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民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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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菏泽地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51820020220002275
颗粒名称: 第二章 民兵
分类号: E282
页数: 5
页码: 564-568
摘要: 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中共郓城中心县委成立了青年抗日组织一青年抗日救国会,王绍一任会长。他们以郓城为中心,在巨野、菏泽、郓城等县区开展党的地下工作,组织群众抗日救国。
关键词: 民兵管理 组织管理

内容

第一节民兵组织
  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中共郓城中心县委成立了青年抗日组织一青年抗日救国会,王绍一任会长。他们以郓城为中心,在巨野、菏泽、郓城等县区开展党的地下工作,组织群众抗日救国。
  1937年,定陶县马集成立了抗日自卫队,至1940年,队伍发展到200余人。
  1938年,曹县建立抗日自卫队,后发展到300余人。至1940年初,区内群众抗日武装已达187支,约10000人。曹县的刘岗、河西董、郭庙等30余个村庄都建立了抗日游击队,昆山县的唐庄、后银山、王庙等17个村庄,郓城城南一带,单县的刘集一带都先后建立了游击队。
  1940年以后,菏泽境内的民兵组织统一改称青年抗日先锋队模范班,形成了系统的抗日武装组织。
  1941年春,冀鲁豫军区参照山东省战时工作委员会制定的《人民抗日自卫团组织条例》,把群众武装组织的名称统一改为“人民抗日武装自卫队(团)”。该自卫队以村为基层单位,每20人编一小队,100人编一中队,5个中队为一个大队,接受部队训练。
  1942年秋,通过减租减息,群众武装有了校大发展。各地扩建了武委会。1943年春,区内群众武装组织名称统一改为“民兵”。截止1945年5月,参加民兵的约占人口总数的35%。
  1946年夏,国民党军队向解放区大举进攻,荷泽民兵积极参军参战,踊跃支前,参加担架队、运输队、民兵突击队,维护后方治安。到1947年底,菏泽全区民兵已发展到11万余人,其中男性8万余人,女性3万余人。1949年,民兵总数达到14万余人。
  建国后,民兵组织有了新的发展。各县、区、乡均建立武委会、民兵分队部和治安会组织,民兵分普通和基干民兵两部分。1953年春,荷泽、湖西两专区共建立人武部145个, 民兵总人数达350万人,其中,基干民兵13。7万人,并以县为单位建立了基干民兵团14个。
  1958年2月,菏泽军分区按照上级部署对民兵进行整顿,以30岁左右的复、退军人为骨干,吸收18-25岁的先进青年,组成基干民兵组织,其他符合条件的青壮年编入普通民兵°全区共有民兵54万余人,其中基干民兵为26.3万余人;建立基干民兵中队
  1103个、分队4502个,普通民兵小队2949个。
  1958年5月,开始贯彻实施毛泽东“全民皆兵”的指示,把16—50岁的能拿武器的男女公民,都组织在民兵之内,其中以复员退伍军人为骨干,把16-30岁的男性青壮年组成基干民兵。全区民兵组织人数骤增,民兵总数突破170万人,其中基干民兵60万人。人民公社、机关学校等民兵师(团)相继建立。全区共建立民兵师119个、团184个、营1890个、连3445个,民兵已成为全区生产建设、维持社会治安的巨大力量。
  1962年6月,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民兵工作条例》规定,民兵在队的年龄,男16—45岁,女16-35岁;基干民兵男16—30岁, 女16-25岁,退伍军人是基干民兵骨干的,年龄可放宽到40岁。本着有利于生产、生活、方便领导、便于平时活动、战时快速动员的原则,重新组织民兵师、团、营、连。1963年4月,菏泽县被定为山东省民兵重点单位,奉命组成民兵师1个。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全区民兵组织受到破坏。1970年以后,为适应现代化战争需要,将大批武器装备配发给民兵组织。各县先后分别组建了高炮、地炮、通信、侦察、工兵等专业技术分队,使民兵由单一的步兵,发展成为多兵种组织的民兵队伍。1978年,全区各县又组织了民兵防化分队。1979年结合民兵组织整顿,对民兵的组织建设,步兵与特种兵的比例作了调整,吸收了一大批优秀青年到民兵队伍中来。1980年底,全区共有民兵197万人,其中基干民兵101万人、武装基干民兵9.4万人,专业技术民兵8413人; 区内建民兵师12个,民兵团157个。
  1981年6月,又对全区民兵组织进行了调整和改革。取销了机关、学校、科研单位及一些人少分散的小单位的民兵组织,缩小了组建民兵的范围。把男性公民参加民兵的年龄规定为18-35岁,其中基干民兵18—28岁。普通、基干、武装基干3种民兵组织改为普通和基干2种,符合条件的28岁以下的退伍军人和经过基本训练的人员编为基干民兵。女性公民按条件只编基干民兵,女民兵人数控制在基干民兵总数的10%以内。同时撤销了县建民兵师、公社建民兵团的规定。对于县级的工矿企业,民兵人数在400人以上的建民兵团。凡有民兵组织的地方,适龄青年除应服现役者外,均编入民兵组织,服预备役,把民兵制度和预备役制度结合起来。1982年,全区共有民兵64.3万人,约占总人口的9-2%,其中基干男民兵12.7万人,基干女艮兵1.1万人。
  1982-1983年,全区又进一步调整了民兵专业技术分队的布局和编组。1985年底,全区共有专业技术民兵分队51个,约1万人。
  第二节政治教育
  民兵政治教育,是民兵政治工作的中心环节。在抗日战争时期,主要是保家卫国教育、纪律教育、革命英雄主义教育等。1938年春,中共郓城抗日救国会连办3期训练班,受训者100多人。1939年初,冀鲁豫支队,运西、鲁西南地区和湖西地区部分县的党组织,都派岀大批干部深入农村、举办训练班,召开村民会和群众团体会,作演讲报告,以日本侵略军的侵略罪行教育群众,团结抗日,鼓励民兵带头争当英雄,立功受奖。在民兵组织中开展立功活动,每次执行任务都进行呈报和评选。解放战争时期,主要进行推翻反动统治、人民当家作主和将革命进行到底的教育。
  建国后,政治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学习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认清国内国际形势。民兵政治工作一般与党、团组织的政治工作结合进行,以增强其责任感和光荣使命感。
  第三节民兵训练
  抗日战争初期,民兵的主要任务是站岗放哨、除奸反霸、剿匪反特、维护治安。民兵的武器虽有部分步枪,但主要是大刀、长矛、土枪、土炮。军事训练是在劳武结合的原则下,以熟练手中武器和执行战斗勤务为内容,有投弹、战场勤务、游击战术等科目。能者为师,开展群众性练兵活动,有时也请主力部队官兵作教练。训练时间一般在农闲季节,以村或中队为单位每周训练一次,以乡为单位每半月集中训练一次,以区为单位每3个月集中检阅比赛。每年冬季由区内团部集中训练半个月至1个月。1943年后全区进行大规模整训。以爆炸、射击技术和麻雀战术为训练内容,广大民兵学会了地雷埋设、伪装、保管和地雷简易制造技术。
  解放战争开始后,提出了以射击、投弹爆炸技术为主,以战术训练为辅的方针。战教结合,子弟兵团以中队为单位集体授课,各村团部组织分散练习,一般民兵和自卫队由村团部组织训练;中队培养爆炸班,分队培养爆炸组,副班长以上干部了解地雷性能,学会埋设、伪装和排除。通过野外训练,学会利用地形、地物和战斗动作,使民兵很好地完成了押送俘虏、抢救伤员、送运粮弹、作战和支前任务。
  建国后,训练是民兵经常性的工作。1950-1957年,开展了普及军事知识训练,包括射击、投弹、地雷、爆破和队列、防空、战斗勤务等。一般每年10-15天。据不完全统计,1955-1957年全区共训练民兵14.5万人,训练预备役人员3709人,理论与实弹射击2项考核,及格率分别为95%和76.3%。
  1958—1965年,全区城乡大办民兵师,实行“全民皆兵”,军事训练不仅有各种兵器的实弹射击,手榴弹投掷,东明、梁山、郵城等县还增加了游泳科目。1964年10月,山东省军区召开民兵比武表彰大会,鄄城南街和梁山常庄民兵连分别荣获比武奖励。菏泽专区与会代表和荣获表演奖的民兵受到了贺龙元帅、罗瑞卿总参谋长和济南军区、省军区等领导接见。
  1978年后,农村以公社集中训练为主,重点是武装基干民兵。当时,全区共组建打坦克爆破班237个,并进行了反空降的训练。1980年经省军区考核验收,全区达标成绩占84%。
  第四节装备与设施
  装备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年代,一般都是以大刀、长矛、土枪、土炮为武器,仅有少量钢枪,武器装备的改善多来源于战斗胜利品和上级奖励。1942年后,鲁西南战场不断扩大,民兵战斗次数大增,缴获的长短枪逐渐增多,民兵武器装备也大大改善。同时,又相继建立一些火药制造所,自己生产炸弹、地雷和手榴弹等。1957年,全区民兵有各种枪炮46141件。1958年后,野战部队换装下来的部分武器武装了民兵,全区民兵武器达21万余件。这些武器主要有步枪、冲锋枪、卡宾枪、轻重机枪,还有12.7毫米高射炮等。至1961年底,全区武器总数已达34万余件。1962年后,随着国产56式武器逐步装备部队,53式则换下装备了民兵。在民兵武器装备过程中,重型火器和技术装备也得到了相应发展,至1980年,全区民兵制式武器占总数的98.2%。对于通讯、防化、侦察、工兵也加强了装备。
  1982年,民兵工作进行了调整改革。控制数量,提高质量,调整品种,搞好配套。军分区对民兵武器、装备器材进行全面检査和鉴定,旧杂式武器全部淘汰,53式武器进行回收,民兵全部装备了较新制式武器。不仅有1956年式半自动步枪、冲锋枪、轻机枪,58式连用机枪,53年式重机枪,而且还有一定数量的打坦克、打飞机武器,全面提高了民兵战斗力。
  武器管理个人管理:抗日战争至建国后70年代初,民兵武器主要是个人分散管理。平时各级党委对持枪民兵进行爱武器教育,搞好保管、维修和使用。70年代中期,为了适应战备、训练需要,将民兵武器集中起来,在县级人武部的统一规划下,有重点地配给一些村、镇民兵分队,多的10余支,少的五六支,采取了定人、定责任、定武器的三定方法,把武器固定在政治可靠、责任心强的人手中。
  集中管理:1975年后,武器大量增多,荷泽地区建立了一批武装基干民兵,每个县装备1-2个机炮连(每连有重机枪6挺,迫击炮3门);每个公社建一个武装民兵基干营(每连配步枪30支,冲锋枪5支,轻机枪1挺)。不少县还建造了武器室,配备了军械员, 民兵武器实行集中管理。
  1981年后,武器管理作了调整。在农村,改由人民公社集中管理,通信兵装备器材由县人武部集中管理。各单位建立昼夜值班、登记、擦械、检査、使用等制度,有67%达到先进库室标准。县级人武部有120—200平方米,军分区有180平方米的装备仓库。1985年底,全区民兵武器均由县级人武部集中管理。
  防空设施60年代起,为了适应现代化战争的需要,国家开始加强“三线”建设。菏泽专区是山东半岛的内陆腹地,是山东省的战略后方和战役纵深要地。菏泽、梁山两县城是省、地重点防空城镇。为达到战争中人民群众“走”、“藏”、“消”的目的,有效地抗击敌人的突然袭击,专区和10个县均成立了防空办公室。各县城陆续修建了一批地下掩蔽、防空工事。据统计,1985年全区有人防工程86处,15111平方米。其人防工程建设和使用原则为:工程种类齐全、设备配套完善,平战布局合理,工程质量符合标准。人员掩蔽工程原则上谁建设谁使用,战时视情况统一调配,组织联防。后来,根据国际形势变化和国家建设需要,不少工程已为生产所利用,有的改为仓库,有的作为旅社、餐厅或生产工厂、作坊。
  菏泽地区1985年人防工程情况表

知识出处

菏泽地区志

《菏泽地区志》

出版者:齐鲁书社

菏泽地区乃中华民族发祥圣地,尧舜禹汤活动方域,西周置曹国,北周设曹州;世沿代续,英雄辈出,物华天宝,民风淳厚。国史方志,记之颇详。其修志工作也和祖国的方志事业一样,有着悠久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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