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2年1月,菏泽专区成立烟、酒、糖分公司,专营烟、酒、糖、糕点等副食品。1971年,改称菏泽地区副食品公司。至1983年,经营范围有酒、烟、糖、茶叶、小食品等5大类, 约1700种。1962—1985年,购进商品总值8.4亿元,销售额9.2亿元。
酒类1950年荷泽专署设立酒类事业
专卖处,开始对全区酒类产销实行专酿专卖,并着手建立了境内第一家国营酒厂一菏泽酒厂。50年代,酒类购销平稳,年均购销量1700吨。60年代初,由于酿酒原料不足,收购减少,市场供应紧张。1962—1965年对白酒实行部分高价供应。1970年,优质白酒实行票证供应。1975年,商业部门为补市场不足,购进了一些优质四川、贵州酒,缓解了供需矛盾。1979年,全区购进白酒6344吨,销售6344吨,创历史最高水平。1980年,经营酒类有白酒、啤酒、果露酒、黄酒4大类。1981年,瓶装名优白酒零售价平均提高14.5%。1985年,酒类购、销量分别比1980年增长57.7%和30.4%。
卷烟建国初期,菏泽专区建立了菏泽卷烟厂,产品由百货公司经营,实行加工定货1953年8月,国营专卖公司开始对全区卷烟产品实行包购包销,统一批发调拨,年销量达4万箱。60年代初,由于区内原料缺乏,产烟量减少,对市场采取发票定量供应。70年代,由于卷烟生产量不断增加,加上多渠道进货,区内卷烟市场出现了产大于销的现象, 销售连年下降。1978年销售卷烟9.7万箱,1981年降到4.6万箱,下降53%。1982年收购地产卷烟5.5万箱,因部分卷烟变质,不得不削价处理,造成经济损失180万元。1983年1月菏泽烟草公司成立,副食品公司将卷烟批发业务移交烟草公司。1985年,全区烟草专卖主要经营品种按香型和配制方法可分为烤烟型、晒烟型、混合型,有甲、乙、丙、丁、戊5个等级。地产卷烟主要为中、低档烟,计有“牡丹园”、“古今园”、“曹州”、“绿牡丹”、“金玉”、“白丽”、“春梅”、“宇航”、“梁山”、“富宝”、“卫河”、“红鸟”等10多种牌号。1985年,全区卷烟零售量为75011箱。
食糖1959年列为一类商品,并实行定量供应。总的供应原则是“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照顾必需,安排一般”。1962-1965年,开始了高价供应,价格高于平价5—7倍。1963年,商业系统销售食糖3114吨,社会零售3531吨,人均消费0.64公斤。1977年商业销售5503吨,社会零售量5745吨,人均消费0.75公斤。1985年商业销售16593吨,社会零售20888吨,人均消费2.85公斤,是1952年人均消费量的17.3倍。
茶叶区内茶叶历来靠外地调入。1956年对私营商业改造后,茶叶收归土产部门经营。1958年归属商业部门经营。随着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区内茶叶消费量不断增加,1958年为52.5吨,1965年为45.2吨,1966年51.5吨,1970年70.5吨,1975年113-8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茶叶销量剧增,1979年销量已达247.2吨,1980年达252.9吨。1981年茶叶取消计划调拨,由企业自行采购。1985年全区茶叶销量442吨,经营的茶叶品种主要有花茶、红茶、绿茶、乌龙茶、紧压茶五大类,以花茶、绿茶类经营量最大,约占70%。
糖果最初由民间熬制,主要采用糯米、高梁、红薯、胡萝卜等原料熬制成饴糖,然后浓缩成麻糖、姜汁糖、牛皮糖等。后有南方蔗糖制做的糖块在区内应市,并逐渐占据市场。全区1955年购进糖块305吨,销售260.9吨;1960年购进493.8吨,销售398.2吨;1970年购进1047吨,销售1101吨;1979年购进1717吨,销售1686吨。1980年后,糖果市场多家经营,国营商店副食品销量受到影响。1985年购进糖果1115吨,销售1113吨。
糕点建国后由商业部门统一经营,并开始收取粮票,直到1979年。多年来,糕点供应的主要货源来自当地加工厂,少量高档点心购自区外。1979年市场放开后,区外各种名优糕点大批上市,方便了不同层次消费者的需要。1962—1985年,全区商业系统糕点、饼干等项销售金额达1270余万元。
奶制品主要是奶粉,在区内供应较晚。
1956年由百货系统开始经营,年销售量2850公斤。随着人民群众生活的改善,销量不断扩大,1979—1985年商业纯销售量达1308吨,年均销售量为187吨。
罐头建国初,在区内市场偶有销售。1950—1957年,全区商业系统仅销罐头64箱(每箱24瓶)。1958-1968年期间,年均消费量不过300箱。70年代,居民消费水平提高,平均年销量6000箱。1980—1985年,年均销售10万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