其他粗粮水份14%,杂质2%。等级差价是:小麦、小米、绿豆、上差4%,下差3%;其他粗粮上差3%,下差2%。

知识出处

菏泽地区粮食志

《菏泽地区粮食志》

《粮食志》的诞生是在行署的关怀和地区史志编委会的指导下进行的。从抽调人员组建编志办公室,拟定篇目,搜集资料,调查研究,整理编篡,到征求意见,修改定稿,付印成书,三次增删,已历五载,现已出版问世。这是《粮食志》编写人员辛勤劳动和给予大力支持以及关心编写的同志们的共同结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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