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保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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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菏泽地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51820020220002241
颗粒名称: 第七节 保险
分类号: D912.284
页数: 2
页码: 450-451
摘要: 全区保险业务自1950年开始,到1985年共有4个大类19个险种。其中,财产保险类有:企业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货物运输保险、运输工具保险等;人身保险类有:简易人身保险、团体人身保险、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中小学生平安保险等;农业保险类有:牲畜保险、生猪保险、棉田雹灾保险、小麦火灾保险等;责任保险类有: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等。
关键词: 保险 保险法

内容

全区保险业务自1950年开始,到1985年共有4个大类19个险种。其中,财产保险类有:企业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货物运输保险、运输工具保险等;人身保险类有:简易人身保险、团体人身保险、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中小学生平安保险等;农业保险类有:牲畜保险、生猪保险、棉田雹灾保险、小麦火灾保险等;责任保险类有: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等。
  1952年根据“保护国家财产,保障生产安全,促进物资交流,增进人民福利”的方针,在全区普遍开展了强制保险和自愿保险两部分业务。强制保险分财产、运输工具、旅客意外伤害保险3种,自愿保险分财产和简易人身保险2种。财产保险主要指国家机关、公私企业的财产火灾保险。运输工具保险则是黄河航运、马车的货物运输保险。在农村主要是大牲畜保险。此项业务由于当时农民对保险认识不足,虐杀牲畜,骗取赔款的现象连续发生,于1953年7月全国保险工作会议之后停办。1959年初全部保险业务停办。
  1980年9月,菏泽地区保险业务恢复,开始只办理单一的企业财产保险,以后服务领域逐渐拓宽,险种陆续增多,至1985年底国内保险业务已有19个险种。
  保费收入1950-1958年,保险业务开展不大,保费收入甚少。1951年全区保费收入只有1.8万元。1980年9月保险复业后,到1985年底,全区保险业务有了较大的发展,参加财产保险的企业为1226户,保险金额15.7亿元;参加居民家庭财产保险的5552户,保险金额1969.5万元。
  机动车辆原含企业财产保险之内,以后单列成一个险种。1985年底全区参加保险的机动车已达5548辆,保险金额4407.6万元。1984年开办团体人身保险和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至1985年底参加保险的分别为3550人和11383人,两险种共收储金40.4万元。农险自1984年初开办了小麦火灾保险,到1985年承保小麦火灾面积261.8万亩,占全区年小麦种植面积的34.9%。1985年办理棉田雹灾保险9780亩,收入保费1.6万元。
  理赔支付随着国内保险业务的发展,保险的经济补偿作用越来越显著,人民保险公司荷泽地区中心支公司遵照“主动、迅速、准确、合理”的理赔原则,自1980年恢复国内保险业务起,到1985年底,共处理各种赔案4885起,支付赔款1755.5万元。其中重大赔案有1983年发生在菏泽市、东明县的地震,赔款240万元;1985年菏泽市第三棉厂的火灾案,赔款239.8万元。
  防灾防损根据“保防结合,以防为主”的社会主义保险方针,为保护国家和人民财产的安全,防止和减少灾害事故的发生,菏泽地区中心支公司自保险业务恢复以后,除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进行防灾宣传外,还配合公安、消防、交通、监理、商业、供销等部门,开展25次安全防火大检査,发现不安全因素130条。为此地区保险公司专门从保费收入中拨出防灾费8万元,用于投保企业添置防灾安全设施。
  菏泽地区1980-1985年保险业务收支情况表

知识出处

菏泽地区志

《菏泽地区志》

出版者:齐鲁书社

菏泽地区乃中华民族发祥圣地,尧舜禹汤活动方域,西周置曹国,北周设曹州;世沿代续,英雄辈出,物华天宝,民风淳厚。国史方志,记之颇详。其修志工作也和祖国的方志事业一样,有着悠久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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