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机构
1949年8月,平原省菏泽专署林业局成立。1950年8月改为菏泽专区造林局;1952年11月,随区划变动划归山东省,1954年9月,改为林业局;1958年菏泽、济宁两专区合并时,撤销林业局。1959年6月,菏泽专署恢复,10月重设林业局1962年6月并入农业局;1964年11月,由农业局分设出林业局。1970年12月,农、林二局合并,为农林局。1978年12月,农业、林业分设°1978年7月改为菏泽地区行署林业局;1984年4月机构改革时,改称菏泽地区林业局。
第二节发展概况
境内林业发展,经过了漫长地质世纪的演变。第三纪以前,覆盖以厥类植物为主的森林;第三纪中期,和山东其他地区一样,植被还具有亚热带性质;第四纪以后形成了暖温带阔叶林,全区的自然植被类型分布已奠定和现代大致相似的面貌。菏泽地区人工林见于历史记载的有漆园、柿园、桑园。著名的道家学派庄子曾任漆园(在今东明县境内)吏。秦、汉之后,很少再有漆园经营,现在梁山县尚可见到散生的漆树。桑树栽培,秦汉时期定陶已成为山东省桑园分布最多的地区。唐宋之际,桑园遍布曹州,那时郓州的贡绢是全国有名的丝织品。柿树栽培,据《菏泽县志》记载,唐代就有人用柿代粮。到北宋时期,沿黄各县百姓栽种了桑、枣、榆、柳等树木.清同治年间,定陶知县组织乡民植榆柳以抵风沙。
民国时期,区内林业有了一定的发展。北洋政府和国民党政府陆续制订了一些林业政策法令,如《森林法》(1914年公布)、《造林奖励条例》(1915年公布)等等。1915年,北洋政府规定清明节为植树节1928年,国民党政府定3月12日为植树节。根据这些政策、法令和规定,1913年,巨野、东明建立农业(事)试验场,内设苗圃。1914年,定陶县创立“公营定陶县苗圃”。1918年,濮州成立农会,发动群众在民埝南植柳万余株。1919年以后,山东省开始实行劝业政策,东明县第一个成立劝业所,其他各县也相继成立。曹县、单县、成武、定陶、巨野、郓城开办了县有林场,建立了官办苗圃。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由于日本侵略军的侵略和国民党的内战,使刚起步的菏泽林业遭到了彻底破坏,所剩树林仅见于墓地寺庙及村落周围。1949年新中国建立前夕,菏泽区内仅有残林7180亩,其中用材林1289亩,经济林648亩,防护林5010亩,四旁树木1542万株,森林覆盖率为0.75%。
建国后,菏泽区内的林业发展经历了四个阶段,取得了显著成绩。
恢复时期(1949—1957)1949年荷泽专署造林局和湖西专署造林局,把35万亩沙荒,列为固沙造林重点。1950年,菏泽专署提出了“以普遍护林为主,贯彻护林政策,巩固林区护林组织,建造防风护沙农田林”的工作方针。在鄄城金堤、东明六区孔寨一带、菏泽十二区义合岭一带和鄄城沙河重点开展了合作造林,并在造林区组织群众成立护林委员会。1951—1953年为使公私合作造林由重点试办转向大力发展,菏泽专署还制定了《菏泽专区造林局公私合作造林暂行办法》和《菏泽专区私人合作造林公约》,全区大片沙丘基本上绿化起来,累计营造防护林13.5万亩,流动沙丘基本得到固定。1953—1957年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以民办公助方式营造乔灌混杂农田防护林网、林带,全区共造林14.46万亩,零星植树5220万株,育苗0.6万亩。造林种类也由单一的防护林发展为经济林、甲材林。建立国营林场二处,国营苗圃9处,全区林业职工68人。
发展时期(1958—1965)1958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在全国大规模造林的指示》之后,全区国营林场、社队林场迅速兴起,林业“三化”(林业经济林场化、林业生产基地化、林木培育带丰产化)运动广泛开展。1958年底到1960年初一年多的时间,全区兴办国营林场19处,国营园艺场7处,国营苗圃8处,社办林场142处,队办林场1237处。以高指标、瞎指挥、浮夸风和“共产”风(一平二调)为重要标志的左倾错误也波及林业战线,无偿乱划乱调社队和社员的土地、林木材苗等,挫伤了群众发展林业的积极性,使全区林木遭受了一次严重的破坏。据不完全统计,全区破坏和因造林质量差而损失的林地面积达15万余亩。同时也造成树权、林权不清,林木、林地所有制混乱。1960年随着林业“三化”的发展,林业机构加强。1963年,全区普遍开展了以“四旁植树”为重点的林业生产。鄄城县大搞“四旁”植树,河、沟、路、渠、林统一规划,初步形成了网、带、片、点相结合的防护林体系,1964年被评为全国“四旁”绿化先进县,受到了国务院的奖励。经过三年的突击造林,1965年全区公路和主干道基本实现了绿化。
挫折时期(1966-1976)“文化大革命”时期,林业生产处于无政府状态。因左倾错误影响,原订规章制度一概废除,在农村中大搞“岀门不见私”,“割资本主义尾巴”,把社员个人的树木作价归公,林木变成国家、集体二者所有,加上毁林开荒,围村开荒,致使全区出现了严重的乱砍滥伐现象。1971-1973年和1975年通过批判左倾错误,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林业生产有了一定进展。据统计,1976年全区育苗14.9万亩,四旁植树1.35亿株,营造桐粮间作154.6万亩,9处公社、677个大队实现林业上《纲要》(人均100株),22处公社、1400个大队的258万亩耕地基本实现农田林网化,5处公社实现桐粮间作。果园面积达25万亩,果品产量0.6亿公斤。
振兴时期(1976—1985)自1976年10月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特别是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发出了《关于保护森林制止乱砍滥伐的布吿》(1979年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试行)》(1979年2月公布),《关于坚决制止乱砍滥伐森林的紧急林业若干问题的决定》(1981年3月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84年9月公布)一系列政策、法规,在菏泽地区得到了有效地贯彻执行。1978年,农业生产实行家庭承包责任制后,林业生产责任制没能及时跟上,一度乱砍滥伐成风。到1981年基本刹住了毁林歪风。1984年放宽了林业各项政策,把闲散废置荒地、沟、路、渠承包给群众造林,澈发了群众造林的积极性,各地出现植树热。1982—1985年开展了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植树3134.6万株。此时期菏泽地区以桐粮间作,农田林网化为主体的平原绿化有了很大发展。到1985年,全区实现了桐粮间作化,菏泽、定陶、成武、郓城、鄄城、东明六县、市成为全国首批平原绿化达标县。全区初步建成网、带、片、点相结合,田、林、路、渠、村相配套的平原农区防护林体系。据1985年的统计,荷泽地区林业用地面积148.37万亩。实有林地面积107.39万亩,其中用材林68.14万亩,经济林16.26万亩,防护林19.10万亩,其他林3.79万亩。四旁树木17602万株,种子园面积0.015万亩,农田林网化面积646.2万亩,桐粮间作面积596.28万亩,枣粮间作面积0.98万亩,灌木6748万墩,树木总株数21000万株,人均28.6株,已绿化面积达234.25万亩,森林覆盖率11.97%。立木总蓄积量586.56万立方米。1985年木材采伐量34.53万立方米,编条产量6560.55公斤,森林采伐面积2.06万亩。果品产量5641万公斤。林业产值11874万元,农业人口每人平均占有16.8元。
菏泽地区1949-1985年造林面积统计表单位:万亩第三节植树造林
育苗1914年2月,定陶县设置了官办苗圃,面积52亩,育苗33种,年产树苗1.5万株。1925年,曹县、成武、单县、巨野、鄄城、濮县分别建立了官办苗圃。1926年,全区有官办苗圃15处,总面积425亩,每年育苗92.2万株。育苗的主要树种为刺槐、榆、柳、侧柏、紫穗槐、毛白杨、桑及杂果等。所产苗木主要是廉价或无偿供官僚绅士、团体、学堂、庙宇栽植,余者供给群众栽植。建国后国家育苗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国营苗圃的专业育苗,一部分是国营林场的附设苗地育苗。1949年,建立国营苗圃3处,总面积186亩,其中成武王林庄苗圃45亩,巨野吕集苗圃45亩,定陶吴庄苗圃96亩。国营环城何庄林场附设苗圃159.3亩。1950年,又新建5处国营苗圃,面积为1090亩,包括曹县黄观寺冷店苗圃,鄄城鹿湾苗圃,复程县菜范庄苗圃,菏泽义和岭村亩圃,单县南郊黄堂苗圃。1952年,又新建梁山李密窝国营苗圃,面积60亩。全区国营苗圃达到9处,总面积1339亩。1954年林业机构调整,全区撤销7处国营苗圃,只保留了单县菜范庄和鄄城鹿湾苗圃,总面积缩为764亩。1955年,恢复和建立曹县冷店苗圃,新增巨野县新城苗圃地132亩。1958年后,随着林业“三化”的发展和植树造林高潮的到来,全区又新建了一大批国营苗圃,增加苗圃地1576.26亩,包括菏泽县高庄苗圃(1959年建)、曹县大付庄苗圃(1958年建)、梁山西郊苗圃(1960年建)、鄄城县谷林苗圃(1959年建)和东明县李屯苗圃(1963年建)、沙沃苗圃(1963年建)。1980年,鄄城县国营金堤林场改为国营苗圃。1981、1983年分别建立了郓城小屯和成武十里国营苗圃。1950—1985年全区国营苗圃和林场累计育苗51690亩,提供各种苗木18091.5万株。
1985年,全区有国营苗圃14处,职工313人,经营面积3851亩,主要育苗树种为杂交杨、泡桐、毛白杨、刺槐、侧柏等。从建国到1985年的36年间,全区育苗216万亩,为植树造林提供了大量苗木,促进了林业事业的发展。
防护林菏泽地区沙荒面积35万亩,受风沙危害的农田面积44万亩,主要分布在单、曹黄河故道,鄄、郓、巨、菏大沙河和东明县的三条沙河。从1949年开始,党和政府发动群众开展固沙造林。1950年鄄城县临濮区在临濮集村西1500亩的大沙丘周围密集栽植美杨和杞柳45.9万墩,沙丘变小后,又在其上部栽植乔木,使沙丘逐渐变小,固定下来1951年,单县大周庄群众在沙丘中下部栽刺槐、杞柳,株行距为1X0.7米,采取乔灌块状混交和行间混交,使沙丘全部固定。1952年,曹县黄河故道一带群众,对流动沙丘进行封沙育草和栽植灌木,到1953年基本固定了沙丘。他们的固沙经验是:“先栽紫藤固沙,后栽乔木安家”。据统计,50年代单县、曹县、鄄城、郓城四县在沙丘上共造林4.85万亩,保护农田38万亩,平均每亩增产粮食24公斤,共增产900多万公斤。
从建国到1958年全区基本建成8条大型防风固沙林带。第一条是临黄防护林带,西起黄河入境的东明县焦园乡,东至梁山县的刘庄,全长195公里,是利用临黄大堤和金堤的堤滩、堤坡营造的,当时被称为“荷泽专区北部头道防线”。第二条是郓城西沙河防护林带,东起郓城北,西至鄄郓交界的王楼,由片林和小型林网构成。第三条是临太防护林带,西起鄄城临濮集,东至巨野县太平集,途经菏泽、郓城边界,全长50公里,由中小型林网和片林构成。第四条是菏泽防护林带,1953年利用菏济公路的路肩和路坡营造的,由乔木4行、灌木2行构成,全长100公里。第五条是万福河防护林带,全长50多公里,横贯成武县。第六条是太行堤防护林带,从曹县入境,穿越单县,直至江苏省,全长约150公里(含太行新堤)。第七条是黄河故道防护林带,西自曹县,通过单县至江苏省,全长约100公里,由片林和中小型林网构成。第八条是单县南沙河防护林带,从单县西南口门王楼至县城东北部,全长30余公里,宽0.5-1.5公里,由片林和中小型林网构成,最初种有沙打旺,1957年后栽植果树。
1958年,全区的大片沙荒基本得到治理之后,防护林建设由风沙区转向较大面积的农田和半利用沙地。1963—1965年,全区普遍开展了公路、河渠绿化,利用纵横交错的河网、渠网、交通网营造农田防护林。1965年在黄河故道,东明南部和鄄、郓、菏、巨大沙河地带营造了2000多条6000公里长的林带,面积达30余万亩。林网以小型为主,中小型结合,以道路为主,路沟、渠、林结合,达到树成带,地成方,形成了较完整的防护林体系。1975年到1977年,全区开展以农田林网化为主的植树造林运动,三年全区营造林网341万亩。菏泽市佃户屯公社4.75万亩耕地,1976年全部实现农田林网化,成为全区的典范。1985年全区实有农田林网646万亩。
农林间作是菏泽地区农民群众在农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实行立体种植的一种传统经营方式,主要有桐粮间作、枣粮间作、条粮间作、楝粮间作。桐粮间作是菏泽专区60年代学习河南省兰考县经验后才逐步发展起来的。1965年冬,鄄城县什集公社康半大队杨庄村,临濮公社梁屯大队,阎什口公社申魏庄大队,建成了全区第一批桐粮间作试点,总面积2250亩1976年营造桐粮间作154.6万亩,为1975年保存面积29万亩的5倍。1983—1985年,全区发展桐粮间作达到高峰,三年完成250万亩。1985年冬营造桐粮间作333万亩,总面积达到596万亩,使全区基本实现了桐粮间作化。桐粮间作形式大致有三种:一
是以林为主,株行距5X10米;二是农林并重,株行距5X20米;三是以农为主,株行距5(6)X40(50)米。枣粮间作,建国后重点分布在巨野县薛扶集一带,面积约100亩,定陶县一千王和曹县黄河故道一带也有少量分布。“文化大革命”中,由于左倾错误干扰破坏,枣树面积减少到3000亩。1977年和1978年,结合农田基本建设,统一规划营造枣粮间作2150亩。1985年底,全区实有枣粮间作9776亩,其中曹县490亩,巨野6177亩,东明县2830亩。条粮间作栽培历史较长,主要有杞柳、白腊、柽柳等间作形式。建国前夕全区约600余亩,主要分布在曹县、单县、郓城等县。
1964-1966年曹县普连集东北一带村庄发展2000余亩,“文化大革命”中因政策不稳、价格下跌,群众刨掉当柴烧。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和柳制工艺品的大量出口,杞柳得到大发展。1985年全区杞柳间作面积为30922亩。白腊间作60年代兴起,1960—1965年,曹县梁堤头、邵庄等公社营造6000余亩。柽柳间作主要分布在巨野县,1975年发展到135万亩。楝粮间作是用于改造盐碱地,1979年曹县开始营造,1984年后,巨野、成武、曹县、定陶有大面积的发展,1985年,全区实有面积为3200亩。
用材林建国前,境内用材林木多为乡土树种,残存的7180亩林地中,用材林1289亩,占18%。建国后,各级人民政府重视发展用材林。“一五”期间用材林发展较快,面积达2.6万亩,占林地面积的31%,到1985年,全区实有用材林面积68.14万亩。用材林基地建设始于1977年,1983年结束。7年内,省林业厅共安排给基地建设任务23.62万亩,国家每亩补助10元,总投资236.2万元。1983年检査验收,实际完成23.68万亩,其中泡桐22.07万亩,占93%;欧美杨0.89万亩,占3.8%;毛白杨0.20万亩,占0.8%;枣槐0.52万亩,占2.2%。保存率50%以上的基地面积为13.89万亩,面积保存率为58.6%.1958—1960年在左倾错误影响下,三年内造林面积达6.16万亩。但由于“五风"盛行,缺乏严密的科学技术措施,营造的速生用材林无一成林,60年代初期几乎全部毁坏.1983年后,根据山东省林业厅统一布置,菏泽地区乡村集体造用材林转向速生丰产林基地建设,国家每亩扶持造林周转金20元,抚育管理周转金5元。到1985年,全区共发展丰产林11.45万亩,国家投资达263万元。造林树种中,泡桐9.9万亩,占86.4%;欧美杨1.06万亩,占9.2%;毛白杨0.05万亩,占0.4%;刺槐0.28万亩,占2.5%;白榆、苦楝、旱柳0.16万亩,占1.5%。造林的规格,泡桐为5X20米,二亩折一亩,其他树种均为纯林。这个时期营造的丰产林,面积大,整地标准高,采用良种壮苗,实行集约经营,成活率达95%以上,保存率达92%。
经济林菏泽地区经济林木除板栗外,苹果、梨、葡萄、桃、杏、枣、柿、核桃、木瓜、山楂、石榴、樱桃、花椒、香椿、杞柳、柽柳、腊条等均有栽培。
1933年《东明县新志》记述:“枣:有凌枣、核桃纹、九月青”、“柿:有镜面柿及牛心柿二种,树上摘下经缸烘或窑烘后味甜美且可制柿饼或柿霜,味尤佳,乃地方之特产。”菏泽地区历史上果树种类虽然很多,但果树生产发展不快。
1936年,全区果树总株数为148万株,合2.6万亩,果品产量90万担,(折4500万公斤)。民国时期的经济林木多属私人所有,植于庭院、宅旁、田边隙地,呈零星或小片分布。到1949年果树总数为183.76万株,其中结果树137.14万株,虽株数有所增长,但果品产量下降到2915.4万公斤。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党和政府重视果树生产的发展,在“果树上山下滩,不与粮棉争地”方针的指导下,领导农民恢复和发展生产,适当调整果品价格,大力组织推销,改进栽培技术和开展病虫害防治,果树恢复很快,产量逐年回升。1952年果品产量3466.9万公斤,为1949年的119%。1958—1962年先后在鄄、郓、菏、巨大沙河地带的临濮、什集、阎什口、胡集和曹县、单县黄河故道北侧的邵庄、梁堤头、蔡庄、高韦庄等地发展苹果、梨等果树共3.1万亩1959年和1960年,引进保加利亚红玫瑰葡萄,栽植到单县等5处国营园艺场,共0.17万亩。据统计,1963年全区果树总面积达到7.80万亩,果品总产量为1876.5万公斤,形成了苹果、葡萄、梨三大生产基地,为菏泽地区第一个果树发展高峰期。从1964年后,通过培训果树技术员,请专家指导,至1972年全区果树面积21.7万亩,果品总产量3138.3万公斤。1977—1979年三年间果树发展最快。据统计,1979年全区果树发展到29.4万亩,果品总产量达到6441万公斤。1980—1985年为果树生产内部结构调整时期,面积虽有所减少,果园质量相应提高。1983年果品总产量达到8065.5万公斤,创历史最高水平°1985年,全区共有果园2978个,经营面积18.92万亩,产量5641万公斤, 果品产值4500多万元。菏泽地区1949-1985年果树面积、果品产量统计表
单位:万亩、万公斤
村镇绿化菏泽地区人民素有在房前屋后、村内村外和坟茔、庙宇周围植树的传统,城镇绿化更是被历代官绅所重视1921年《巨野县志》记述:“城壕内外共植树九百余株,系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孟绅广业、徐绅芳州等种植,当禀以县长王备案作为修城之用后,添植小柳及白杨树百余株,现合计共一千余株。”1933年版《东明县志》记述:“康熙十四年(1675年)知县杨日升修池兼修护城堤,周围植柳千余株,树根蟠固,可耐久远, 于是南关石桥亦复重建。”新中国成立时,虽历经战乱,有的村庄仍有不少大树、古树。全区村庄树木1149万株,人均2.5株。建国初, 荷泽专区贯彻了“谁种谁有,村种村有,社种社有,自种自有”的造林政策,通过土地改革和互助合作运动,广大农民群众造林积极性大大提高,绿化院落和村庄成为风气。至1956年村庄树木就达到3472万株,比1949年增加2倍,人均7株。其树种组成,榆树占75%,其他占25%。是年零星植树改称为“四旁”植树,村庄植树亦改称为宅旁、村旁植树。1958年后,因大搞水利,大炼钢铁和工具改革等需要,砍伐了大量成材树木,同时也新栽了很多幼树,但由于连续遭到严重的自然灾害,缺乏烧柴饲草,以及林业体制政策变化,管理差,成活率低,树木损失严重。到1960年,成材树木大部分被砍光,全区村庄实有树木1020万株,人均2株,还不及建国初期的株数。1961年之后,随着国民经济调整,林业“十八条”和农村“六十条”的贯彻执行,林权上左倾错误作法逐渐得到纠正,社队和社员发展“四旁”植树的积极性又有提高,村庄植树获得了迅速恢复和发展。根据1962年的林业资源调査,全区村庄植树发展到1593万株,其中用材树1270万株,占80%.1963年,10个县城开始绿化,荷泽城还成立了由专区、县、城关公社三级组成的绿化委员会。到1965年,县城植树达到53.9万株;村庄植树发展到2534万株,有525个村庄每户植树超百株,1005个村庄栽满了树。鄄城县85%的村庄实现绿化,301个村庄营造了围村林,达到了“村外有片林,宅旁无闲地”。1973—1977年,菏泽地区大搞“四旁”植树,农田林网化,各县提出“白天不见村,晚上不见光”的村庄绿化口号,宅旁村旁植树得到大发展。据1975年林业资源调査,村庄植树发展到8460万株,立木蓄积量为256万立方米,占全区总蓄积量的82.1%,成为菏泽地区民用木材的主要来源。1984年林业区划调査,全区村镇树木9600万株,占树木总株数的62.9%,人均13株。树种组成为:杨树占14.2%,柳树占10.4%,榆树占35.7%,槐树占20.1%, 泡桐占6.4%,经济林树种占13.2%;村镇立木蓄积量384.3万立方米,占全区总蓄积量的63.3%,1985年底,全区实有村镇树木13241.1万株,占树木总株数的63.1%,绿化面积为119.8万亩,占村镇总面积的65.1%。
第四节林木保护
护林建国前,成片的庙宇林、护城林和地方豪绅及望族大户的祖坟林木,在菏泽地区为数不少,这些片林有的设有专职看林人。
建国后,荷泽专区造林局针对贫乏的林业资源。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普遍护林,重点造林”、“公私林木一律保护”的方针,广泛发动造林地区的干部群入,普遍建立了护林组织。至1951年,三年共建联村护林委员会26个,村护林委员会219个,护林小组685个,护林员16247人。鄄、郓黄河大堤、金堤和宋金河堤附近村庄制订了护林公约。1954年秋,单县、复程县分别召开公判大会,对轰抢集体沙打旺和林木的首犯分别判处2年和5年有期徒刑。1958年2月,菏泽专署对砍伐林木作岀规定;合作社经营的林木,每社砍伐10棵以上者,应报乡批准;50株以上者,报县批准。通过采取以上措施,毁林现象有所减少。1959年下半年至1960年末,在大办林场,大搞植树运动的同时,多数县颁布了护林布告。1961—1965年,随着清理退兑和林木确权发证工作的开展,局部地区的护林组织得到整顿和充实。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尤其1979年1月国务院发布《关于保护森林制止乱砍滥伐的布告》之后,各级政府也相继发了“护林法规”,制订了乡规民约和护林制度,恢复、整顿、充实、建立了护林专业队伍。1982年,菏泽地委在《关于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制止乱砍滥伐森林的紧急指示)的传真电报》中,要求各县市认真贯彻此指示精神,严肃处理毁林案件,抓紧搞好林业政策的落实,强调哪个县乱砍滥伐林木的歪风刹不住, 毁林案件不处理,要按中央《紧急指示》规定,首先追究县委书记和县长的领导责任。自此,基本制止毁林歪风。1982年全区共发生乱砍滥伐林木案件178起,毁林2.22万株,处理了137起。1985年底,全区共建立护林专业大队6474个,有护林员18293名。
病虫害防治建国前菏泽地区的林木病虫害时有发生,旧政府对此却从不过问,农民自发利用土农药等方法进行防治,大多无济于事。建国后,随着林业机构的建立,病虫防治逐渐得到重视。50年代初,东明县的平原省林业模范张建纲用硫磺撒在树苗周围,用黄花叶根、苦楝树枝塞入害虫洞穴防治果树天牛成功后,荷泽造林局在全区进行大力推广。1957年单县国营林场美杨幼林暴发虫灾,随即用滴滴涕和“六六六”粉喷杀,效果较好。从此,菏泽地区病虫防治由人工转向化学防治。进入60年代,随着林业的发展,树木的增多,介壳虫、榆兰金花虫、杨扇舟蛾、杨尺蠖等害虫在局部地区危害严重。到了70年代,虫害逐渐普遍,危害逐年加重。1974年黄河故道区和东明南部杨尺蠖暴发成灾,面积达5万多亩,采用飞机施药防治控制了虫情。1978年榆兰金花虫猖獗成灾。1980年全区5000万株榆树普遍发生虫灾。地委、行署发动全区人民采用氧化乐果涂环防治4382万株,防治率为82.6%,杀虫率为85.2%。1982年11月,地区成立了林木病虫害防治站,各县也相继成立了森林病虫害防治站和森林保护站,使森保工作得到加强。1982年,大袋蛾在全区大面积成灾,连续4年进行人工摘袋防治,虫口密度显著下降。1985年,除天牛类外,其余的虫害基本得到控制,虽局部地区时有发生,但没有造成大的危害。
森林植物检疫菏泽地区的森林植物检疫,是1980年以后开展起来的。1981年,根据林木病虫普査资料,进行了局部检疫控制,1983年,国务院发布了《植物检疫条例》。1984年,地区为各县市确定了专职检疫员,正式建立了检疫队伍,开展产地检疫和调运检疫工作。到1985年底,全区有专职检疫员21人,兼职检疫员118人。两年中,全区共检疫各种苗木4486.7万余株,林木种子2万公斤,木材1.63万立方米,苗木产地检疫2万亩。
第五节林果产品
1949年,菏泽区内生产木材为2.2万立方米,但在建国后很长一个时期内多为民用°1975年后,随着杨树的发展和商品流通的搞活,北部几个县市生产的杨柳木大量流入黄河以北地区,桐木也成为菏泽地区岀口创汇的主要林业产品,其他乡土树种仍为自采自用.1980年后,菏泽地区的木材加工业用材主要依赖自产桐木,其他工业用材从建国到1985年一直靠从外地调入。1985年生产木材达到34.5万立方米,为建国时的15.68倍。1949—1985年,全区共生产木材489.1万立方米,年均13.59万立方米。
菏泽地区的果品产量,1949年只有2915.4万公斤,1983年达到8065.5万公斤,为建国以后的最高年份.1949—1985年的36年间,全区共生产果品130343万公斤。果品的种类,50-60年代以梨、桃、杏、枣、柿为主,70年代以苹果、梨、桃、枣、葡萄为主,进入80年代葡萄产量下降,杏又成为主要果品。菏泽地区的果品多为自产自销,但70年代苹果则由供销社与生产单位签订购销合同,统一购销,曾打入国际市场.1980年左右,巨野圆铃大枣也曾由供销社统一购销。1980年以后,苹果大批销往南方城市。
第六节国营林场
荷泽地区清代无林场机构,民国初年各县在县城附近公地设有纪念林场或试验场,面积不一,少则几亩,多则几十亩,树种以桑柳为主。1940年的统计资料表明,曹县、单县、成武、定陶、巨野、郓城设有官办林场15处,总面积1746亩,场内有树木66109株,树龄6-7年。多数林场分布在护城堤、河堤、公园和城内隙地、义地等。
菏泽地区解放之后的1949年8月,专区造林局和郓城县政府共同在郓城西沙河建立了国营何庄林场,面积8000亩。1953年冬建立了国营单县大沙河林场,面积3800亩,其前身为1952年湖西专署建立的劳改农场。到1957年,两场造林面积达到6500亩,1959—1960年又先后建立了国营单县黄河故道林场,梁山县腊山林场,曹县青堌集林场,巨野县独山林场,成武县白浮林场、南鲁林场、刘池堂林场,鄄城金堤林场,东明县东明集林场,鄄、郓、菏、巨大沙河林场,荷泽市高庄林场。1961年初,鄄、郓、菏、巨大沙河林场改为地直苗圃。1962年10月,建立国营定陶县任屯林场,面积2390亩。1966年3月,全省国营林场调整,菏泽县高庄林场改为国营高庄苗圃,成武刘池堂林场交县办,鄄城金堤林场,改为谷林苗圃金堤分圃。年底,全区共有国营林场10处。1971年,全区共有任屯(定陶)、独山(巨野)、白浮(成武)、南鲁(成武)、安兴(菏泽)、青堌集(曹县)、腊山(梁山)、沙河(单县)、故道(单县)、东明集(东明)、何庄(郓城)11处林场,总面积为69937亩.1972年恢复鄄城金堤林场.1975年,菏泽安兴林场与龙风林场改名为山东省菏泽地区良种繁育苗圃.1976年11月,在国营东明集林场孔寨分场的基础上,建立了国营东明县三春集林场,面积13975亩。到1977年底,全区共有国营林场12处,总面积75321亩。1980年,鄄城县金堤林场改为国营苗圃。1985年底,全区11处国营林场,经营面积70696亩,有林地48626亩,拥有职工582人,拖拉机23台,林区公路、林道39公里,机井37眼,扬水站一处,排灌机械13台,电话线路20公里,通电的林场4个,各种机动喷雾器16个,木施床3台,柴油机40台,电锯3台,油锯1台,平刨机2台,窗纱机6台,房屋20723平方米。
国营林场从建场到1965年,以治理沙荒、山荒、碱荒为主要任务,营造了防风固沙林、水源涵养林和盐碱地改良林。1965年底林地面积达到52282亩,各场基本完成了造林任务。造林树种主要有:加拿大杨、刺槐、旱柳、毛白杨,其中加拿大杨面积较大。1966-1975年,进行了间伐和低产林改造,共抚育间伐面积2万亩,改造低产林3万亩。同时引种欧美杨和小美杨树新品种,营造速生用材林。1980年开始营造合资丰产林,大面积推广1—69/55,1—72/58等杨树品种。1975—1985年10年间,全区国营林场营造合资丰产林1.4万亩,一般用材林8800亩,育苗1.31万亩,采伐用材林1.5万亩,林场自营纯收入达570万元,现有固定资金总净值783.15万元,林木总蓄积2.1万立方米,折款210.1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