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4年菏泽黄河大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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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菏泽黄河大事记》 图书
唯一号: 151820020220001878
颗粒名称: 1974年菏泽黄河大事记
分类号: K106
页数: 3
页码: 112
摘要: 1974年菏泽黄河大事记
关键词: 菏泽 黄河大事记

内容

国务院批转《黄河下游治理工作会议报告》
  3月22日国务院批转黄河治理领导小组《关于黄河下游治理工作会议报告》,同意该报告对1974年黄河下游防洪工程计划的安排。国务院还特别强调:从全局和长远考虑,黄河滩区应迅速废除生产堤,修筑避水台,实行“一水一麦”、一季留足全年口粮的政策;对薄弱的堤段、险工和涵闸,要抓紧进行加固整修。
  菏泽地区获准续建5处工程
  4月3日黄委会批复同意续建东明马厂、菏泽兰口(张阎楼)、鄄城老宅庄3处控导(护滩)工程和鄄城苏泗庄、梁山程那里2处险工工程,并核定投资66万元。
  山东黄河防汛会议召开
  5月6〜13日山东黄河防汛会议在济南召开。参加会议的有沿黄各地 (市)、县和各黄河修防处、段负责人,省直有关厅(局)派员出席。黄委会革委会副主任王化云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传达贯彻了国务院对治黄工作的指示和黄河下游治理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当时治黄工作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部署了1974年黄河防汛工作。
  1974年黄河伏秋大汛
  6月15日至10月31日伏秋大汛。是年汛期黄河水枯沙少,来水来沙量约占多年平均值的一半。花园口站出现4次小洪峰,9月16日最大流量为4150立方米每秒。10月7日高村站最大流量虽为4000立方米每秒,但相应水位竟达62.34米,仅次于1958年特大洪峰流量17900立方米每秒的水位。由于河道淤高,孙口以上普遍漫滩。干部群众上堤防守,最终保证了黄河安全度汛。
  黄委会发出黄河下游防凌通知
  11月16日黄委会革委会发出《做好黄河下游防凌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河南、山东两省河务局认真落实各项防凌措施,山东省河务局还要做好东平湖老湖区防凌准备。
  水电部批准黄河下游开展第三次大复堤
  11月25日根据1973年黄河治理领导小组召开的黄河下游治理工作会议精神,为确保黄河安全,黄委会革委会编制了黄河下游大堤近期(1974〜1983年)加高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经水电部批准,自是年度开始进行黄河下游第三次大复堤。黄河下游大堤近期加高加固工程,以防御花园口站1958年型22000立方米每秒洪水为目标,大堤埽坝等防洪工程均以此目标洪水为设防标准。加高加固工程设计包括人工加高帮宽大堤、引黄放淤固堤、险工埽坝改建加高和涵闸改建加固。总计土方4.8亿立方米、石方175万立方米、混凝土15.7万立方米,总投资4.5亿元。上述任务在10年内分期完成。
  东明修做老君堂控导工程
  11月东明县老君堂控导工程开工修做。此后共修坝22道、垛2座,总投资139.16万元。
  菏泽修防处机淤固堤
  是年鄄城修防段开始利用自制吸泥船进行淤背固堤,至1975年菏泽修防处所属各段陆续进行机淤,最多投入生产的泥浆船达到了31只,截至1985年底,完成大的机淤段落13段,机淤长度39.50公里。其中达到设计标准的29.79公里,占规划长度的53.59%;完成有效机淤土方1937.35万立方米,占规划机淤土方的83.9%。险工段已淤32.57公里,其中达到标准的有25.38公里,占险工长度的56.48%。高村、堡城、刘庄、苏泗庄、营坊、杨集、路那里等主要险工,都得到了加固。
  新中国成立后菏泽黄河第三次大复堤
  是年新中国成立后菏泽地区第三次大复堤开工,1976年完工。为防御花园口站流量22000立方米每秒的特大洪水,这次大堤加高培厚的标准是:堤顶高程超出设防水位,东明李连庄以上3米,黄寨以上2.5〜3米,黄寨至下界2.5米。堤顶宽度除东银窄轨铁路路基外,平工段9米,险工段11米;临背边坡均为1:3;大堤普遍加高2-3.2米,局部堤段进行了裁弯取直。同时修做了前后戗7段,长18.37公里。在第三次大复堤期间,全区共投入工日3307.05万个,修做土方6330.38万立方米、石方126.68万立方米,总投资1.67亿元。

知识出处

菏泽黄河大事记

《菏泽黄河大事记》

出版者: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

《菏泽黄河大事记》是《菏泽市黄河志》的重要组成部分。本书编纂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和科学发展观,实事求是地记述菏泽黄河治理开发过程中的大事、要事和新事,努力向人们勾勒一幅简明、生动、真实的治黄画卷。本书采用“记”、“图”和“录”三种志书体裁,以记为主,辅以照片,欲收图文并茂之功,并附录1855〜1945年菏泽黄河大事。为方便排版和印刷,所收照片均集中于书前,每幅照片都配有精练准确的文字说明。本书编纂以编年体为主,全部条目均按照事件发生的时间顺序进行排列;同时辅以本末体,即对持续时间较短的同一事件的始末,都写在同一条内;对于持续时间过长的事件,则按其不同阶段进行分条记述。日期不详的,记于月未;月份不详的,记于年末。为方便检索,个别变动频繁的人事任免条目没有完全按时间编排,集中收录在同一条目中。从便于阅读和检索着眼,在每条大事之前都冠一简明标题。为保持所录事件的准确、完整和简要,原则上只记述其发生的时间、地点、人物活动、事件梗概及结果。本书从国民党政府堵复花园口、欲使下游黄河回归故道的1946年写起,下限断至山东省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统一规定的2005年,共收录与荷泽黄河有关的大事约1600余条。由于菏泽黄河早在解放战争之初就基本上属于解放区的版图,所以这段历史实质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治黄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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