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供销合作社商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菏泽地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51820020220002205
颗粒名称: 第三章 供销合作社商业
分类号: F717.2
页数: 3
页码: 407-409
摘要: 化肥50年代初,化肥由土产公司、供销社、私商共同经营。1952年,区内开始对贫困农民赊销化肥。1954年,推广供应磷肥。50年代后期和60年代初期,化肥用量增加,供应不足。1962年,全区共销售化肥65929吨。1965年推广试用氨水。1966年销售氨水6206吨。1970年,销售氨水达20391吨。70年代初,成武、郓城、菏泽、东明化肥厂相继投产,化肥供应量增加。1982年,开始供应复合肥磷酸二铵。1985年,区内供应化肥品种有尿素、石灰氮、氯化铵、硝酸铵、碳酸氢铵、钙镁磷肥、重过磷酸钙、氯化钾、硝酸钾、磷酸二铵等10余种。
关键词: 供销合作社 集体商业

内容

第一节机构
  1948年8月,平原省供销合作社在荷泽专区设立办事处,属平原省供销合作社和菏泽专署双重领导。1950年7月,改称菏泽专区供销合作社。1952年4月,复为平原省供销合作社菏泽专区办事处。是年11月,改为山东省供销合作社菏泽分社。1958年8月,并入菏泽专区商业局。1961年8月与商业局分设,恢复山东省供销社菏泽专区分社。1968年4月,成立菏泽地区供销社革命委员会。1970年1月,与菏泽地区商业局合并,称菏泽地区商业局革命委员会。1973年12月,与商业局分设,成立菏泽地区革命委员会供销合作社。1978年改称菏泽地区行署供销合作社。1985年,改称菏泽地区供销合作社。
  第二节化肥农药
  化肥50年代初,化肥由土产公司、供销社、私商共同经营。1952年,区内开始对贫困农民赊销化肥。1954年,推广供应磷肥。50年代后期和60年代初期,化肥用量增加,供应不足。1962年,全区共销售化肥65929吨。1965年推广试用氨水。1966年销售氨水6206吨。1970年,销售氨水达20391吨。70年代初,成武、郓城、菏泽、东明化肥厂相继投产,化肥供应量增加。1982年,开始供应复合肥磷酸二铵。1985年,区内供应化肥品种有尿素、石灰氮、氯化铵、硝酸铵、碳酸氢铵、钙镁磷肥、重过磷酸钙、氯化钾、硝酸钾、磷酸二铵等10余种。
  农药建国初,农民防治农业害虫主要是用一些信石、白砒、棉油皂、石硫合剂、烟草石灰水等非化学农药。1950年,引进推广化学农药“六六六”、“滴滴涕”等。当时由于农村经济困难,主要以赊销贷放为主。1955年,棉区试用剧毒农药“一六零五M956年,试用“一零五九”。1957年,化学农药、药械的供应数量开始增大。1958年,销售农药2356吨,药械12202架。1961年销售农药3214吨,药械2159架。60年代末,曾发动群众生产土农药,弥补了化学农药的不足,但有些土农药粗制滥造,效果很差。70年代,化学农药的供应品种先后增加了敌百虫、乐果、马拉松等。80年代,先后从美国、法国、日本、瑞士引进咲喃丹、溴氰菊脂、速灭杀丁、来福灵、功夫、灭扫利等高效农药;“一零五九”、“一六零五”及“六六六"粉退出农药商品市场。
  菏泽地区1980—1985年农药、药械经营情况统计表
  第三节棉麻
  棉花收购:建国前,境内棉花产量较低。1949年全区皮棉单产10.2公斤,年产819.5万公斤,均由私商收购。建国后,党和政府对棉花实行了一系列保护、扶持和奖励政策,使全区棉花生产稳步发展。1952年,全区棉花种植面积106.8万亩,皮棉单产13.1公斤,总产1399.5万公斤,实际收购522万公斤。1956年1月,棉花收购业务归于农副产品采购局,是年收购棉花925.5万公斤;1958—1971年春,棉花收购业务先后由供销社、商业局、粮棉油服务站管理。1978年,全区棉花总产量2395万公斤,收购1890万公斤,相当于1952年的3.6倍。1979年,收购1918万公斤。1985年,棉花收购22858.2万公斤。
  价格:1954年9月,政务院颁布了《关于实行棉花计划收购的命令》,对棉花实行统购,由供销部门统一管理。1960年,用棉布向棉农换购自留棉。1978年8月1日起,棉花收购价格提高10%,由每百斤皮棉103.5元提高到115元,每百斤皮棉奖售化肥40公斤。1979年,国务院颁布《关于提高棉花收购价格和保证棉农口粮供应的通知》,决定从1979年起,棉花收购价格在1978年提价的基础上,再提价15%,即从每百斤115元提高到138.25元,北方另加5%的价外补贴。1980年,棉花收购价格由每百斤13&25元调整到152.10元。1983年,将超购加价办法改为按比例加价收购,加价比例为“倒三七”,即收购量30%按牌价,70%加价收购。1984年,棉花加价比例由“倒三七”改为“倒二八”,同时取消5%的价外补贴和棉花换购政策。1985年,由于棉花产量超过市场需求,棉花加价比例由“倒二八”恢复到“倒三七”,棉花由统派制度改为定购合同。国家对合同定购的棉花,按国家规定价格进行收购,并给予按比例加价和奖售化肥。合同定购以外的棉花,由棉农自行处理。
  供应:建国前,棉花均由私商贩销。建国后,实行计划调拨供应。1972年,全区共调出皮棉2654.6万公斤。1976年调出2242.65万公斤,比1972年减少411.9万公斤。1979年,区内运输条件差,多数县棉花只得通过外地转运站代运。曹县、定陶、成武、单县的棉花通过商丘转运站调运;菏泽、巨野、郓城、鄄城、梁山的棉花通过济宁转运站调运;东明县的棉花通过兰考转运站调运。1979年10月,菏泽、巨野转运站建成,年转运皮棉2058.85万公斤,从而结束了菏泽地区棉花调拨长期依靠代转运的历史。1982年,区内棉花自给有余,转向出口,是年,出口棉花65.12万公斤。
  1985年,棉花市场放开,棉花销售由卖方自找销路。地区棉麻公司组织了棉花推销小组奔赴全国各地,并在上海、广州、成都、西安、沈阳设立棉花推销办事处,是年,共调出棉花6125万公斤,其中出口1478.3万公斤。
  红麻建国前,区内红麻种植面积较少, 均由私商贩运。1952—1956年,全区年均植麻面积6.2万亩,年均总产量131.85万公斤,年收购量15.78万公斤。1956年10月,红麻由国营商业委托供销社统一收购。1957年,全区收购量11.53万公斤。1960年,全区种植红麻面积4.08万亩,总产86.4万公斤,收购2.94万公斤。1976年种植红麻面积11.13万亩,总产278.5万公斤,收购43.84万公斤。1980年,种植红麻面积11.20万亩,总产262.82万公斤,收购41.63万公斤。1985年,对麻类取消派购制度,价格放开,随行就市,实行议购议销。是年,全区收购红麻925.5万公斤。
  第四节土产品
  建国前,区内土产品均由私商经营。主要品种有陶瓷器、铁锅、苇席、土纸、竹料、废旧物资等。陶瓷器多从江西景德镇、宜兴及山东博山购进;铁锅多来源于潍坊、河南;草席一般购于江西、福建、浙江.由于当时主要靠人力车、马车运输,货运量小,价格高。梁山、郓城一代流传“一斤米换两个碗,两升小米换一口缸”的说法。
  1953年,山东省供销社在商丘成立农副产品转运站,负责区内菏泽、定陶、成武、曹县、单县5县的土产品业务经营和转运;巨野、郓城、梁山、鄄城4县的土产品业务属济宁二级站。至1957年,区内各县都设立了土产杂品公司。1957年,全区土产品销售额达140万元,经营品种250个。1965年,销售总额达160万元,实现利润6.2万元。1966-1976年,全区共销售铁锅26.1万口,日用陶瓷10.4万件。1974年,菏泽地区供销社成立土产科,加强业务领导,发展土产品生产。1975年,全区土产品销售额达293.2万元,实现利润7.5万元。1978年,土产品二级站经营种类发展到日用陶瓷、家用炊具、废旧物资、建材竹木、夏凉商品等几十个。1980年,共购进铁锅41万口,日用陶瓷1041.2万件,苇席9.8万领,蒲包145.4万个。1984年,销售总额达10326万元,创历史最高水平。
  第五节果品
  建国前,水果除果农自销外,一般由私人杂货店经营,数量较少。1957年,菏泽专区成立土产公司,统一经营果品,是年,收购各类果品3300.3万公斤。1976年,全区共有果树500万株,是1965年的2.5倍;果品总产量6000万公斤,相当于1965年的2.4倍。1976年8月1日,成立菏泽地区果品采购供应站,负责全区果品的生产和经营。为发展全区的果品行业,果品站派员到生产基地了解情况,培训管理人员,帮助发展生产。1985年,果品行业经营品种有苹果、梨、红枣、乌枣、黑瓜籽、白瓜籽、柿饼、香蕉等10多种,年收购果品价值366.4万元。
  第六节盐业
  建国前,盐业为官府垄断。1950—1962年,盐业由供销社统一经营,实行供应制。供应原则是:“以运保储,以储保销”,保证工农业生产,满足人民的生活需要。进货渠道有省内省外两条渠道:省内从济宁、济南进货;省外从连云港进货。1966年,全国盐业实行两级分管(中国盐业公司和省盐业公司),三级经营。区内盐由济宁分公司供应。济宁分公司在菏泽、郓城、曹县、单县设立4个批发部,负责市场供应。是年,从济宁调入盐15000吨,从济南调入2000吨,从连云港调入1800吨,其种类有食盐、工业盐、农牧业盐3种。1971年,济宁盐业公司在菏泽设立4个批发部,业务全部移交给菏泽地区副食品公司。1972年,全区总购进盐34336吨,销售29574吨,库存4762吨。1975年,购进盐34665吨,销售34665吨,购销平衡。1976年8月,成立菏泽地区果品采购供应站,统一经营盐业,经营品种包括食盐、工业盐、农牧业盐3种,1985年总购进盐42366吨,销售42366吨,做到了购销平衡。

知识出处

菏泽地区志

《菏泽地区志》

出版者:齐鲁书社

菏泽地区乃中华民族发祥圣地,尧舜禹汤活动方域,西周置曹国,北周设曹州;世沿代续,英雄辈出,物华天宝,民风淳厚。国史方志,记之颇详。其修志工作也和祖国的方志事业一样,有着悠久的历史。

阅读

相关机构

菏泽专区商业局
相关机构
东明化肥厂
相关机构

相关地名

平原省
相关地名
菏泽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