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4年3月,菏泽地区革命委员会始设环境保护办公室,隶属于计划办公室。1978年7月,改为菏泽地区行署环境保护办公室。1984年5月,下设3科、1站(环境监测中心站)。
第一节环境污染
废水工业废水:菏泽地区的水污染主要是工业废水,其次为医疗废水和生活废水。1985年,全区工业废水排放总量为1087.98万吨,万元产值排放量为137.18吨。造纸工业、化学工业、纺织工业、皮革工业是区内主要污染行业。1985年,这四类行业累计污染负荷比为86.83%,其中造纸行业尤为突出,占全区污染负荷比的71.4%。10县市工业废水排放量以菏泽市、梁山县为最多,两县、市占全区废水排放量的72%。
菏泽造纸厂、梁山县造纸厂、成武县造纸厂、东明造纸厂、单县造纸厂及菏泽市春阳造纸厂是菏泽地区重要污染源。每年生产机制纸1.07万吨,消耗麦草2.78万吨、火碱0.13万吨,年排工业废水372万吨。这些工业废水,是造成梁济运河、洙赵新河、东鱼河部分河段污染的主要因素。
区内化工行业中的菏泽跃进化肥厂、成武县化肥厂、梁山县化肥厂、郓城县化肥厂的工业废水排放量占全区化工行业的90%以上,每年排放512万吨。由于化肥生产的主要原料是煤炭,所以氰化物和硫化物是其主要污染物质,排放浓度超过国家标准5—10倍,年排放氰化物9.08吨,硫化物6.59吨,都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梁济运河、洙赵新河和东鱼河。
菏泽印染厂、菏泽毛纺厂、菏泽第二毛纺厂、菏泽市针织厂、单县针织厂、定陶县毛巾厂、梁山县床单厂、巨野县染织厂,年排工业废水134吨,酸碱度超过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巨野县皮革厂、定陶县皮革厂、菏泽县皮革厂和成武县皮革厂,年排工业废水35万吨,化学耗氧量、硫化物都超过国家标准7-10倍。
医疗废水:菏泽地区有地区级医院5处,县、市级医院15处,年排放医疗废水71万吨。除菏泽地区结核病医院有一套处理废水的设施外,其余医院废水均直接排出。医疗污水中含有多种病菌,排入下水道,流入坑塘、河流,污染环境。据1980年监测化验,菏泽地区人民医院每毫升废水含细菌总数1288个, 主要是大肠、副大肠杆菌,并有痢疾、伤寒、副伤寒杆菌,为国家标准的12.88倍。生活废水:区内城市人口年均生活废水排放量900万吨。废水中含有碱类油污及其他有机物质,未做任何处理,对环境也造成直接污染。
菏泽地区1985年主要污染行业工业废水统计表
废气1985年,全区工业废气排放量为307707万标立方米,燃料燃烧废气为203654万标立方米,生产工艺废气为104053万标立方米,万元产值排放量为2.335万标立方米,净化处理量为142973万标立方米,处理率为46.46%。废气中有害物质排放量为20535-9吨,其中烟尘8015.3吨,二氧化硫10988吨,氮氧化物1532.6吨。菏泽地区监测中心站监测降雨36次,酸碱度平均为5.39,其中10次小于5.6,最低一次为4.55,属较强类型酸雨。这表明区内煤烟型大气污染严重,已对人体、生物、建筑物等造成一定损害。
噪声城区噪声主要是交通噪声、建筑噪声和工业噪声,其次是社会生活噪声。白天以交通噪声为主,晚间以机械噪声为主。随着荷泽地区交通事业的发展,机动车辆的增多,车辆的高音喇叭也成为噪声源。另外,临街建设使用的夯机、搅拌机、电锯,还有随意播放的电视录像、收录机等都带来了严重的噪声污染。
1985年监测,菏泽市城内文教区昼间平均声级值为52分贝,超国标2分贝;商业区昼间平均声级值为70分贝,超国标10分贝;交通干道两侧昼间平均声级值为76分贝,超国标6分贝。
固体废弃物主要是工业废渣、建筑废渣和生活废渣。1980-1985年,区内每年工业废渣7.22吨。这些废弃物,一般能得到综合利用,煤渣多用于填坑、铺路、造砖,酒糟可作为饲料,但也对环境保护产生了一定影响。
此外,由于农药、化肥长期大量施用,对土壤、农副产品造成了严重污染。据调查,1976—1980年间,全区平均每年每亩施用农药0.44公斤,其中高毒农药占总数的68.8%。1978—1982年间,全区平均每年每亩化肥用量6.94公斤。农药、化肥的施用,除一部分被植物吸收外,很大部分挥发进入大气,造成空气污染;另一部分则渗入地下水, 造成水质下降。
第二节环境监测
地表水监测菏泽地区地表水主要来源于自然降水和引黄客水,其特点是:年际变化大,年内分配不均,流失量大,利用率低。区内根据《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中三级标准对全区河流水质进行监测。监测的河流主要有梁济运河、洙赵新河、东鱼河和万福河。
梁济运河;在菏泽地区主要受梁山造纸厂、梁山油漆厂、梁山石棉制品厂、梁山化肥厂等废水的污染。该河段自上而下设3个监测断面,北码头为清洁对照断面,东码头为污染控制断面,郭楼为自净观察断面。1981-1985年,北码头断面酸碱度年均值超标率为40%,最大值&6,出现在1984年;溶解氧、耗氧量、铅、铜、挥发性酚、汞、砷等含量均符合标准;水质质量系数在1.28-2.58之间,属较清洁断面,能够符合饮用、渔业、灌溉的要求。东码头断面耗氧量超标率80%,年均最高值出现在1985年,超标倍数高达4.7倍;挥发性酚年均值超标率80%,年均最高值出现在1983年,超标倍数高达19.33倍;水质质量系数为18.25,属严重污染断面,不能做为饮用、渔业用水。郭楼断面1981-1982年的监测结果,耗氧量年均值超标率100%,最高时超标0.31倍。1982年,挥发性酚为0.011,超标0.1倍,超标率为50%.其余项目均符合国家三级地面水质标准。该断面水质质量系数为3.09,与东码头断面相比,水质已有明显好转,属于较清洁范围,但污染依然存在,主要污染物是有机物质。郭楼断面的河水不能做为饮用、渔业用水,但可做为农灌用水。
监测结果表明,梁济运河经过梁山境内,水质已严重恶化,且有逐年加重趋势。
洙赵新河:上游菏泽市安兴镇魏楼和下游巨野县田桥乡姚庄设两个监测断面。魏楼断面:1981年耗氧量超标0.76倍,1984年酸碱度略微超标.1981-1985年,该断面水质系数在1.61-3.01之间,水质质量年际变化不大,属较清洁断面。姚庄断面:无超标项目,酸碱度、耗氧量、溶解氧、铅、铜、挥发酚、汞和砷符合标准,镉、氰化物、六价铬等未检出。断面水质质量系数为1.94,属较清洁断面。监测结果表明:洙赵新河菏泽段属较清洁河段,水质变化不明显,从上游往下水质越来越好,说明上游的菏泽段污染重于下游。
东鱼河:设南王店和张庄两个监测断面。1981-1985年,南王店监测断面,年均值没有超标的项目,酸碱度、耗氧量、铅、铜、挥发性酚、汞、砷等均符合标准,镉、氰化物、六价铬未检出。水质质量系数在1.49-2.50之间,属较清洁断面。张庄监测断面,酸碱度年均值超标率20%,超标年份是1981年。COD、铅、铜、挥发性酚、汞、氰化物、砷等符合标准,镉和六价铬未检出。水质质量系数在2.11-2.44之间,属较清洁断面。监测数据表明,东鱼河水质变化不大,属较清洁河道,符合渔业和农灌要求。
万福河:在巨野县万丰乡关桥和成武县田集镇冯集设两个监测断面。1981-1985年,关桥监测断面年均值无超标项目,酸碱度、耗氧量、铅、挥发酚、汞、砷均符合标准, 镉、氰化物、六价铬未检出。水质质量系数在1.73—2.61之间,属较清洁断面。冯集断面年均值无超标项目,酸碱度、耗氧量、铅、挥发酚、铜、汞、砷均符合标准,镉、六价铬、氰化物未检出。水质质量系数在1.32—2.18之间, 属较清洁断面。监测数据表明,万福河“六・ 五”期间,属清洁河流,符合渔业、农灌用水的要求。
地下水监测区内地下水的监测项目为:水温、酸碱度、总硬度、汞、砷、铅、镉、六价铬、氰化物、氟化物、挥发性酚等20多项。1981-1985年监测数据表明,全区地下水污染较轻,水质较好。存在的突出问题是总硬度和氟化物偏高,工业废水对区内地下水的影响也开始出现。总硬度较高的是巨野县,氟化物年均值较高的是成武县和东明县。
菏泽市地下水:1981—1985年,对菏泽市地下水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表明:酸碱度超标最高的年份是1984年,高达8.90;总硬度年均值超标率40%,最高年份是1981年;有害物质中,氟化物有上升趋势,年均值由1981年的0.84毫克/立方米,上升到1985年的1.76毫克/立方米,增加一倍多。
巨野县地下水:1981-1984年,监测结果表明,酸碱度除1984年的最高值8.85超标外,其余年份均不超标;总硬度年均值全部超标,最高值出现在1981年,超标达3.63倍;有害物质中挥发酚、砷、铅、氟化物均不超标。
东明县地下水:1981—1984年,监测结果表明:酸碱度除1984年的最高值超标外,其他年份均符合标准;总硬度除1981年超标外,其他年份符合标准;有害物质中,汞最高值超标达4.8倍;氟化物最高值超标达2.7倍,其余项目不超标。
单县地下水:1981—1984年监测结果表明:酸碱度除1984年超标外,其他年份均未超标;总硬度最高值出现在1981年,超标近6倍;有害物质中,1982年砷超标,最高值超标达4倍。
成武县地下水:1981—1984年的监测结果表明:1981年总硬度超标,有害物质中,氟化物历年超标,最高值超标3倍。
郓城县地下水:1981—1984年的监测结果表明:1981年总硬度超标,有害物质中超标2.5倍,氟化物超标达4.6倍。
梁山县地下水:1981—1984年的监测结果表明;历年的总硬度均超标,除1981年外,超标倍数稳定在0.5左右;酸碱度历年都符合标准;有害物质中,年均值均不超标。
曹县地下水:1981—1984年的监测结果表明:1981年总硬度平均值超标近1倍,其余年均值符合标准;有害物质中,1982年汞最高值超标0.3倍;氟化物最高的超标0.8倍.
定陶县地下水:1981-1984年监测结果表明:1981年的总硬度超标,最高值超标5.6倍,其他年度符合标准,且有逐年下降趋势;有害物质中,氟化物除1984年符合标准外, 其他年份均超标,最高值达2.9倍。
鄄城县地下水:1981—1984年的监测结果表明:酸碱度1984年稍微超标;总硬度1981年最高值超标3.2倍,其他年度平均值符合标准;有害物质中,砷1982年最高值超标0.5倍,氟化物最高值超标1.5倍,其他项目符合饮用水标准。
菏泽地区1983年各县(市)地下水监测结果统计表大气监测经监测,1981-1985年境内10县(市)城区二氧化硫日均值为0.062-0.156毫克/立方米,超标1.6倍;氮氧化物日均值为0.022—0.04毫克/立方米,未超标;颗粒物日均值为0.878—1.727毫克/立方米,超过国家三级标准。按国家二级标准评价,10县(市)城区大气质量指数在1.2-2.8之间,属中度污染到重污染。
第三节污染治理
废水治理菏泽地区对废水污染的治理始于1976年,治理中坚持“谁污染,谁治理,谁开发,谁保护”的原则。至1980年,山东省环保局投资给菏泽地区治理资金199万元,安排治理厂家16个:菏泽市皮革厂、定陶县皮革厂、巨野县皮革厂、菏泽市农药厂、菏泽市磷肥厂、定陶县磷肥厂、梁山县磷肥厂、菏泽仪表厂、菏泽市自行车零件厂、菏泽生建机械厂、梁山县钢木家具厂、菏泽市针织厂、菏泽市制线厂、梁山水泥厂、单县造纸厂、菏泽地区结核病医院。1980年,实行征收超标排污费,污染源的治理资金坚持自筹和环保补助相结合的原则。1982年,全区在电镀废水治理上,结合工业调整改组,合并电镀厂点,由原来的45个减少到24个,并建立了菏泽仪表厂、菏泽市自行车零件厂、梁山县钢木家具厂、郓城县五金厂、定陶县剪刀厂、成武县电器试修厂、曹县电器试修厂、单县电器试修厂、东明县力车厂、菏泽市城关五金电器厂等10个电镀中心。当年,电镀行业全部实行了无氰电镀,消除了含氰废水的污染。1985年,全区废水治理处理设施共13套,分布在山东菏泽仪表厂、菏泽市自行车零件厂、山东电讯十厂、梁山钢木家具四厂、菏泽造纸厂、梁山造纸厂、菏泽地区人民医院、菏泽地区结核病医院、菏泽印染厂、菏泽市针织厂、单县织毯三厂、梁山面粉厂、梁山轴承厂,总投资252.4万元,环保补助61.62万元,废水处理能力7705吨。
空气净化锅炉消烟:1978年,曹县发电厂将锅炉除尘器的结构进行革新改造,在烟气涡流区加装两根喷水管,每根管上钻100个喷水孔,结果除尘效果明显提高。除尘回收的碳粒专人保管,供城郊群众做饭、取暖。每天回收的碳粒价值相当于2吨煤,每年可以回收600吨煤灰,价值4000元。同时烟气中的二氧化硫经过除尘器形成酸性水,可继续使用,这样每年节约硫酸100吨。1982年,梁山县政府购买20吨锅炉1台,集中为梁山轴承厂、梁山国棉厂、梁山酒厂、梁山石棉厂、梁山造纸厂、梁山灰沙砖厂联片供热,减轻了大气污染。1985年,菏泽地区共有1蒸吨以上的运行锅炉320台,828.5蒸吨;巳更新改造131台,421.5蒸吨;工业窑炉55台,已改造25台。棉尘治理:菏泽地区是棉花产区,棉花加工厂较多,但由于除尘效果不好,厂区附近大气中棉尘含量高达500—800毫克/立方米,造成大气污染。为此,地委、行署责令有关部门抓紧时间钻研新技术,制订新方法,治理棉尘污染.1983年,单县棉麻公司在单县环保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进行了棉花加工除尘新技术的研究,研制出尘笼布袋式二级棉花加工除尘装置,分别在单县棉花加工一厂、二厂、五厂安装试验成功。1984年11月,商业部郑州棉花加工研究所派员去单县进行粉尘测试,分析除尘装置的性能和使用情况,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合理化建议,使装置不断改造、革新,达到了设计要求。1985年12月21日,商业部郑州棉花加工研究所同单县科委、单县环保办公室对单县棉花加工一厂、二厂的除尘装置进行全面测试。测试结果是:一厂剥绒除尘室排放空气含粉尘量1-25毫克/立方米,轧花尘室排放空气含粉尘量1-833毫克/立方米;二厂剥绒除尘室排放空气含粉尘量2.02毫克/立方米,轧花车间空气含粉尘量5.7毫克/立方米,二者除尘率达99.8%,符合排放标准。1985年,全区棉花加工厂共41处,多数安装了新的除尘装置,棉尘污染状况基本上得到了治理。
水泥回收:主要是梁山水泥厂粉尘污染严重。据监测,其周围每立方米大气中,粉尘含量高达373.3毫克,超过国家标准186倍。1979年,梁山县环办重点抓了该厂的粉尘治理,1979年.1982年,1985年三年总投资19.8万元,安装袋式除尘器,每年可回收水泥1500吨。
第四节水土保持
水土流失菏泽地区处黄河下游,属黄河冲积平原,水土流失严重°1984年全区开展水土保持普査、区划和规划工作。据普查,全区共有风沙面积730.95万亩,占总面积的38%,其中一级流失(微度)面积为127.33万亩,二级流失(轻度)面积为115.38万亩,三级流失(中度)面积394.66万亩,四级流失(强度)面积为93.58万亩。另外,在非风沙区(亦称保持区)内有斜坡陡崖面积103.02万亩。按照规定,除一级水土流失外,其余各项都称水土流失面积,总计706.64万亩,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36%。其中四级强度流失区主要分布在黄河故道、鄄城临濮沙河、郓城北沙河两岸,以及东明县境内因黄河决口遗留下来的3条大沙带。此外,定陶县的一千王、半堤,菏泽的王浩屯、大彭庄、双庙,东明的张营,梁山的杨屯、胡屯一带,以及曹县境内亦有大小不等的零星分布。
据统计,全区风沙区内土壤流失量年均值为2218.4立方米/平方公里,每年流失的氮、磷、钾相当于标准化肥1770680吨,占农用化肥施用量的24.8%。水土流失,还造成了河道严重淤积,致使河道排涝泄洪能力明显降低。
水土保持工程建国前,群众对风沙区水土流失的治理,多是各自为战,缺乏统一规划,而且国家没有专项投资。建国后,党和政府为改善风沙区人民的生产、生活条件,领导群众植树造林,防风固沙,大搞农田基本建设,平整土地,改良土壤,发展灌溉,保持水土,做了大量工作。1983年起山东省水土保持委员会每年都拨专款给菏泽地区用以治沙。1984年,全区有林地面积95万亩,林带总长2664万米,农林间作606.2万亩,基本形成的林网面积720万亩,1985年全区林木覆盖率为11.97%,已治理风沙面积108.37万亩,对控制水土流失起了重要作用。
1983—1985年间,省地共投资水保专项经费66.5万元,其中省投资31.5万元,地区投资35万元,共控制水土流失面积13万多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