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健康教育
建国前,区内人民缺乏良好的卫生习惯,加上自然灾害,多种传染病时常发生和流行。1949年春,梁山和南旺两县疟疾、霍乱等传染病一度流行。平原省人民政府和菏泽专署及卫生部防疫总队组织了107人的工作队,结合当地干部、群众、学生宣传党的“预防为主”的方针及卫生防病知识,破除了群众中部分迷信思想。
1950年9月到1951年2月,宣传队先后深入东明、菏泽、鄄城、曹县等县部分乡村,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对控制梁山十里堡天花的流行和曹县、东明、金乡等地一些传染病的蔓延发挥了巨大作用。
1954年,各级卫生行政部门重视卫生宣传工作,要求全区有关单位,根据群众春节有打扫卫生的习惯,掀起群众性的卫生大扫除。夏季,以菏泽城镇为中心,组织卫生宣传组和文化馆联合编排岀一些卫生宣传节目,在城市和乡村进行巡回演出,并利用显微镜、细菌标本展览,有线广播、黑板报进行经常性的、多种形式的卫生宣传。至此,卫生宣传工作在全区广泛展开。
1956年以后,在宣传以“预防为主”方针的基础上,全区实施了预防接种。1963年,成武县伯乐公社流行性脑脊髓膜炎开始流行时,全公社预防接种注射达2950人,流脑得到了很大程度的控制。1965年,全区健康教育的形式主要是口头宣传。这一时期,宣传的内容主要是围绕党的卫生路线,宣传破除迷信及卫生知识。“文化大革命”开始,卫生工作受到严重干扰,流脑、疟疾等传染病流行。1974年,山东省革委会下发了“广泛发动群众,深入开展夏季爱国卫生运动”的紧急通知,各县社开展了以防治疟疾和灭蚊为主要内容的爱国卫生宣传活动。加强了肝炎、肠道传染病、呼吸道传染病等疾病防治知识的教育。还开展了高血压、心血管疾病、恶性肿瘤等严重危害人民身体健康疾病防治知识的宣传。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中央和各级党、政领导部门十分重视健康教育工作。1979年,卫生部颁发了《全国卫生防疫站工作条例》,对健康教育工作的组织设置、人员、任务等提出了明确要求。根据这一要求,菏泽地区卫生防疫站设立了卫生宣传科,配备了3名专业人员和部分宣传器材,负责组织和领导全区的健康教育工作。
为了提高全区卫生宣传人员的业务水平,1982年与济宁、泰安地区联合举办一期45人的美术培训班;1984年,地区防疫站在全区范围内举办一期30人参加的摄影学习班;此外,各级卫生部门还选送一批技术骨干到外地进修学习。通过各种形式的业务培训,全区培养出一批具有一定专业水平的健康教育宣传骨干,保证了全区健康教育工作的有效开展。
1984年,各县卫生防疫站建立卫生宣教股,分别由2一3人负责。同时,各乡镇医院防疫组也都配备了兼职宣传员。据统计,全区共有专兼职宣传员近400人。1985年,全区共编写各种材料10万多份,制做宣传牌56块,出黑板报700多期,张贴宣传画3000多张,放幻灯74场,出动宣传车115辆次。巨野县的卫生摄影《预防服药》获得1981年全省卫生宣传三等奖,定陶县绘制的美术作品《饮食卫生五四制》获三等奖。
1983年,根据省卫生宣传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领导和组织建设,制定宣传工作程序,扩大宣传阵地,增添宣传器材。至1984年全区共有照相机22部、放大机11架、闪光灯15个、印像机11个、上光机11个、录音机14台、扩大器11个、发动机3部、喇叭22个。这个时期,在健康教育形式方面,采取文字教育与图片展览相结合,电化教育与形象宣传相结合。在内容方面,重点开展了食品卫生知识、病毒性肝炎及狂犬病等传染病防治知识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