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民族构成
菏泽地区基本上系汉族聚居区。1964年,全国第二次人口普査时,全区总人口5129164人,其中汉族5098959人,占总人口的99.41%;少数民族30205人,占总人口的0.59%.在少数民族当中,以回族居多,共30090人,满族38人,瑶族13人,蒙古族9人,藏族8人,彝族8人,朝鲜族8人,壮族6人,土家族5人,苗族4人,维吾尔族2人,哈尼族1人,哈萨克族1人,其他民族6人,外国人加入中国籍的6人。
1980年以后,四川、贵州、广西、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等地的少数民族女青年相继来区内结婚定居,少数民族及人数增加较快。1982年,全国第三次人口普查时,菏泽地区共有25个民族,分布在全区10县(市),总人口为7276053人,汉族7230504人,其他少数民族45549人。同1964年人口普査相比较, 汉族人口增加2131545人,增长率为41.80%,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15344人,增长率为50.80%。
菏泽地区1982年少数民族人口分布表
单位:人续表
第二节性别构成
建国前,“重男轻女”的陋习根深蒂固,遗弃女婴现象常有发生。1849—1949年,因战争频繁,社会动荡不安,男性人口死亡较多,区内人口性别比例失调。
建国后,社会安定,党和政府提倡男女平等,妇女在生产、生活等各个领域中的作用愈来愈被人们重视。因此,女性人口发展较快,人口性别比例状况逐步趋于平衡。1953年第一次人口普査,男性占全区总人口的49.34%,女性占50.66%,男女性别比例为97.39:100(女性为100)。1964年第二次人口普査,男性占全区总人口的49.31%,女性占50.69%,男女性别比例为97.28:100,女性比男性多70506人。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査时,男性为3671411人,占全区总人口的50.46%,女性为3604642人,占全区总人口的49.54%,男女性别比例为101.85:100, 男性比女性多66769人。菏泽地区1964年第二次人口普査人口性别构成表
菏泽地区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査人口性别构成表第三节年龄构成
1963年,全区开始控制人口增长,实行计划生育。党和人民政府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全区人口出生率明显下降,年龄结构随之发生变化。据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统计,全区0—4岁的幼儿745656人,5—14岁的少年1815081人,20—49岁的中青年2610305人,50—94岁的老年1270862人。百岁以上的老人22人,最高年龄109岁。
各年龄组人□比重1982年与1964年相比,0-4岁,5-9岁两组年龄人口比重下降幅度较大,分别为2.33%和1.28%,15-19岁组人口比重则上升1.63%,各高龄组人口比重也有所增加。
菏泽地区1964年与1982年人口年龄状况表
各重要年龄组人口1964—1982年的19年间,学龄前儿童人口比例减少2.40%,主要原因是人口出生率得到控制;青年人口1.69%。
比例增加1.18%;劳动人口比例增加
菏泽地区1964年与1982年各重要年龄组人口状况表
人□年龄构成类型1973年,全区开始加强以控制人口增长为中心的计划生育工作.1979年,普遍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人口出生率大幅度下降。0—14岁的少年儿童在总人口中的比率1964年为38.6%,1982年为35.2%,下降3.4%;65岁以上的老年人占总人口的比率1964年为5.7%,1982年为5.0%,下降0.7%。按国际上划分人口年龄构成类型标准衡量,全区人口年龄构成逐渐由“年轻型”过渡到“成年型”。
劳动人□负担系数全区在50-60年代的两次人口生育高峰期内所生人口,到1982年已陆续进入劳动年龄。1982年,劳动人口所占比重为51.02%,比1964年的49.33%增加1.69%,劳动年龄人口负担非劳动人口系数也比1964年下降11.2,其中负担少儿(0-14岁)系数下降9.3,负担老年 (65岁以上)系数下降1.9.
第四节文化构成
建国前,全区约有70%的人是文盲,只有少数人有文化。建国后,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教育事业的迅速发展,全区就学人数明显增加,群众文化素质相应地得到提高。据1964年第二次人口普査统计,全区共有5129164人,其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3084人,高中文化程度的23204人,初中文化程度的115623人。据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査结果显示,菏泽地区具有小学以上文化程度的3097084人,占全区总人口的42.23%,其中大学毕业生10654人,大学肄业生或在校生2252人,平均每千人中,拥有大学毕业生1.46人,大学肄业或在校生0.31人;高中文化程度的282348人,平均每千人中有38.81人;初中文化程度的887766人,平均每千人中有122.01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1914064人,平均每千人中有263.06人。菏泽地区各县(市)人口1982年文化程度统计表(人/千人)
第五节行业职业构成
建国前,区内以农业经济为主,绝大多数人从事农业生产,少数人从事商业、手工业和其他服务业。
建国后,随着工业、商业、文教卫生及其他事业的发展,全区人口的职业结构也发生明显变化。据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査资料统计,全区在业人口3852723人,占总人口的52.53%,按所在工作单位的经济活动性质划分,共有15类行业,按个人所从事的工作性质划分共有8类职业。
菏泽地区1982年行业人□构成表续表
菏泽地区1982年职业人口构成表
第六节婚姻家庭
婚姻状况1982年人口普查统计,全区15岁及15岁以上人口总数4715312人(男2350889人,女2364423人),其中,未婚者1247423人(男708767人,女538656人),有配偶者3064613人(男1509243人,女1555370人),丧偶者381194人(男114710人,女266484人),离婚者22082人(男
18169人,女3913人)。
家庭规模境内家庭规模历代变化较大,1829年(清道光九年),全区户均4.22人。1928年户均5.25人。1953年户均4.22人。1964年户均3.73人。1982年户均4.66人。
1982年,区内家庭共1557806户,其中1人户102875户,占总户数的6.60%,2人户162135户,占总户数的10.41%;3人户207717户,占总户数的13.33%,4人户282939户,占总户数的18.16%;5人户311231户,占总户数的19.98%;6人户230762户,占总户数的14.81%;7人户147818户,占总户数的9.49%;8人以上户112329户,占总户数的7.21%。
家庭类型区内家庭类型大致有5种:即单身家庭、夫妻家庭、核心家庭、直系家庭、有亲非亲家庭。
单身家庭(即一人独立生活〉;1982年全区有单身户102875户,占家庭总户数的6.60%。
夫妻家庭(即小两口或老两口,无子女);80年代后,这类户在农村呈发展趋势。1982年,全区一对夫妇户有93072户,占家庭总户数的5.97%。
核心家庭(有夫妇和未婚子女组成,一般只有两代人):80年代后核心家庭所占比重渐大。1982年全区有两代户1008977户,占家庭总户数的64.60%。
直系家庭(祖孙三代或四世同堂):封建时代直系家庭较普遍。这类家庭婆媳关系相当难处。比率逐年下降,1982年全区有三代和三代以上户291781户,占家庭总户数的18.73%。
有亲和非亲家庭(家有幼儿或病人需要照顾,找其他亲属或外人帮忙,短期组成的家庭);1982年,区内有一代户亲属或非亲属家庭11693户,占全区家庭总户数的0.75%,两代户亲属或非亲属家庭34657户,占2.22%,三代和三代以上户亲属或非亲属家庭19560户,占1.26%。
第三章
人口变动
第一节自然变动
建国前,菏泽区内人口出生死亡情况无从查考。
建国后,人民安居乐业,婴儿出生成活率明显提高,老人寿命延长,因而人口增长较快,人口再生产属高出生、低死亡、高自然增长类型。1953—1956年4年间,全区增加人口34.3万人,年均增加8.6万人,年均增长率16.57%。1954年自然增长率高达22.91%。,成为建国后第一个生育高峰期。1958-1960年,区内自然灾害严重,人民生活困难,人口出现负增长。3年全区减少75万人,年均减少25万人,年均增长率为一49.10%。1960年自然增长率为一67.42‰,成为建国后第一个生育低谷期。1961-1963年,人民生活开始好转,人口开始增长,3年间全区增加53万人,年均增加17.7万人,年均增长率为35.53‰,1961年人口自然增长率高达61.24‰,成为建国后第二个生育高峰期。1964年,全区自然增长率为一20.41‰,成为建国后第二个生育低谷期。1968—1971年的4年间,全区增加72.9万人,年均增加18.23万人,年均增长率回升到31.54‰,出现了建国后第三个生育高峰期。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加强了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人口自然增长率有所下降,1978-1985年的8年间,全区新增人口71.4万人,年均增加8.93万人,年均增长率为1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