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林果产品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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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菏泽地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51820020220002024
颗粒名称: 第五节 林果产品
分类号: F307.2
页数: 1
页码: 216
摘要: 1949年,菏泽区内生产木材为2.2万立方米,但在建国后很长一个时期内多为民用°1975年后,随着杨树的发展和商品流通的搞活,北部几个县市生产的杨柳木大量流入黄河以北地区,桐木也成为菏泽地区出口创汇的主要林业产品,其他乡土树种仍为自采自用。
关键词: 菏泽地区 林果产品

内容

1949年,菏泽区内生产木材为2.2万立方米,但在建国后很长一个时期内多为民用°1975年后,随着杨树的发展和商品流通的搞活,北部几个县市生产的杨柳木大量流入黄河以北地区,桐木也成为菏泽地区出口创汇的主要林业产品,其他乡土树种仍为自采自用。1980年后,菏泽地区的木材加工业用材主要依赖自产桐木,其他工业用材从建国到1985年一直靠从外地调入。1985年生产木材达到34.5万立方米,为建国时的15.68倍。1949—1985年,全区共生产木材489.1万立方米,年均13.59万立方米。
  菏泽地区的果品产量,1949年只有2915.4万公斤,1983年达到8065.5万公斤,为建国以后的最高年份.1949—1985年的36年间,全区共生产果品130343万公斤。果品的种类,50-60年代以梨、桃、杏、枣、柿为主,70年代以苹果、梨、桃、枣、葡萄为主,进入80年代葡萄产量下降,杏又成为主要果品。菏泽地区的果品多为自产自销,但70年代苹果则由供销社与生产单位签订购销合同,统一购销,曾打入国际市场.1980年左右,巨野圆铃大枣也曾由供销社统一购销。1980年以后,苹果大批销往南方城市。

知识出处

菏泽地区志

《菏泽地区志》

出版者:齐鲁书社

菏泽地区乃中华民族发祥圣地,尧舜禹汤活动方域,西周置曹国,北周设曹州;世沿代续,英雄辈出,物华天宝,民风淳厚。国史方志,记之颇详。其修志工作也和祖国的方志事业一样,有着悠久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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