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慢性病多发病防治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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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菏泽地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51820020220002356
颗粒名称: 第五节 慢性病多发病防治
分类号: R442.9
页数: 2
页码: 731-732
摘要: 建国初期,菏泽区内结核病防治由门诊兼管,重点在城市团体防瘠,其次就是搞好城市居民健康检査。同时建立结核病疗养院,将部分结核病人集中到疗养院隔离治疗。预防科成立后,立即进行三级防虏网建设,即县、公社、大队设专职或兼职防瘠人员。三级防瘠网的建立,特别是组织患者勤工疗养,为病人解决了药费不足,是蒲泽地区防瘠工作的成功经验。据流行病学抽样调査,1984年境内结核病发病率为0.3%,比1962年的1.16%下降了0.86%,受到专家及上级的肯定。
关键词: 慢性病防治 多发病防治

内容

第五节慢性病多发病防治
  精神病
  1971年始建一所精神病医院。在治疗方面,以抗精神病药物治疗为主,并开展了电针、电休克治疗以及辅助工娱疗和心理治疗等。
  1975年,为了在全区广泛开展精神病防治,地区卫生局举办了各县医院精神病医生学习班,每县一名内科医生参加,时间为三个月。
  从1977年开始,地区卫生局分别在成武、郓城、单县、巨野、菏泽等县建立了精神病院或科室,配备专业人员,设立病床,由地区精神病医院派专业人员组成巡回医疗队,到各县巡回医疗和技术指导,发现重症病人则收容入院治疗。1984年地区精神病医院建立防治科,配备专职医护人员,负责巡回医疗、技术指导及家庭病房。
  1985年,全区有精神病防治专业人员233人,正规病床334张,简易、家庭病床105张,精神病人看病难、住院难问题得到缓解。
  头癣病
  菏泽地区于1977一1981年开展全区性的头癣病普查普治。10个县共査出治疗各类头癣患者1543例。经省、地多次组织检査验收,达到了基本消灭头癣病的规划标准。省卫生厅颁发了合格证书,结束了“罗圈秃”在菏泽地区危害人们健康的历史。
  结核病
  建国初期,菏泽区内结核病防治由门诊兼管,重点在城市团体防瘠,其次就是搞好城市居民健康检査。同时建立结核病疗养院,将部分结核病人集中到疗养院隔离治疗。
  1963年,菏泽专区结核病防治所(后改为院)预防科成立,各县设立防虏门诊,由专职大夫负责。对农村病人进行登记造册。病人以分散治疗为主,集中治疗为辅。药费来源:一是病人自费;二是国家救济;三是集体补助;四是组织病人勤工疗养。
  预防科成立后,立即进行三级防虏网建设,即县、公社、大队设专职或兼职防瘠人员。三级防瘠网的建立,特别是组织患者勤工疗养,为病人解决了药费不足,是蒲泽地区防瘠工作的成功经验。据流行病学抽样调査,1984年境内结核病发病率为0.3%,比1962年的1.16%下降了0.86%,受到专家及上级的肯定。

知识出处

菏泽地区志

《菏泽地区志》

出版者:齐鲁书社

菏泽地区乃中华民族发祥圣地,尧舜禹汤活动方域,西周置曹国,北周设曹州;世沿代续,英雄辈出,物华天宝,民风淳厚。国史方志,记之颇详。其修志工作也和祖国的方志事业一样,有着悠久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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