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建筑公司1985年,区内国有建筑公司2个,一是菏泽地区建筑公司,二是黄河河务局梁山建安队,共有建筑工人2172人,其中菏泽地区建筑公司1853人。该公司位于菏泽市东方红大街东端路南,隶属于荷泽地区城乡建设委员会。
1951年,菏泽县委、县政府将当时分散的个体建筑队集合在一起,统一领导,隶属于菏泽县工会1956年,在此基础上组建菏泽县建筑社。1958年改称菏泽县建筑工程公司。1959年又称菏泽专署建筑工程公司。1960年,有施工人员1131人,完成施工项目18个,总面积13758平方米。1970年始称菏泽地区建筑工程公司。“文化大革命”期间,建筑队伍减少,经营亏损总额达174万元。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公司领导班子加强了企业管理,实行责、权、利相结合的承包责任制,大大提高了经济效益。1978—1985年,连续7年总产值保持1000万元,共盈利283.89万元。1985年,菏泽地区建筑工程公司下辖3个土建工区及工业设备安装公司、预制构件厂、木材加工厂、钢窗厂、机运站、劳动服务公司等6个单位,有固定职工1166人,合同工687人,其中管理人员192人,技术人员81人。技术人员中,工程师、助理工程师、统计师共15人。建筑安装工人的平均级别为4.9级,4级以上的技术工人756名,占工人总数的76%。
菏泽地区建筑公司是全区施工队伍中的骨干力量,担负着一些主要建筑项目的施工安装任务。1981年,该公司建筑队用38天的时间建成了面积为545.4平方米的菏泽百货大楼,被山东省评为全优工程。是年,在长沙召开的全国建设施工工作会议上,公司负责人介绍了创优经验。至1985年底,公司建筑队累计竣工工程2100个,面积86.3万平方米。竣工的主要工程有菏泽汽车站、菏泽地区人民医院门诊楼、中华影剧院、菏泽展览馆、梁山水泥厂、曹州宾馆外宾楼等。
县(市)建筑公司建国初期,区内所属各县将个体建筑工人组合在一起,成立建筑工会,隶属于各县总工会。1954年,经过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过渡为建筑社,归县手工业联社管理,企业性质属集体。1968年,全区集体建筑队伍发展到5777人。1978年,全区集体建筑队伍为4844人。1985年,区内集体建筑队伍主要有12支,即菏泽市一建公司、菏泽市二建公司、巨野县建筑公司、郓城县建筑公司、梁山县建筑公司、梁山县安装公司、东明县建筑公司、定陶县建筑公司、单县建筑公司、成武县建筑公司、鄄城县建筑公司、曹县建筑公司,共有职工6295人, 其中技术人员93人。
个体建筑队建国前,区内农村匠人从事建筑活动,都有严格的“帮规”、“行规”.帮会和行会的参加者有师傅和伙计,内部推举有声望的高手为师傅。师傅则在做工之余,到固定地点或走街串户招揽客户。建筑材料多由客户自备,工匠自带工具做工。建国后,一部分匠人继续以这种形式在本地从事农民房屋建设和维修,另一部分则进城承担建筑安装工程,还有的到外省、市施工。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个体建筑队伍迅速发展,其组织形式有两种:一是村队建筑队,二是建筑联合体。工人实行合同制或记工制,农忙务农,农闲做工,是一支养在农村,服务于城乡的弹性结构队伍。1985年,全区个体建筑队发展到628个,从业人员41426人。这支队伍的施工能力,可承担平房到6层以下的楼房,以及钢筋混凝土桥梁建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