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10月,开发区工商分局主要开展了辖区企业注册登记。1994年底,建立菏泽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开发区分局,主要担负开发区内的企业注册登记、商标广告管理、合同仲裁、市场管理、打私打假和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材料的前期审查等工作。开发区工商局的各项工作逐步健全。
1995年9月,开发区分局建立健全了《工商人员廉洁守则》《考勤制度》《工作纪律》《财务管理规定》等若干制度。开展了信息宣传报道、档案管理等工作。是年,成立了案件审批领导小组,制定了严格的办案制度,把经济监督检查作为全局工作的重点,加强了办案力量,增加办案工具,公平交易执法工作也由此展开。全年,共查处经济违法案件46起,其中查处假冒伪劣商品案件30起,查处假冒伪劣物资有:劣质机械钟34台,劣质雨伞6000把,劣质皮鞋1000双,不合格化肥120吨,劣质化妆品200件,饮料5000件。查处走私贩私案件8起。查处无合法手续进口小轿车4辆,进口摩托车10辆,罚没金额12万元。
1996年,成立了“菏泽开发区工商事务代办所”,主要负责法律咨询、代写企业登记、商标注册广告宣传所需文书、代办企业登记和企业年检申请、提供企业登记事务咨询,担保企业登记事务顾问及打印、过塑、复印、刻制公章、档案查询及其他服务项目。为更好地打击查处假冒伪劣商品,开发区工商分局和菏泽地区广播电台开办了“打假热线”,积极同菏泽地区公安局、开发区公安局搞好配合,查办案件以“挖窝端点”为主要方式,严厉打击菏泽地区假冒伪劣商品“生产源”。全年,共查处制销假冒伪劣商品案件20起,查扣、没收、处理假冒伪劣商品假酒11000瓶、假洗发膏9750袋、假冒雨伞220把、过期电焊条10000根、劣质拖把130把,假冒裘皮大衣210件。在打击走私贩私行动中,针对许多单位购置无合法证明手续进口小轿车及进口照相器材等问题,开发区分局公平交易科利用举报网络逐户排査,积极同地区公安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菏泽市(牡丹区)公安局、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检查院、开发区公安局等部门密切配合,共査处走私贩私案件12起,罚没款收入64.2万元。其中查处走私贩私小汽车10辆、进口照相机99部,没收拍卖轿车一部、进口相机99部。是年5月中旬,分局在省地工商局的大力支持下,与检察院联合查处了菏泽地区首起非法传销案。9月,开发区工商分局对邹某某、王某某、刘某某等人非法传销一案进行调查处理:邹某某非法传销鱼油一案是全国第二例被查处的传销案件,也是全国第一例被实施罚款处罚的传销案件。
1997年,分局对全区石油经营单位非法使用“火炬”注册商标行为予以清理,在菏泽、郓城、巨野、定陶等九县市清理加油站22家,没收火炬商标标志15个,立案查处8家,同时查处销售劣质油的加油站2家。维护了商标注册人的合法权益,打击了不法行为。3・15期间,设立了“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专车”,标明了举报电话、举报有奖字样。在辖区内形成“人人打假,假冒伪劣无立足之地”的环境,方便了消费者投诉,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1997年,开发区工商分局查办假冒伪劣商品案件3起,罚没款金额7500元。打击各类非法传销18起,上缴国库罚没款32万元。
1998年5月中旬,菏泽地区建材大市场筹建开业。开发区分局全体人员为大市场的顺利开业提供了有效保障,实行优惠政策,允许其在没办理营业执照前开业,免收一年管理费,并下发了《加强生产资料市场管理的通告》,成立了生产资料市场管理办公室,保护经营者和市场的合法权益。全年查处劣质饲料、劣质磷肥、劣质农药、假烟、劣质教学仪器、不合格小商品案件18起。
1999年4月,加强了对个体工商户的规范化管理,成立了“荷泽地区工商局开发区分局人民路工商所”。9月29日,建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荷泽开发区工商分局支部委员会”,成立了开发区的第一个团支部。该年,以治理整顿市场安全为重点,对烟花爆竹市场进行了专项检査,历时2个月,出动人员300人次,车辆80次。至年底,共查处假冒伪劣商品案件11起,案值76万元,查扣、没收、销毁劣质物品227件(套)。劣质钢材1吨,劣质白酒100件,劣质鞋6366双,上缴国库罚没款金额15.56万元。共查处走私贩私案件2起,没收其轿车,变价款上缴国库。
2000年,推行用人和奖惩两项制度改革,实行优胜劣汰。撤销了财务科,其职能合并到办公室。将6名行政科室人员下派到一线,充实了工商所的力量。为了保证全年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把各项计划指标分解到月、量化到科,一月一评比,一月一考核。同时还建立了以“排行榜”考核为主导,“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为保证的考核体系,环环相扣、紧密相联。全年查处制销假冒伪劣商品案件11起,案值24万元,没收、销毁、查扣违法物资有橡胶2吨,价值13万元;化肥10吨,价值2万元;粮食25吨,价值30万元;白酒1.8万瓶,价值15万元,饮料12万瓶,价值.3万元。
2001年1月,成立菏泽开发区工商事务咨询服务中心。9月,开发区工商事务咨询服务中心与工商分局脱钩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实行人、财、物“三分离”,接受分局的管理和监督。分局全年查处假冒伪劣商品案件5起,罚没款金额6.01万元,没收劣质电路板5000块,二极管1000支,1000P电容4000个。
2002年,集中清理整顿文化市场,共查处非法盗印、非法销售书籍9起,查扣书籍20900本(册),黄色书页100册,罚没款金额67500元。对所查扣的书籍予以了销毁。同时,还专项治理整顿了“三无”企业,共清查无证照户58家,补办证照47家,取缔4家,对7户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无照户给予了处罚。查处假冒伪劣商品案件7起,不合格化肥15吨,价值3000元,粮食120吨,劣质白酒21000瓶,劣质鞋8040双。是年7月,按省市局要求进行机构改革,分局企业科长任东坡调到花都分局、办公室主任刘翠兰调到市工商局个体劳协,无编制人员一律清退。12月,分局各科室科所长重新任命。重新设立了财务科。同时,成立局长董晓光任组长,副局长袁安伟任副组长的一般丁作人员双向选择、竞争上岗领导小组。制定了一般工作人员双向选择、竞争上岗实施方案。按照省“三定方案”的规定,正式成立“菏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开放开发综合试验区分局”,为荷泽市工商局派出机构。科级建制,人员组成由菏泽市工商局派遣原分局的17人同牡丹区划转过来的107人组成,共计124人。开放开发综合试验区分局成立后,原来荷泽市工商局对分局财政的统筹随即取消,菏泽市工商局开放开发综合试验区分局为一个单独核算的单位。内设职能科室5个,办公室、财务装备科、公平交易科、市场综合监管科、企业注册登记科,下设岳程、丹阳工商行政管理所。
2003年1月,人民路工商所改为市场科。4月,按照省市局的指示精神,开发区分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预防“非典”领导小组,实行工作责任制,严查利用防治“非典”名义从事违法经营活动。抗击“非典”期间,在开发区人民路一超市查处出售的劣质口罩,没收非法所得3673元,处以3万元罚款,这是全市工商系统抗击“非典”以来处罚金额最多的一个“涉非”案件。12月,分局开展一般工作人员双向选择、竞争上岗的办法进行定岗。共设置公务员岗位28个,非公务员岗位48个,涉及公务员30名,非公务员52名,落选人员6名,轮岗人员比例达到30%。是年,开发区工商分局更名为菏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开放开发综合试验区分局,科级建制,原牡丹区丹阳、岳程工商所划归,人员增加,公平交易由原来的八县一区办案改为辖区办案。全年共査处各类违法案件82件,重点对种子、不合格化肥等涉农物资进行査处,共查不合格化肥16起,查处不合格小麦粉4起,罚没款11.9113万元。责令按实际含量变价销售化肥211750公斤,返厂重加工面粉1500公斤,查处假劣种子1万公斤,劣质白酒13678瓶、成品油67吨。
2004年,丹阳辖区刘庙批发市场成立。丹阳刘庄菜市场被评为市级规范化文明市场。全市系统开展向丹阳工商所市场管理人员王广军学习活动。4月,制定了《菏泽市工商局开放开发综合实验区分局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加大了对有关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疫苗、药品等相关商品广告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了快速查处销售假冒伪劣疫苗投诉举报应急机制,设立“12315”网络投诉举报站。5月,成立分局党支部。11月,更名为菏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开发区分局。12月28日,经市局党组研究决定:张亭立任菏泽市工商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党组书记;袁安伟任菏泽市工商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党组成员;谢劲松任菏泽市工商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党组成员。是年,根据分局安排,公平交易科从工商所抽调人员充实公平交易执法办案力量,全年共查处假冒伪劣案件24起,罚款金额36.1万元,查扣处理的不合格物品有:小麦粉、次粉、食品、羊毛衫、化肥、白酒、汽油、奶粉。“阜阳奶粉”事件发生后,开发区分局迅速开展了以奶、奶制品为主和夏季饮料市场清理整顿行动,对所辖区域的冰糕厂、饮料厂、商店、超市进行拉网式检査,共出动车辆200台次,出动人员1600人次,规范和净化了夏季饮料市场。
2005年1月,分局成立商广科、消保科。在中原路征用土地4.196亩,建设分局与丹阳工商所合一的办公楼。7月,分局开展了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检查不合格化肥500吨,价值75万元,上缴国库罚没款13.82万元。9月,对集贸市场进行了一次大规模的综合整治,分局成立了由局长张亭立为组长,袁安伟、谢劲松为副组长,监察室、市场科为成员的整治规范集贸市场领导小组,并与各市场主要负责人签订了责任书,责任到人。同时由组长或副组长带领市场科的人员进行巡查,共出动车辆60余车次,人员204余人次,发现问题会同直接责任人当场解决。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管,实施了成品油备案制度。积极筹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检测系统,在鲁能超市建成了荷泽市第一个流通领域绿色食品检验室,实行超市自检和工商巡回抽检相结合,在超市进行自检的同时,“引导其建立和完善索证、索票、商品备案等食品市场准入制度,对自检制度健全、商品质量管理到位,市场信誉好的超市,颁发《农副产品检测示范单位》牌匾。协同市局一起启用了“12315”食品安全检测车,对辖区内的集贸市场、大型超市中的各类食品进行巡回随机抽检,建立了食品入市准入制度。
加强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建设,健全了办事处、社区、村三级申诉举报网络,加大消费维权力度,开展“12315”进社区、进学校、进商场、进农村活动。建立了25个农村维权监督服务站,聘请村干部、协会理事和基层调解组织人员等担任申诉举报联络员,使维权工作到村、到户、到田间,随时掌握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状况。实行农资商品索证、索票制度、农资商品销售“两帐、一卡、一书”制度、农资商品留样制度、完善农资经济户口制度,对其所建信用档案进行定期与日常回访。在农资经营较为集中的建材市场与长江路两地分别成立了“农资护农服务站”。全市工商系统以开发区为示范点,成功召开了“开展红盾护农,加强农资市场监管”现场会。
是年,分局抽调专门人员进驻荷泽恒盛大市场成立办公室,实行优惠政策,降低了个体工商户的收费标准和企业变更费,培育发展恒盛菏泽大市场。11月,分局与丹阳工商所搬入新建办公楼,同时购进了新式办公设施。分局结束了租赁房屋办公的历史。
2005年,在开发区行风评议中,分局获第一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