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玲

知识类型: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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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菏泽地区志》
唯一号: 151830020220000976
人物姓名: 李玲
人物异名: 又名:李素媛
文件路径: 1518/01/object/PDF/151810020220000019/001
起始页: 0942.pdf
性别:
出生年: 1931年

传略

李玲(1931一) 女,又名李素媛,单县张楼村人。1945年2月考入湖西抗日中学三分校。其间参加战地服务团,到战争前沿阵地和农村做抗日宣传鼓动工作,在阳谷县参加土地改革斗争。1947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8年元月于湖西中学毕业,被分配到肠山县吴溜区工作。1949年初,年仅17岁的李玲自愿报名南下,参加渡江战役。1950年9月调贵州省委党校学习,结业后,留校担任班主任。1956年起先后任贵州省高级法院审判员、副庭长、庭长、办公室副主任等职。1973年,李玲被任命为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1980年任贵州省司法厅副厅长。1983年被选为中共贵州省委委员。是年,被选为全国妇女代表大会代表。在贵州第六届、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上,连续当选为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成为全国唯一的一位女高级检察官。

知识出处

菏泽地区志

《菏泽地区志》

出版者:齐鲁书社

菏泽地区乃中华民族发祥圣地,尧舜禹汤活动方域,西周置曹国,北周设曹州;世沿代续,英雄辈出,物华天宝,民风淳厚。国史方志,记之颇详。其修志工作也和祖国的方志事业一样,有着悠久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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