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财政收支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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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菏泽地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51820020220002228
颗粒名称: 第三节 财政收支
分类号: F810.4
页数: 6
页码: 422-427
摘要: 预算内财政收人建国初期,专区尚未形成一级财政,财政上有“国粮”和“地方粮”之分,区内的“国粮”收入由平原省政府核准,划归专区财政征收部分税收,如部分工商税收入、农业税收入等。收不抵支部分,由省财政给予拨款实行领报制度。当时菏泽专区工商业落后,故以农业税收入为主。1950年全区总收入(系预算内收入)1552.2万元,其中工商税收入232.2万元,占总收入的14.95%;农业税收入1320万元,占总收入的85.04%。
关键词: 财政收支 财政管理

内容

预算内财政收人建国初期,专区尚未形成一级财政,财政上有“国粮”和“地方粮”之分,区内的“国粮”收入由平原省政府核准,划归专区财政征收部分税收,如部分工商税收入、农业税收入等。收不抵支部分,由省财政给予拨款实行领报制度。当时菏泽专区工商业落后,故以农业税收入为主。1950年全区总收入(系预算内收入)1552.2万元,其中工商税收入232.2万元,占总收入的14.95%;农业税收入1320万元,占总收入的85.04%。
  经过1949-1952年三年的经济恢复,菏泽专区在第一个五年计划(以下简称“一五”)期间有了初步发展。全区财政总收入20232.5万元,为三年经济恢复时期的2.48倍。企业收入从无到有,共完成6.4万元。工商税收入所占的比重仍小于农业税收入。
  第二个五年计划期间,全区财政总收入34498.1万元,为“一五”期间的1.71倍。工商企业有了较大的发展,企业收入4099.3万元,为“一五”期间的640.5倍。工商税收入10015.1万元,超过了农业税收入。但受“大跃进”的影响,超收比重过大,给全区的经济发展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1963-1965年,经过三年继续调整,全区的经济得以复苏,财政收入稳步增长。财政总收入25528.9万元。
  第三和第四两个五年计划期间,受“文化大革命”的影响,全区的财政收入不平衡。1966年加强“小三线”建设,从沿海地区迁入了一部分企业,带动了区内工业的发展。工商税收入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越来越大。1970年工商税收完成3200.2万元,为1965年1649.8万元的1.94倍,占财政总收入的33.2%11975年工商税收入完成5632.2万元,为1965年的3.41倍,占财政总收入的54.64%。
  第五和第六两个五年计划期间,全区财政总收入为205124.6万元,年平均收入20512.5万元,比1975年增长99%。1985年全年财政总收入32992.1万元,其中:工商税收完成11989万元,占财政总收入的39.37%;农业税收入2397.7万元,只占财政总收入的7.27%;企业收入1631万元,占财政总收入的4.94%。
  预算内财政支出建国初期,支出项目用于行政管理费和教育经费等方面。1950年除上解支出外,全区行政管理费支出116.7万元,教育费支出105.7万元。
  随着生产的发展,收入的逐年增长,财政支出也愈来愈大。特别是文教、卫生、科研事业费的支出比重加大。1957年全区财政总支出4576.6万元,其中:支援农业支出为261.6万元,占总支出的5.48%;文教卫生事业费支出1107.6万元,占总支出的23.19%;行政管理费支出864.5万元,占总支出的18.1%。
  1958年,由于实行“一平二调”,全区经济和财政遇到很大困难。经过采取措施,仅1961年退赔公社平调款达1133.5万元。1962年财政支出压缩到5677.8万元,比1960年压缩35.23%。
  .随着经济的复苏,支出又逐年增长。1966年财政总支出7457.4万元,其中文教、科学、菏泽地区1950—1985年预算内财政收入决算表卫生事业费支岀1557.1万元,占财政总支出的23.57%;支援农业支出1370.5万元,占财政总支出的18.38%;行政管理费支出1080.3万元,占财政总支出的14.49%;基本建设等其他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43.56%。
  “文化大革命”的10年中,全区经济发展受到影响,财政支岀总额为94014.3万元,年平均支出9401.4万元,比1964年的9198.3万元仅增长2%,基本上维持在“文化大革命”以前的水平上。
  1976—1985年,全区财政收入稳步增长,财政支出随之增加。10年中财政总支出205124.6万元,年平均20512.5万元。
  1985年财政总支出已达32992..1万元,比建国初期增长11.13倍,比“文化大革命”期间增长2.51倍。文教、科研、卫生事业费支出11088.8万元,占当年财政总支出的33.6%,所占比重比1966年增加10.04%; 支援农业支出2637.7万元,占当年财政总支出的7.99%,所占比重比1966年减少10.39%;行政管理费支出4535.8万元,占当年财政总支出的13.7%,所占比重比1966年减少0.79%。
  菏泽地区1950-1985年财政支出决算表预算外财政收入预算外收入,起自1950年的地方自筹经费,时称"地方粮”,主要来源于农业税附加和少量工商税附加。1951年农业税附加由原来的15%改为20%。1954年在总预算之外建立了地方自筹预算即财政预算外资金。1955年农业税筹收部分按农税税额的10%计算筹收,工商税筹收部分按工商税实征的营业税和所得税额的6%—8%计算筹收。1962年地方一切预算外资金全部纳入各级财政总预算,从而加强了对预算外资金的管理。1979年开始征收工业用水和工业用电附加费,附加率为水电价格的8%。1981—1985年,预算外资金已有90个项目。
  预算外财政支出自1954年起,全区预算外资金支出部分主要用于城市维护、公共消防、环境卫生、有线广播和中小学的校舍维修等。1960年开始,预算外支出增加了支援农业和工业的项目。1975年全区预算外支出中支援农业160万元,支援工业206.6万元。1981年以后,菏泽地区预算外财政支出用于城市维护和公用事业的资金有了较大的增长。1983年全区全民所有制单位预算外资金支出7691.2万元,相当于财政预算内支出的41%。

知识出处

菏泽地区志

《菏泽地区志》

出版者:齐鲁书社

菏泽地区乃中华民族发祥圣地,尧舜禹汤活动方域,西周置曹国,北周设曹州;世沿代续,英雄辈出,物华天宝,民风淳厚。国史方志,记之颇详。其修志工作也和祖国的方志事业一样,有着悠久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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