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市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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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菏泽地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51820020220001980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市场管理
分类号: F713.56
页数: 3
页码: 155-157
摘要: 1939年共产党开辟冀鲁豫抗日根据地。1941—1943年,先后建立5处公营商店:中和祥,设在菏泽县安陵集;庆和祥,设在菏泽县大黄集;义兴祥,设在齐滨县(今曹县辖区内)韩集;益盛祥,设在定陶县力本屯;隆泰货栈,设在曹县东南青堌集。
关键词: 菏泽地区 市场管理

内容

集市1939年共产党开辟冀鲁豫抗日根据地。1941—1943年,先后建立5处公营商店:中和祥,设在菏泽县安陵集;庆和祥,设在菏泽县大黄集;义兴祥,设在齐滨县(今曹县辖区内)韩集;益盛祥,设在定陶县力本屯;隆泰货栈,设在曹县东南青堌集。
  菏泽解放至1955年,区内集市数始终为431处,其中大集73处、中集134处、小集224处。
  1958年人民公社化过程中,全区集市数锐减到333处,年成交额为2100万元。
  1960年12月中共中央发出人民公社12条后,集市数又回升到422个,年成交额增长到9942万元。
  “文化大革命”期间,全区集市数波动在349—402处之间,年成交额浮动在6535—11500万元之间。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集市贸易兴旺发展。1979年底,全区共有集市388处,其中上市人员5000人以上的79处,比1978年增加17.5%;万人以上的31处,比1978年增加47.5%;5万人以上的3处,比1978年增加5%。
  贸易管理区内集市贸易历史悠久。明清时设集头管理贸易,民国时有集头经纪人管理贸易”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市场贸易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对敌开展经济斗争,封锁敌人经济;控制敌货进入解放区市场,禁止粮棉油等战略物资从解放区外流;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行为;取缔伪币和土杂币;打击粮商、金商和不法商人的投机贩私活动;稳定解放区市场物价,扶持发展解放区生产;利用商人的合法身份,开展对敌占区贸易,贩进解放区匮乏又必需的医药、器械等军需民用物资。
  这一时期,菏泽工商部门在各大、中集市都建有交易所,设管理员、交易员、司帐员、兑换员,对入市的货物、交易、价格、秩序、收费进行管理。为便于交易和管理,对上市物资划行入市,设有棉行、粮行、布行、牲畜行、土特产品行、菜行等。另外以集市为单位成立商人联合会,利用布告、大会、口头宣传等形式向商贩、群众宣传公平买卖、秤平斗满的交易原则和其它贸易规定。
  菏泽解放后到1955年,市场管理工作仍以农村集市贸易为主,协助办好物资交流会,打击囤积居奇,稳定市场物价。国家统购期间,关闭粮棉油市场;统购完成后,允许农民拿岀一部分到市场交易,以调剂余缺。
  1956年,市场管理工作普遍出现管得过死、过严的现象。这种现象在当年下半年即得到纠正,对菏泽专区集市贸易没有造成多大损害。
  1958年人民公社化运动中,对集市贸易又加限制。1959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组织农村集市贸易的指示》后,情况有所好转。1960年12月中共中央发出人民公社12条,进一步明确集市贸易是国营商业和供销社商业的补充,全区市场管理工作又回到领导、组织集市贸易方面来,集市贸易有所恢复和发展。
  “文化大革命”时期,集市贸易被看作“资本主义尾巴”予以严格限制,集期改为5日1集或10日1集,非集时间调动军人、工人、农民、学生在各路口设卡阻拦,严禁私下交易。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集市贸易兴旺发展,市场管理工作进入新时期。1978年,市场管理工作按照“放开、搞活”和“管而不死、活而不乱”的原则,采取恢复集市集期、开放粮油市场并实行牌价和议价两种价格,允许街道、生产队开办饮食服务业等10条措施,市场活跃,上市物资品种中,主要是农副产品增加幅度较大。1979年全区集市成交额109125万元。
  集市贸易规模日趋扩大,上市品种不断增加。市场上不但有农副产品的批发、零售,也有小商品的批发、零售。同时国营商业也把批发业务伸展到集市上来,工业品的交易比重越来越大,行市有所增加。市场管理工作进一步放宽农副产品贩运政策,允许个体商贩从事正当的贩运活动,有计划地组织了一批从事农副产品长途贩运的专业户,发给营业执照或临时执照,对一次性较大量的贩运发给准销证,允许批发。在城镇或较大集市,设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支持生产队和农民个人进城开设农副产品销售门市,支持专业户开展联购分销或联购联销业务,注重组织个体摊贩与企业直接挂钩,对旧货市场予以开放。
  打击投机倒把1942年,菏泽工商部门设有缉私队、缉私班,配备武器,打击不法商人的囤积居奇、走私贩私活动,检查出入境货物,征收过境税,禁止敌占区的布匹、香烟、毒品(鸦片)等进入境内。
  建国后至1955年,仍不准私人囤积,更不准贩运。
  1956-1976年,打击投机倒把的范围扩大,处罚严厉。单县刘堂大队12人2年之内贩买大牲畜668头,查获后,2人被判刑,2人劳动改造,1人被没收钱款和房屋,2人被管制,5人被罚款;另有公社书记等4名负责人因行政管理失职被严肃处理。
  1980年,査处投机倒把360件,一级违章行为的2992件,罚得金额22604元,处罚75人,其中国家干部、职工20人,其他55人。
  物资交流会物资交流会源于古庙会(亦称香火会),日久成俗,届时农民带着农产品入会交易。如菏泽城区就有火神庙、泰山庙、城隍庙、济渎庙,菏泽农村有黄庙、香炉寺、龙王冯、火烧寺、长堌堆、龙王庙等古庙会。会期一般1天,多者达10余天,到会人数一般万余,多者数万。
  建国初期古庙会仍存在,如郓城县1951年会日达544天,但基本上以物资交流为主。1958年始,全区对这些会多数给予取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有所恢复。

知识出处

菏泽地区志

《菏泽地区志》

出版者:齐鲁书社

菏泽地区乃中华民族发祥圣地,尧舜禹汤活动方域,西周置曹国,北周设曹州;世沿代续,英雄辈出,物华天宝,民风淳厚。国史方志,记之颇详。其修志工作也和祖国的方志事业一样,有着悠久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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