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耕地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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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菏泽地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51820020220002015
颗粒名称: 第二节 耕地
分类号: S341.1
页数: 1
页码: 181
摘要: 根据1979年全区第二次土壤普查,荷泽地区共有土地1961.93万亩,其中工矿、村庄、城镇、河流等占地456.33万亩,占全区土地面积的23.26%。
关键词: 菏泽地区 耕地

内容

根据1979年全区第二次土壤普查,荷泽地区共有土地1961.93万亩,其中工矿、村庄、城镇、河流等占地456.33万亩,占全区土地面积的23.26%。可利用的各类土壤面积1504.96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76.71%,实际耕地面积为1367.16万亩。按农业人口计算,每人平均占有耕地1.98亩。
  按其利用方式,耕地又分为旱地、水田、菜地。全区水田面积很少,只有0.4万亩,占耕地面积的0.03%,菜地面积为18.5万亩,占耕地面积的1.35%;旱地面积为1348.26万亩,占耕地面积的98.6%,旱田中浇地面积为549.73万亩,占旱田面积的40.66%。1985年,全区拥有耕地1160.05万亩,比1979年减少了207.08万亩。
  耕地资源的减少,在全区已成为一个十分严重的问题。耕地面积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第一,城镇、农村建房占地面积不断扩大。有些城镇、村庄建房没有统一规划,集体、个人建房随便占用耕地的现象时有发生;第二,沟、路、河、渠的增加;第三,工矿占地严重。尤其是农村工副业生产的发展,如窑业等,占用和破坏了不少耕地。

知识出处

菏泽地区志

《菏泽地区志》

出版者:齐鲁书社

菏泽地区乃中华民族发祥圣地,尧舜禹汤活动方域,西周置曹国,北周设曹州;世沿代续,英雄辈出,物华天宝,民风淳厚。国史方志,记之颇详。其修志工作也和祖国的方志事业一样,有着悠久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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