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企业登记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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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菏泽地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51820020220001981
颗粒名称: 第四节 企业登记
分类号: F272.9
页数: 1
页码: 157
摘要: 1949年1月,区内开始工商企业登记工作。要求凡在区内设有固定厂址、门市、字号的工商业都须登记,否则不许营业。当时基本摸清了区内工商企业的情况,但存在着私营企业申报不实的现象。
关键词: 菏泽地区 企业登记

内容

1949年1月,区内开始工商企业登记工作。要求凡在区内设有固定厂址、门市、字号的工商业都须登记,否则不许营业。当时基本摸清了区内工商企业的情况,但存在着私营企业申报不实的现象。
  1950年,区内进行第二次工商企业登记。登记以工商业户数、资金数、经济性质、从业人数为主。是年,全区登记工商业25991户,其中工业6220户,商业19771户。工业企业全系私营;商业企业中,国营商业41户,合作商业30户,私营商业19700户。私营工商业占全区工业户数的99.73%。工商业从业人员44384人,其中工业12790人,商业31594人。从经济性质分,国营商业540人,合作社商业1668人,私营商业29386人,私营商业人员占全区商业人员的93%。全区工商业企业资金333.7万元,其中工业企业资金75.9万元,商业企业资金257.8万元。从经济性质分,国营商业企业资金120万元,合作社商业资金50.2万元,国营合作社资金占全区商业资金的66.02%。
  1965年,为调整国民经济进行了第三次工商企业登记。
  1980年,菏泽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首次设立企业登记管理科,各县、市局也相继设立企业登记管理股。是年,在全区工商企业普査的基础上,为全区的企业建立“经济档案”,并对全区企业进行全面登记换照,制发了《菏泽地区工商局关于开展工商企业登记发证和加强管理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
  1981年始,登记换照工作转入正常业务。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全区在清理整顿公司工作中,对849家公司作出撒并改留的决定,对64家党政机关办的公司作出处理。

知识出处

菏泽地区志

《菏泽地区志》

出版者:齐鲁书社

菏泽地区乃中华民族发祥圣地,尧舜禹汤活动方域,西周置曹国,北周设曹州;世沿代续,英雄辈出,物华天宝,民风淳厚。国史方志,记之颇详。其修志工作也和祖国的方志事业一样,有着悠久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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