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篇 社会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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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菏泽市工商行政管理志》 图书
唯一号: 151820020220001782
颗粒名称: 第十四篇 社会团体
分类号: C916.2
页数: 33
页码: 425-457
摘要: 1983-2005年,境内先后成立了个体私营协会、消费者协会、广告协会、机动车经营与服务企业协会、企业信用协会、商标协会。上述团体都挂靠在市工商局。在工商局的统一领导下,履行各自职责,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为荷泽经济社会的发展做了大量工作。
关键词: 菏泽市 社会团体

内容

1983-2005年,境内先后成立了个体私营协会、消费者协会、广告协会、机动车经营与服务企业协会、企业信用协会、商标协会。上述团体都挂靠在市工商局。在工商局的统一领导下,履行各自职责,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为荷泽经济社会的发展做了大量工作。
  第一章个体私营企业协会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国家实行改革开放政策,确立了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长期并存共同发展的方针,城乡个体经济迅速发展。1983-1984年,区内各县(市)个体劳动者协会相继成立后,1985年1月,菏泽地区个体劳动者协会(以下简称个协)成立。个协开始组织个体劳动者开展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帮助解决生产、经营和生活上的困难,保证个体私营经济健康发展。1999年6月24日,菏泽地区私营企业协会(以下简称私协)成立。2004年,个协、私协两会合一,更名为“个体私营企业协会”(以下简称个私协)。
  第一节组织机构
  1983年4月,区内曹县个体劳动者协会成立。同年5月25日,菏泽市委(县级市)召开了菏泽市个体劳动者协会第一届代表大会,市委领导李永亮、袁明镜、马子杰、杨宗德、李永增、张秀娥等参加了会议,工商局局长邢心爱向大会作了工作报告。大会选举产生了市个体劳动者协会第一届委员会,由27名委员组成,大会推举李永增为秘书长。在一届一次全委会上,选举成兆修为主任,张长胜等四人为副主任,市个体劳动者协会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工作。9月,定陶县个体劳动者协会成立。12月,巨野县个体劳动者协会成立。1984年7月,单县个体劳动者协会成立。之后,区内
  图14-11984年9月,东明县个体劳动者协会成立时的合影郓城、成武、东明、鄄城等县先后分别隆重召开了个体劳动者协会成立大会。截至1984年底,全地区个体工商户已发展到27881户,各县(市)个体劳动者协会的成立,为菏泽地区个体劳动者协会的成立奠定了群众基础。各县(市)和基层个体劳动组织以及广大个体工商户迫切要求建立地区个体劳动组织,成立菏泽地区个体劳动者协会的条件已经成熟。1985年1月,菏泽地区个体劳动者大会成立。地区个体劳动者协会第一届委员会由23人组成。主任委员:行署副专员王玉柱;副主任委员:地区工商局局长刘风仙、地区乡镇企业局局长鲍占武、曹县劳协主任王守云;委员:马风娟等19人。协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杨书良,工作人员任飞。办公室设在地区工商局,负责处理协会的日常工作。菏泽地区个体劳动者协会成立后,研究制定并通过《菏泽地区个体劳动者协会章程》《个体劳动者协会职责范围》《菏泽地区个体劳动者协会工作制度》《劳协主任、副主任工作职责范围》《劳协办事机构工作人员责任制》和《菏泽地区个体劳动者协会会员守则》,明确了个协工作人员岗位责任范围和个体劳动者行为规范。
  1991年10月,杨其法任荷泽地区个体劳动者协会办公室主任,靳惠英任副主任,工作人员鲁向民。
  1998年11月6日,菏泽地区个体劳动者协会美发美容委员会成立。全区美发美容行业的50名代表参加了成立大会。会议产生了第一届委员会,并聘请人大工委主任张朝玉、行署办公室副主任樊护华、地区工商局局长卢建刚为顾问;地区工商局副局长范业赞、个协办公室主任刘传民为名誉会长;菏泽烟草发屋经理侯玉萍当选为会长,成建敏等五名美容美发师被选为副会长,会议还一致通过了美发美容委员会工作报告和美发美容委员会工作章程。同年12月18日,菏泽地区个协餐饮行业委员会成立。大会聘请人大工委副主任张朝玉、政协工委副主任丛德普、行署副专员李玉祥、行署办公室副主任樊护华、地区工商局局长卢建刚为顾问;地区工商局副局长范业赞为名誉会长、地区个协餐饮行业委员会会长由荷泽银盛园小吃城经理田云担任。刘传民等三人被选为副会长;孟宁、曹秀芝分别被选为秘书长、副秘书长。
  1999年6月24日,菏泽地区第三届个体劳动者代表大会暨首届私营企业代表大会隆重召开。此次大会即是个协换届会也是私协成立大会。大会聘请菏泽地区人大工委副主任张朝玉、行署副专员李玉祥、地区政协工委副主任丛徳普为菏泽地区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名誉会长。行署专员助理、行署秘书长侯宪秀、行署副秘书长樊护华为顾问。地区工商局局长卢建刚被大会推选为两个协会会长。菏泽地区个协第三届代表大会代表61人,推选产生理事26人,常务理事15人,副会长7人。荷泽地区私营企业协会第一次代表大会代表共42人,推选产生理事27人,常务理事15人,副会长9人。个协、私企两会秘书长由刘传民兼任,孟宁任副秘书长。
  菏泽地区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根据协会的职责,充分发挥党和政府联系个体私营业者的桥梁纽带作用和“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方针,2000年12月1日,联合山东天香律师事务所开通民营经济维权服务热线,收到了良好的效果。2001年4月28日,在全市各县区个私协中开通“个体私营经济维权服务热线”。为了纪念《山东省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权益保护条例》的颁布实施,各县区热线电话均取尾数为121,同时把每年的12月1日定为全市个体私营经济权益日。
  2003年9月18日,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工商局等单位关于建立菏泽市个体私营企业维权投诉服务中心及其联席会议制度的意见,随后市县两级个体私营企业维权投诉服务中心及基层站、点相继挂牌成立。2004年,
  图14-2个体私营企业协会组织体系示意图个协、私协两会合一,更名为"个体私营企业协会。
  2005年12月30日,菏泽市个私协第四次代表大会在菏泽市牡丹大酒店召开,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协会领导班子。大会聘请市政府市长杜昌文、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献端、市政府副市长童彩云、市政协副主席朱效明为名誉会长;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张法安等12人被聘请为名誉副会长;大会选举市工商局局长卢建刚任新一届个私协会会长、市工商局副局长燕季方任常务副会长、王新民任副会长兼秘书长。从企业和商户中推选出14位副会长。第四届代表大会代表184人,理事会理事159人,常务理事50人。换届后的市、县个私协会,凸显出“组织建设得到加强、人员素质得到提高、规章制度得到健全、基础建设得到完善”四大特点。
  第二节主要活动
  1985年,个协针对会员居住分散、经营人员少、时间宝贵、不宜脱产参加大会的特点,利用检查经营情况、走访慰问、收取会费等机会,宣传党的方针政策,解疑释惑,并随时总结和推广会员的先进事迹,及时纠正会员中的不良倾向。同时,通过发放学习材料,动员会员订阅报纸杂志,在会员中开展“文明经营,优质服务”活动,使广大会员的思想觉悟和文明经营的自觉性不断提高,好人好事层出不穷。到1985年底,全区共评选出文明经营会员1260名,并进行了表彰。1990年10月,地区个协在全区组织了10个代表队参加了菏泽地区个体工商户法律职业道德知识竞赛活动,并组织参赛能手参加全省的竞赛活动。巨野县个协连续几年统一命题,组织全县8000余名个体私营业者参加法律、职业道德考试,平均成绩在95分以上,合格率100%,通过了五年普法验收,28个分会全部由县普法办颁发了合格证书,县个体劳动者协会被评为全县普法先进单位。郓城个体会员郭亚萍参加省、地的竞赛和比赛,荣获省二等奖两次,地区一等奖三次。
  1996年初,全区个协系统根据省工商局、省个体劳动者协会兴办经济实体的具体要求,先后有郓城、曹县、鄄城三县个协成立了资金互助会。三处资金互助会成立后,共收取存款977万元,全部为会员集资,按照上级文件精神,积极运作,为促进当地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1997年,全区各级个协把学习和宣传党的十五大精神,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的首要任务。该年,共组织庆祝会、报告会、演讲会、座谈会260多场,印发宣传材料24万多份,受教育面达90%以上。
  同年5月200,地区个协在郓城县召开协会兴办经济实体现场会议,地区工商局局长韩同成作了重要讲话。9月15日,在全省个协工作经验交流会上,郓城县作了《加大力度强化措施积极推进个协兴办经济实体工作》的典型发言。11月4日,山东省个体劳动者协会第12期《个体劳动工作》推广了鄄城县资金互助会的工作做法。区内在后来的操作过程中,由于思想教育工作没能跟上,加之缺乏金融管理经验,考察放款把关不严,出现了领导直接放款及放关系款、人情款的现象,致使好事未办好,一定数量的贷款不能如期收回。1999年,按照省市个体劳动者协会的要求,地区工商局召开了有关县工商局“负责人”参加的“关于整顿资金互助会的紧急会议”,强化对清欠工作的领导,局长亲自抓,分管局长靠上抓;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在清理整顿中实行责任制。通过上述措施追回贷款513万元,尚有464万元没有追回。给工商局造成了损失,引发了储户向工商局讨帐和上访。后经多方协调,由工商部门挤兑资金采取分期偿还的办法,使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1998年是“三五”普法第三年,各级个协共举办培训班193期,培训普法骨干6600多人,举办法规知识竞赛200余场,建立普法咨询站160处,举办法规宣传2560场次,参加普法教育的会员达25万人次。同时,结合职业道徳教育,请有关专家讲课,使会员受教育面达95%以上。同年8月,地区个协根据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关于印发〈关于联合开展募捐活动支援当前抗洪赈灾工作的倡议书〉的通知》精神,在全区会员中开展了抗洪赈灾募捐活动。个协会员吴沛民捐款9万元,个协会员陈灵捐款12万元。曹县个协在全县个体工商户开展爱心捐助活动,一周内,共接受现金、衣物、食品捐赠价值80多万元,全区捐赠价值约500万元。支援了灾区建设,体现了新时期个体劳动者的崇高精神风貌。
  1999年,以庆祝建国五十周年、迎澳门回归为契机,全区各级个协继续深入开展思想教育工作,举办会员培训班243期,培训会员骨干7835人,参加培训总人数68233人次,由于加强了思想政治工作,全区没有一个会员参加“法轮功”活动。
  2000年,在全区个协系统中开展“三个代表”思想教育、形势政策教育、法制教育、职业道德教育、“致富思源,富而思进”教育、禁毒教育等6项教育。重点学习宣传了中共十五大、十六大、全区全民发展民营经济会议精神和招商引资、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等政策及有关个体经济的法律、法规。同年,地委组织部、地区工商局、地区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组成联合调查组,对全区非公有制经济党建问题进行了调查研究,摸清了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和党建的基本情况。至6月底,全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发展到15.5万户、从业人员58.1万人,其中,个体工商户14.1万户,从业人员40.3万人,私营企业3300多户,从业人员9万多人,党员3200多名。7月5日,中共菏泽地委组织部同意建立中国共产党菏泽地区个体私营企业联合委员会。
  2001年,全市各县(区)个私协先后建立了党组织。年底,全区建立非公有制经济党组织89个,其中党委3个,党总支4个,党支部82个,从业人员中的1843名党员全部纳入组织管理。
  2002年,在壮大非公有制经济党员队伍的同时,注重加强对党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制定下发了《关于在非公制经济组织开展学习“十六大”报告精神的实施意见》,同时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相继举办了向左静学习、个私经济法律知识竞赛活动。
  2003年,市个私协一方面组织广大会员认真学习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一方面组织开展了各类评比竞赛活动,推进了精神文明建设的深入开展。年内大力开展了“重操守、讲诚信,创光彩业绩”活动,重新转发了中个协《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者职业道徳规范》的通知,各级协会通过广泛发动,认真组织学习讨论,提高了广大业户诚实守信意识,自觉抵制失信违约等不良风气。同时与市文明办、团市委联合下发了评比和表彰市级“光彩之星”,“市级文明民营企业”、“文明个体工商户”、“市级青年文明号”的通知。该年,受中个协表彰的“光彩之星”1户,省个私协表彰“光彩之星”11户,全省“青年文明号”2户,“全省文明民营企业”6户、“文明个体工商户”7户。6月29日,全省非公党建经验交流会在潍坊召开,牡丹区个私协会第一个作了典型发言。
  同年,各县区个私协会发挥个私协优势和有利条件,通过印发学习材料、召开座谈会、例会、辅导会、演唱会等各种形式,有效地增强了思想教育效果。在强化教育的同时,注重树“文明诚信典型”,宣扬“诚信菏泽人”事迹。市个私协把建设“诚信菏泽”、“平安菏泽”作为协会工作的重头戏,组织广大会员认真扎实地开展创建活动。
  同年,市个私协根据省文明办、省工商局、省个私协会文件精神,与市文明办联合发文,在全市民营企业和个体丁商户中深入开展争创“文明民营企业”、“文明个体工商户”活动,并结合实际制定了具体实施意见。全市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积极响应,广泛参与创建活动,涌现出一大批“爱国敬业、诚信经营、文明服务、乐于奉献”的文明诚信集体。是时,市个私协会同市文明办共同审查推荐的24家省级“双文明”单位被确认,经市评审机构最终审核后,授于92家民营企业、84家个体工商户为第一届“文明诚信民营企业”、“文明诚信个体工商户”称号。10月,市个私协按照省个私协会通知要求,编写整理市个私协成立二十年以来的工作成就。向省推荐5个典型材料,精美图片20余幅,制作了一部13分钟的电视宣传片和一部10分钟的牡丹区分局非公党建专题片。同时,还推荐市内大型的民营企业入选山东省民营企业大型画集。省个私协在庆祝大会上采用了市个私协提供的大量材料,市内推荐的7家民营企业全部入选《画集》(中上)册。山东银香伟业集团的典型材料被省确定为全省大会典型发言材料。受到了省、市领导的好评。银香伟业集团,作为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在中共十六大代表王银香董事长的带领下,带动三农发展共创美好和谐社会的成功做法多次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肯定。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中纪委书记吴官正等国家主要领导人在省、市委主要负责人陪同下分别先后到集团公司和下属的800亩奶牛生态养殖基地视察,企业对外扩大了声誉,为经济欠发展的菏泽增了光,添了彩。
  2005年,根据中共中央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总体要求和安排,市个私协组织协会系统全体工作人员积极参加,把整个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贯穿于全年工作的始终,并结合协会工作特点,抓点带面,率先在牡丹区西城会员中设置了共产党员示范岗,专门召开了会员发动大会,会上对部分党员个体工商户颁发了“共产党员示范岗锦旗”、“优秀共产党员荣誉证书”,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市个私协在全市大力推广其经验,受到各级党组织及上级领导的赞誉。至2005年底,全市共发展非公经济组织党员420名,738名从业人员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特别是在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期间,共有128名从业人员向党组织递交申请书。全市各级协会、分会先后帮助会员解决影响生产生活、经营发展的问题达8780多个,营造了公平、公正、宽松的发展环境,促进了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中国工商报》《山东工商教育报》《菏泽日报》均作过报道。全市有上万名个体私营业者向希望工程、扶贫救灾、抗击非典、慈心捐助等送温暖、献爱心,捐款达3000多万元;先后涌现出国家级“光彩之星”4户,省级“光彩之星”38户;省级“青年文明号”6户,市级16户;市级“户户讲道德,店店无假货”示范点391户;先后有19家“文明诚信个体工商户”、18家“文明诚信民营企业”受到省表彰;评选出市级“文明诚信民营企业”90户,“文明诚信个体工商户”82户。全市个私协系统约有近万名会员被评为各级各类先进单位和个人,有1120名会员进入各级人大、政协领导班子。市个私协连续多年被省个私协会评为先进单位。2005年,市协会被评为全省市级个私协会标兵单位称号。第二章消费者协会
  菏泽市消费者协会,原名菏泽地区消费者协会。1990年3月5日,菏泽地区消费者协会成立。2001年,撤销荷泽地区,改设地级市,菏泽地区消费者协会随之改名为菏泽市消费者协会。菏泽消费者协会是依法成立、受政府领导、挂靠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社会团体。由菏泽市工商管理、技术监督、物价、卫生、商检等职能部门,公、检、法、司执法部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部门,工会、妇联、共青团、文明办等群众团体和商业、企业、工厂、部队、学校的各有关方面代表组成。菏泽市消费者协会下设办公室,全称“菏泽市消费者协会办公室”(以下简称“消协办公室”)。正科级单位,受市工商局领导。消协办公室是消费者协会的常设办事机构,具体负责消费者协会的日常工作。
  第一节组织机构
  1989年6月,菏泽地区行署第11次常务会议决定:“建立菏泽地区消费者协会,人员编制从工商管理局内部调剂”。菏泽地区消费者协会于1990年3月5日上午,在曹州宾馆召开了成立大会。会议选出消费者协会理事76名,常务理事21名。会议选举地区工商局副局长李玉伦为消费者协会会长,地区行署副秘书长耿庆阁、地区技术监督局局长彭继绍、地区商检局局长宋登杰、地区卫生局副局长庞业俊、地区物价局副局长许和林为副会长,聘请行署副专员李玉祥为名誉会长,行署党组成员鲁秉娥、地区人大工委副主任李胜华、地区政协工委副主任邹学信、原行署副专员陈惠民为顾问。大会经地区消协会长李玉伦提议,地区消协办公室主任李华轩任地区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地区消协办公室副主任侯昭福、地区防疫站副站长孟宪州、地区物价检查所所长张反修、地区技术监督局标准化科科长耿世朝为副秘书长。大会通过了《菏泽地区消费者协会章程》。同年3月,地区工商局成立了消协办公室,地区工商局李华轩、侯昭福分别任消协办公室主任、副主任。
  1991年4月,地区消协组织各县(市)消协秘书长到滕州学习建立村级消费者指导站的经验,各县(市)消协建立一处村级消费者指导站,搞好试点。年底,全区建起首批43个村级指导站。1992年,全区共建立农村指导站200多个,城内监督站50多个。
  1993年,各县(市)消协进一步抓好基层消费者组织和网络建设。重点建立消费者指导站、消费者监督站、消费者投诉站“三站”建设。1994年底,境内在有条件的行政村共建立村级指导站1978个,县以上工商企业建立监督站、联络站370个。至1995年底,全区共建立乡镇分会238个,城镇监督站、联络站382个,农村消费者指导站2418个,覆盖全区的消费者组织网络初步形成。
  1997年2月,地区消协在行政村全部完成建立指导站工作,在机关、学校、部队、商业、饮食、服务和生产消费品的企业全部完成建立监督站或联络站的工作。12月,各县(市)工商局建立“3・15”消费者投诉服务台,在乡镇办事处设立必要的消费者服务站,逐步形成消费者拆设网络。
  1998年3月9日,菏泽地区“3・15”投诉举报指挥中心成立。随之,全区各县(市)“3・15”投诉举报中心相继建立,并配备了投诉举报专用车和尾数为“3・15”的投诉举报电话。8月,地区消协在境内开展了“三站”整顿工作。整顿的主要内容是重新规范名称、挂牌,配备工作人员。乡镇分会达到248个,占应建立的100%。城内投诉站1022个,比整顿前减少70个;农村指导站3513个,比整顿前增加191个。年底,全区基层分会安装电话104部,各县(市)消协办公室全部安装了尾数为“3・15”的投诉举报电话,实现了全区“3・15”投诉举报指挥中心的联网。
  1999年5月,地区消协在境内聘请有志于献身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的志愿者,截至2000年底,全区聘请包括律师、记者、医生、机关干部、企业经理、退休干部、行政村负责人等各方面人士的志愿者105名。
  附:
   历届消协会长、秘书长名单
  届次任职时间会长秘书长
  第一届1990年3月-1993年7月李玉伦李华轩
  第二届1993年7月-1997年6月肖钦林李华轩
  第三届1997年6月-1999年3月范业赞侯昭福
  第四届1999年3月-2002年4月李瑞峰侯昭福
  第五届2002年4月-李瑞峰韩建华
  2001-2005年,为加强消费者协会规范化建设,市消协先后建立修订了组织建设、宣传教育、监督检查、受理投诉、学习培训、信息反馈、会议制度、维权制度的落实等一系列制度,消协组织活动日趋规范化。
  第二节主要活动
  一、受理投诉
  1990年,境内各级消费者协会成立之后,依据《山东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当年共受理投诉486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0多万元,收到消费者感谢信40件,案件处结率达99.7%以上。
  1992年3月,郓城县消协接到投诉,反映县燃料公司供应煤计量不足,随后,郓城县消协与地区消协共同走访地、县技术监督局、物价局、地区燃料公司及各县(市)燃料公司,掌握了供应居民煤和煤球的技术标准和政策规定,向郓城县政府多次请示汇报,终于使问题得到解决,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50多万元。9月,鄄城县消费者郑某某饮用某牌啤酒时发生爆炸,致其右眼残疾。经地、县消协多次组织调解,郑某某获赔4500元。至1992年底,全区共处理投诉2000起,处结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0多万元,收到牌匾29块,感谢信105封。
  1996年5月,郓城县汉石桥乡赵河村村民向鄆城县消协投诉,反映在菏泽某蔬菜种子公司购买的冬瓜种子有问题,致使175亩春冬瓜严重减产,364亩夏冬瓜基本绝收。经过消协调查及有关部门鉴定,确定冬瓜种子属劣质种子。郓城县消协会同地区消协、荷泽市消协三家共同处理此案。经过近半年的反复磋商、调解、座谈,蔬菜种子公司一次性赔偿给汉石桥乡赵河村农民冬瓜损失款10万元,此案得到圆满解决。
  1997年4月,地区消协连续接到近千名消费者投诉,反映持有第六届牡丹花会开幕式门票,却因场内人员爆满,无法入场的问题。地区消协接到投诉后,找到菏泽市花会组委会,转达了消费者的投诉情况,后经多次协商,最后确定给消费者更换第二年花会票券。消费者投诉得到解决。6月5日,曹县消费者张某某因饮用啤酒时发生酒瓶爆炸,致其左眼视力下降到0.2。曹县消费者协会受理投诉后,随即进行了调查取证,搜集了啤酒瓶的爆炸碎片,经与啤酒厂家多次联系、调解,最终赔偿受害人张某某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共计人民币7000元。1998年6月,郓城县消协成功调解一起泮渡乡泮北村农民联名投诉案,最终,赔偿150户农民玉米种子共计5000斤。7月,成武县南鲁镇李园行政村和张阁行政村60余户到成武县消协投诉,诉称因使用大连某化工公司生产的72%24-DJ脂乳油后,农作物岀现严重药害。据调查核实,受害面积共计1567.85亩。其中,玉米651亩,棉花804.35亩,花生6.6亩,其它作物105.9亩。经过调解农民获赔15万元。
  1999年6月麦收期间,鄄城县鄄城镇董楼村杨某某饮用啤酒发生自爆炸伤右眼。经鄄城县消协经多次调解,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协议,由啤酒厂一次性赔偿消费者杨某某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其它合理费用,共计8600元。同年夏天,郓城县李集乡高菜刘村32户农民,因购买罗某的玉米种子有问题,造成45亩玉米减产。经过郓城县消协调解,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5200元。
  2000年3月,曹县消费者协会接到郑庄乡孙庄村10余户村民的集体投诉,因给小麦施用在某生资专营部购的某牌复合肥,致使小麦长势差,减产严重。曹县消协会同县农业局有关技术人员及县电视台记者到现场调査分析,证实农民投诉情况属实。后经荷泽市技术监督局质检所鉴定该复合肥是假冒伪劣质产品。经县消协调解,由生资专营部一次赔偿孙庄村10余户农民经济损失7000元。5月,东明县一消费者杨某到酒店就餐时发生啤酒瓶爆炸,致使其左眼受伤,经过东明县消协的调解,最后厂家赔偿消费者杨某3000元。6月,牡丹区消费者崔某某因在某代销点购物时,摆放在柜台上的一瓶啤酒突然爆裂,将其右眼炸伤,后因伤势严重导致右眼失明。经过菏泽市消协组织双方调解,双方达成如下协议:由啤酒生产商赔偿崔某某医疗费3万元。
  至2005年,全市各级消费者协会组织围绕消费者投诉热点、难点问题,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积极履行协会职能,依法开展消费者投诉受理工作,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图14-3农民喜获赔偿款二、监督检查
  1990年,中共十三届五中全会对消费者协会监督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省消协要求各级消协进一步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重点是配合有关部门搞好打假清劣活动。该年,地区消协联合地区工商局共同检查与办案。查扣假种子5.2吨,假农药11吨,假化肥300吨。地区消协与菏泽市消协联合技术监督、物价、卫生防疫站等部门开展了夏季食品卫生大检査,共检查国营、集体、个体户875户,查封“崂山道饮”饮料1400箱,“沙基”饮料2100箱,罐头142箱,变质食品154斤,酸梅粉2000袋。在处理投诉过程中,依据《条例》和国家有关法规,全年共处理投诉486件,为消费者挽回损失20多万元,收到消费者感谢信40件。
  1991年2月,地区消协组织各县(市)消协开展市场检查,全区共检查国营、集体和个体户9000家,其中有问题的有2000余户,查处假烟1800条,假酒3万多瓶,变质饮料、罐头600箱,过期不合格食品8750公斤,假冒商标(糖袋)8万套,假奶粉91袋,注水猪、羊肉2.5吨,封建迷信品3.6万张。
  1992年,地区消协狠抓了春节前市场大检查,共检查国营、集体、个体户1万多家,存在问题34家,查处假烟240多条,假酒3万多瓶,瓶盖10万个,假冒商标6万多套,各种过期变质食品1万多公斤。
  1993年7月,地区消协组织各县(市)消协会同工商、卫生、物价等部门对夏季冷饮进行了全面检查,包括冰糕、雪糕类、瓶装饮料等冷饮食品。检查内容包括:包装是否符合《食品标签通用标准》,卫生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生产经营者是否具备两证一照等。通过10天检查,共查获劣质啤酒1万多瓶,变质桔汁、可乐3万多瓶,其它饮料7400多袋,变质麦乳精3000袋,假冒人参口服液2000多盒,假鱼粉1万斤。
  1995年上半年,地区消协召开会议,安排推行会员制工作。地区消协编写了《请您走进自己的家——消费者协会》的会员制宣传手册。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多次大检查。全区各级消协组织共检查1.6万户,查出问题5000户,查处注水猪肉2万公斤,劣质食用油1万公斤,假冒商标12万套,假酒8000瓶,变质饮料200箱,假烟1000条,“三无”食品一大宗。另查扣假农药600瓶,假化肥200吨,劣质电线2万米。
  1996年1-2月,全区各级消协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了大规模的春节前市场大检查和打假清劣活动。全区共检查国营、集体、个体工商户9000多户,查岀有问题的近2500户。查处注水肉5万多斤,劣质油2万多斤,假冒商标12万多套,假酒8000多瓶,变质饮料200多箱,假农药600多瓶,假化肥200多吨,假烟1000多条,“三无”食品和其他劣质商品一大宗。国庆、中秋节前,又组织全区各级消协会同有关部门对月饼和软包装食品进行了检查,对损害消费者健康的生产厂家进行了严肃处理,对劣质月饼和劣质食品进行销毁。
  1998年3月,建立荷泽地区消费者协会投诉中心后,即与消协办公室合署办公,具体受理消费者投诉事宜,并对受理投诉机构的主要职责、基本条件和受理投诉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做了规定。同年,全区各级消协会同工商、技术监督、卫生防疫、物价和新闻单位对中秋节市场进行了大检査。至2000年,全区共检査各类工商企业,个体户15000多家,査处各种假酒3200箱,假冒变质饮料2000多箱,假保健品600多箱,病死肉、注水肉1000多公斤,过期变质食品及其他假冒商品一大宗。
  2002年,为深入开展“反误导、打虚假”广告宣传专项活动,结合“科学消费”年主题,市消协组织全市各级消协广泛开展“揭谎治谎月”活动。全市共检查带有虚假宣传性质的工商企业及个体户3000多家,査处虚假广告1万余条,交工商部门罚款3万余元。
  2003年,重点强化了对通信服务、商品房市场、保健品和医药市场三个领域的监督,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了服务保障。全市共受理医药、医疗纠纷8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万余元。受理消费者投诉2800多起,挽回经济损失1000多万元。
  2005年,市消协组织市工商局、市纠风办、市电视台对市区较大的经营场所进行了不定期暗访,对问题较严重的两个单位通过媒体予以曝光,限期整改。中秋佳节期间,市消协组织工商、卫生监督、防疫、技术监督、物价、新闻等有关部门,对城区内的月饼和食品市场及城区大型超市进行了为期两天的综合大检查。9月8日,市消协又召开有关部门共20余人参加的专题会议,分两组重点检查了月饼生产
  图14-5 2005年,市消协汇同有关部门检査节日市场时接受记者采访厂家、集贸市场、大型超市和副食批发市场。着重检查肉类市场和熟食食品,包括熟猪羊肉、烧鸡、烤鸭等,对没有加盖防蝇防尘设备的个体工商户进行了严肃批评并限期改正。同时,重点检查了月饼的过度包装、天价月饼等问题,对个别超市存在月饼过度包装和不正当促销问题,检査人员及时进行了批评和扣留。通过检查,共查扣不合格熟肉及制品70公斤,劣质月饼及配料30公斤,过期火腿肠15箱,交行政执法部门罚款1000余元。菏泽日报、牡丹晚报和荷泽电视台进行了跟踪报道。
  三、消费宣传与消费教育
  地区消协成立后,广泛开展了《条例》宣传工作,向各县(市)消协免费发放《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基本知识问答》5000本。1990年4月24日-30日,地区消协利用牡丹花开季节,组织各县(市)消协及筹委会与60多家工商企业参加的集中宣传、咨询活动,发放《条例>10000份,出动宣传车18辆,接受咨询和宣传的消费者达10余万人。
  1991年1月,在全区开展了《条例》和《山东省消费纠纷仲裁办法》宣传月活动。3月,地区消协与地区电视台、鄄城县酒厂联合举办全区第一届消费知识竞赛。12月,地区消协在菏泽大众报试办了两期专栏,内容有“什么问题可以投诉”、“怎样投诉”及科学消费、消费知识等方面的内容。1992年3月,地区消协会同菏泽电视台、御思香酒厂,在菏泽电视台开办了“消费者之友”专栏。同年3月13-15日,组织各县(市)消协开展了大型宣传活动,出动宣传车30多辆,设立宣传咨询点40多个,悬挂大幅标语1000多幅,张贴小标语5000多幅,印发材料5万份,接受宣传和咨询的群众达10余万人。
  1993年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十周年,地区消协与菏泽市消协联合在东方大厦广场举行了为期5天的大型宣传活动。全区设立投诉咨询台320处,现场受理投诉170件,接受消费者咨询15000人次,散发各种宣传材料10万份,出动宣传车110辆次。
  同年,地区消协下发了《关于在全地区开展张贴〈敬告消费者〉宣传牌活动的通知》,截止9月底,全区在机关、学校、工厂、商业、供销、银信及各企事业单位、集贸市场、个体户、批发站、点等处,共悬挂《敬告消费者》宣传牌45000块。
  1994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开始实施,全区开展了宣传咨询活动。各县(市)都成立了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领导小组,各级人大、政府、政协的领导带头参加了宣传活动,全区共出动宣传车80余辆,印发《消费者权益保护法》6万份,设立咨询服务站407处,现场处理投诉180件,解答消费者咨询15000余人(次),接受宣传的消费者达50万人(次)。
  1995年3月15日,地区消协在全区开展了大型宣传周活动,共出动宣传车80余辆(次),张贴大幅标语和横幅150多条,小标语5000多张,印发各种宣传材料6万多份,设立咨询服务站和投诉站503处,现场处理投诉120多件,解答消费者咨询13000人(次)。接受宣传的消费者达35万余人(次)。
  1996年2月9日,山东省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通过了《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地区消协组织各级消协及基层网络组织,开展了宣传周活动,全区出动宣传车80余辆,张贴大标语300余条、横幅200多幅、小标语5000多张,印发各种宣传材料10余万份,设立咨询服务站和投诉站503处,现场处理投诉100多件,接受消费者咨询1万人(次),接受宣传的消费者达30余万人(次)。
  1996年,在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过程中,地区消协组织各县(市)统一在广播电台、报纸、电视台举办了专栏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实施办法》知识讲座。全区共办专栏、专题节目26个,发放宣传材料3万份。在全区搜集有关消费者投诉方面的典型案件100个,编辑《消费纠纷案一百例》读本。同时评出一批地、县级“消费者信得过单位”和“消费者信得过产品”。
  1997年,地区工商局专门下发了《关于做好1997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日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3月15-19日,地区3•15办公室全体人员与菏泽市消协联合开展3-15大型宣传咨询活动周。
  1998年10月,地区消协在菏泽地区广播电台举办专题栏目,推荐“菏泽电子器材公司、洲达集团、市政府招待所、中银大酒店、菏泽第二百货大楼、山东国花酒厂、洪森家具、泽国贸公司”等11家单位为消费者满意单位。
  1999年1月,地区消协为纪念《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颁布实施五周年,菏泽地区消费者协会、菏泽日报社和中国肥力高集团菏泽地区总代理联合举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知识竞赛。为贯彻落实中消协提出的“为了农村消费者”的年主题,保护农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地区消协组织开展了农资类产品市场调査。调查结果表明,农资市场混乱,经销商售后服务差,产品质量低劣等问题令人担忧。7月10日,地区消费者协会、地区电台新闻台联合开办消费者之窗专栏。
  2000年7-8月,地区消费者协会、中国社会经济调查所菏泽调査处组织了一次全区范围内的白酒市场调查活动,写出了《“白酒行业何去何从”》的调查报告。9月,菏泽地区消协、地区质检协会、菏泽日报、菏泽电视台、地区工商联共同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以下简称《产品质量法》)宣传周活动。在菏泽东方红大街新世纪广场举行大型宣传暨企业产品博览会。菏泽日报、荷泽电视台陆续公告《产品质量法》及推荐产品质量好、信誉高的企业;菏泽日报开辟《产品质量法》专栏,集中宣传优秀企业重视产品质量、服务质量,为消费者服务的好经验、好做法。
  2001-2002年,地区消协在菏泽电视台、菏泽广播电台、菏泽日报和曹州晚报常年开办《消费考之窗》《消费者之友》《百姓话题》《消协架起连心桥》等专题栏目,并请分管消协工作的县长和人大、政协的领导进行“科学消费”年主题电视讲话,大力宣传法律、法规和科学消费知识,报道消协活动,揭露侵害消费者权益事件。2002年8月中旬,为了大力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宣传,市消协组织了一场大型送《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下乡和巡回宣传活动。市消协出动两辆大型彩车,车前挂着醒冃的“科学消费”年主题和“一切为了消费者”等口号,巡回九县一区。每到一县(区)均有各县区消协组织的车队参加,受到当地县(区)委、县(区)政府领导和各部门及广大消费者的热烈欢迎和大力支持,当彩车到曹县时,曹县一名副县长亲自出席,并开车领队,在人员较集中和各乡镇集市巡回,每到一处,工作人员散发各种宣传材料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单行本等,并在现场设立“服务咨询台”、“消费者投诉台”、现场解答消费提出的问题,现场处理消费者投诉,此次活动有20余家企业参加,历时10天,共出宣传车30余辆,散发《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单行本及各种宣传材料2万余份,设立各种“服务台”、“投诉台”200余个,现场受理解决消费者投诉108起,受教育人数达10万余人(次)。
  2003年10月,为纪念《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颁布十周年,更好地开展“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年主题活动,市消费者协会、菏泽市电视台联合举办了“全球通”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知识电视大奖赛。
  2004年,荷泽市消协开展了不平等格式条款系列点评活动。
  2005年3月15日,市消费者协会与市工商局、市文化局、市电视台联合举办了以“健康、维权、诚信”为主体的3-15大型文艺晚会。5月,市消费者协会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协同中国电信菏泽分公司联合举办了“电信杯”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知识竞赛活动。
  四、发布消费警示
  2000-2003年,地区消协先后发布了系列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明白消费,自觉维权。第一号消费警示:穿名牌防假冒
  第二号消费警示:居室装修安全最重要
  第三号消费警示:警惕瓶装啤酒伤人事件第四号消费警示:警惕市场上不合格的纯净水第五号消费警示:美容应谨慎行事避免上当受害第六号消费警示:选购手机谨防水货2004年,重点抓消费警示制度建设,规范消费警示发布工作,全年共发布了九条消费警示:
  第一号警示:农民购买种子要提高警惕
  第二号警示:购药勿忘索要发票
  第三号警示:慎购奶粉谨防上当
  第四号警示:外出旅游应注意安全
  第五号警示:索赔心中要有底
  第六号警示:购买化妆品的注意事项
  第七号警示:购买保险谨防上当受骗
  第八号警示:购买商品房六注意
  第九号警示:购买小食品儿童饮料要当心
  五、金秋3・15活动
  2002年农历八月,市消协组织金秋3•15活动,历时半个月,行程5000余里,参与工作人员500余人(次),发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宣传材料55万份。
  2004年9月,市消协、市工商局联合主办了“金秋广场3订5大型活动”。活动紧紧围绕“诚信•维权”的年主题,推介名优产品,受理消费投诉,“弘扬消费文化”、“点评消费热点”。
  2005年10月,市消协、市工商局协同菏泽供电公司、菏泽人寿保险、菏泽牡丹医院、菏泽牡丹大药房四家单位联合举办了一场“金秋广场3•15健康维权”名优产品展示大型咨询活动。
  2003-2005年,菏泽市消协连续三年被中国消费者协会授予“全国落实消法首项职能最佳单位”荣誉称号。第三章广告协会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对内搞活经济,对外实行开放”方针的贯彻执行,区内的工商业快速发展,经济繁荣,市场活跃,作为商品经济产物的广告也从无到有,从小到大,迅速发展起来,并在促进生产、流通,指导消费等方面起到重要作用。1992年,菏泽地区广告协会成立。2001年,荷泽地区广告协会更名为荷泽市广告协会。广告协会成立后,严格遵循“指导、协调、咨询、服务”的宗旨,对全市广告业户进行法规教育,搞好咨询、服务工作,开展了争创“重信誉、创优质服务”先进单位、优秀公益广告评比、诚信广告、争创广告行业精神文明先进单位、广告高层论坛等多项活动,促进了全市广告业的发展。
  第一节组织机构
  1987年5月,山东省广告协会在荷泽地区设立广告联络组,为成立菏泽地区广告协会奠定了基础。1989年1月、1992年4月,地区工商局先后向荷泽行政公署写出《关于成立荷泽地区广告协会的报告》。1992年5月27日,经菏泽地区民政局批复同意成立菏泽地区广告协会。8月29日,菏泽地区广告协会成立大会召开,同时举行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和第一届理事会。来自广告业、新闻界以及新闻出版、宣传、科教、工商、环保、文化、卫生等单位的110名代表出席会议,菏泽地区行署副秘书长耿庆阁致大会开幕词。大会审议并通过《菏泽地区广告协会章程》《广告行业自律规则》《菏泽地区广告协会会费与管理办法》,选举产牛菏泽地区广告协会第一届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大会选举地区工商局副局长韩宪良为会长,选举地区公安处副处长宋学文、地区经委副主任霍保银、地区建委副主任韩金平、地区广播电视局副局长朱保坤、地区电视台台长吕元勤、菏泽大众报社副总编张金鼎为副会长,选举地区工商局商标广告科长朱保平为秘书长,常务理事32人,理事110人。聘请地区副专员李玉祥为名誉会长,聘请地区行署原副专员陈惠民、地区人大工委副主任吴倩之、地区政协工委副主任李宝姗、地区行署副秘书长耿庆阁等为顾问。会上,地区汽运广告装饰公司经理孙学德代表广告经营单位、鄄城县酒厂厂长王培思代表工商企业作了发言。地区广告协会接受地区工商局的指导,协助政府对广告业进行管理,其宗旨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执行改革开放的政策,代表和维护会员的正当权益,团结全区广告工作者,促进广告事业的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服务。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每三年召开一次,闭会期间,由理事会行使代表大会职权。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
  2001年1月,菏泽地区广告协会更名为菏泽市广告协会。
  2005年3月3日,菏泽市广告协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暨第二届理事会在菏泽牡丹大酒店召开。大会审议并通过了《菏泽市广告协会第一届理事会工作报告》;通过了新修订的《菏泽市广告协会章程》,选举产生了第二届理事会。第二届理事会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常务理事会,选举市工商局副局长王焕臣为会长,选举中共菏泽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张法安、市广播电视管理局长局长刘付德、市公安局副局长张诗文、市卫生局副局长张改亮、市药监局副局长史国生、市教育局副局长蒋银忠、菏泽日报社副社长姚保国、市市政管理局工会主席王鲁明为副会长,选举市工商局商标广告管理科科长朱建政为秘书长;经秘书长提名,市工商局商标广告管理科李传贞、费晓洁、张海泉任协会副秘书长,市工商局牡丹分局商标管理科科长李晨涛等10人分别担任牡丹区等10县区联络组负责人,聘请市政府副市长童彩云担任协会名誉会长,聘请市工商局局长卢建刚担任协会顾问;会议还表决通过了《荷泽市广告协会会费缴纳与管理办法》《荷泽市广告协会广告行业自律规则》。
  荷泽市广告协会共有会员218名,其中团体会员150名、个人会员65名、名誉会员2名。参加会议的会员代表共168人,其中第二届理事会理事及理事代表参加会议的98人。
  第二节主要活动
  1992年9月1日,菏泽地区广告协会下发成立后的第一份文件:《关于组织会员单位参观全国第三届广告作品展览的通知》,组织会员单位参加在南昌举办的全国第三届广告作品展览。
  1992-1996年,菏泽地区广告协会以宣传《广告管理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下简称《广告法》)等法律、法规为主,开展对广告从业人员专业技术岗位资格培训、法律法规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严格广告的真实、合法性,严禁虚假违法广告,误导消费者;组织会员单位参加全省、全市优秀广告作品展评,到东南亚、广州等地观摩学习;开展征集优秀广告作品参加“中华好风尚”为主题的公益广告月活动。
  1997年,地区广告协会加强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开展“自强创辉煌”主题公益广告月活动,制作发布公益广告,参加全国、省公益广告作品展。同年12月,地区广告协会和地区工商局联合在曹县召开了全区广告经营单位经验交流会暨“重信誉创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表彰会,70多个会员单位130余人、企事业单位代表90余人及各县(市)广告协会联络组11人共计200余人参加,会上表彰了获省广告协会“重信誉创优质服务”先进单位4家,先进工作者11名;获地区广告协会“重信誉创优质服务”先进单位50家,先进个人16名。
  1998年,广告会员单位82家,占广告经营单位的92%。4月,召开了全区各县(市)广告协会联络组组长、广告会员单位参加的会议。对开展“重信誉创优质服务”活动作了部署,并组织参加了亚太广告节活动。是年,经推荐评选,上报省广告协会3件电视公益广告作品、4件平面公益广告作品、3件广播公益广告作品。
  1999年,重点加强广告业人才培训,与地区工商局联合举办广告审查员培训班,落实广告审查员责任制,开展“公平竞争,争创广告行业精神文明先进单位”活动,组织会员单位参加山东省第五届优秀广告作品展评和在无锡举行的全国“第六届优秀广告作品展”活动。
  2000年,地区广告协会广泛开展了纪念《广告法》颁布实施5周年和“树立新风尚、迈向新时代”主题公益广告活动,召开新闻媒介单位和广告公司负责人座谈会,举办了广告审查员培训班,邀请专家讲授广告的创意、策划、国内外广告发展趋势,继续深入开展了“重信誉创优质服务”活动。是年7月,组织部分会员单位参加全省第六届优秀广告作品展评和首届广告摄影展活动;10月,组织荷泽地区广告会员单位在“山东省第五届优秀广告作品展”上的获奖作品赴无锡参加第七届中国广告节。并先后组织30余人观摩了“山东省第五届优秀广告作品展”和“全国第六届优秀广告作品展”。12月,表彰了2000年度全区广告行业3家“重信誉创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和22名先进工作者。
  2001年,围绕“中国广告信誉年——真实承诺我先行”主题,组织会员单位开展了“重信誉创优质服务”暨“争创广告行业精神文明先进单位”等一系列活动,在全市提出了“家家重信誉,户户创优质”口号。是年3月,组织10多家会员单位参加全省第七届优秀广告作品展评活动,从菏泽电视台等多家单位制作的“真实的承诺是广告的生命”、“红绿灯”选送广告作品13件,同时选送山东省首届广告人书画作品展7件书画作品参展,并荣获得银奖2件、铜奖2件;10月,组织会员单位代表13人参加中国广告协会在福建厦门举办的第八届中国广告节。
  2002年,开展“争创广告行业精神文明先进单位”活动,推动全市广告业精神文明建设。同时,积极组织广告会员单位参加第九届(大连)中国广告节、山东省第八届广告节和第二届广告人书画作品展评活动,先后征集各类参展作品40余件。10月,组织会员单位共30余人参加中国广告协会在辽宁大连举办的第九届中国广告节。
  2003年,组织广告会员单位共30余人参加第十届(南京)中国广告节、山东省第九届广告节和第三届广告人书画作品展评活动,先后征集各类参展作品56件。
  2004年,组织广告会员单位参加第十一届(成都)中国广告节、山东省第九届广告节和第四届广告人书画作品展评活动,征集优秀广告作品20余件。牡丹晚报“普及性知识,健康性生活”、荷泽市立奥综艺广告中心“城市形象宣传篇”获得省优秀广告作品评选铜奖。
  2005年,积极组织广告会员单位参加第十二届(西安)中国广告节、山东省第十届广告节和第五届广告人书画作品展评、2005年度山东省思想道德公益广告比赛活动,先后征集各类参展作品40余件。其中,经菏泽市广告协会征集推荐的下列广告获奖:菏泽日报公益广告“上网注意身体健康”获得山东省文明办、山东省工商局举办的山东省思想道德公益广告比赛银奖和全国文明办、国家工商总局举办的全国优秀公益广告作品评选平面类三等奖,牡丹晚报公益广告“珍惜生命,远离毒品”、定陶电视台的公益广告“医托”获得山东省思想道德公益广告比赛优秀奖,并荣获山东省第十届广告节1个金奖,2个铜奖,2个优秀奖。是年,菏泽日报社被中国广告协会评为全国广告行业文明单位。第四章机动车经营与服务企业协会
  随着现代经济的飞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机动车在消费市场中越来越占据突出的地位。而侵害消费者利益、不正当竞争的现象慢慢浮出水面,经过有关程序批准,2004年,境内成立了荷泽市机动车经营与服务企业协会,通过加强机动车行业间的管理,提高企业的自律意识,维护经营者与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一节组织机构
  2004年10月20日,经菏泽市人民政府批准,由菏泽市工商局机动车交易市场管理所(以下简称市工商局车管所)牵头,通过菏泽市民政局登记注册,成立了菏泽市机动车经营与服务企业协会。第一届协会代表大会成功召开,选举产生了协会领导成员。
  市机动车经营与服务企业协会企业协会第一届顾问:市人大副主任潘兴玺、市政府副市长李卫国、市政协副主席聂书江;名誉会长:市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卢建刚;会长:市工商局副局长李瑞峰;副会长:菏泽交通集团总公司副总经理壬怀海、菏泽万方车业有限责任公司经理张福奇、菏泽兴安汽车出租车有限责任公司经理徐俊、菏泽众鑫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经理贾清刚、菏泽鲁西南汽车域经理赵
  图14-7 2004年市政府副市长李卫国、市工商局局长卢建刚为协会揭牌
  磊、菏泽双河农机销售有限责任公司经理杨汉晋、菏泽金大阳摩托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经理刘银建;秘书长:市工商局车管所所长郭利锋;副秘书长:菏泽市工商局车管所副所长雍德林、上海大众(菏泽)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经理兼大修厂厂长逯久太、菏泽市金盾、泉汇出租车有限责任公司经理宋爱珍、菏泽市旧机动车交易中心经理奚宽勤、菏泽市丰华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经理崔玉华、菏泽冀东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经理董利群、菏泽日丰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经理赵军、菏泽交通集团总公司第一汽车运输公司经理吴刚、菏泽交通集团总公司第四汽车运输公司经理张玉宝、菏泽东方电动车经销处经理周庆周、山东中鲁电动车精品商城经理姚源、郓城圣达机动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经理桑圣钦。
  同年,因工作需要,经常务理事会研究决定,决定对副秘书长人选作如下调整:决定免去万全义菏泽市机动车经营与服务企业协会副秘书长职务;增补巨野县振兴农机销售处经理马星良为菏泽市机动车经营与服务企业协会副秘书长职务;增补巨野县第一摩托车销售公司经理腾义文为菏泽市机动车经营与服务企业协会副秘书长职务。
  2005年7月29日,根据协会工作需要,经常务理事会研究决定,增补刘远东为荷泽市机动车经营与服务企业协会副秘书长职务。
  第二节主要活动
  2004年10月,市机动车经营与服务企业协会成立后,协会以“为会员办实事,为企业增效益”为宗旨,按照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的要求,团结广大会员,开展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协调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并以分行业为单位,定期组织交流座谈会、会员联谊会等,及时沟通市场信息,交流经营经验。在会外,代表会员的心声和整体利益,及时向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和协调企业经营和企业权益保障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在政府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积极组织开展协会工作。在平时的工作中,协会注重加强对会员的服务工作,经常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定期进行走访,积极为会员做好事、办实事,帮助会员解决实际困难等。同年12月20日,根据多数会员反映菏泽城区出租车起步价偏低的问题,协会秘书处及时会同工商、物价、交通等相关部门对出租车起步价进行调整,由原来的起步价3元提高到4元。
  至2005年,发展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1300多个,先后为企业会员做好事30多人次,协调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难题20多个,深受广大会员单位的好评。实践证明,协会的成立不仅为机动车经营业主搭建了一个发展和交流的平台,而且还进一步优化了机动车行业的经营环境。第五章企业信用协会
  1998年,菏泽地区企业经济合同管理协会成立后(2003年更名为菏泽市企业信用管理协会),围绕协会宗旨和任务,协助有关部门开展了“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评选、诚信企业评选、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等活动,组织会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发挥协会纽带桥梁作用,帮助企业参与市场竞争,为菏泽经济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第一节组织机构
  1998年12月10日,地区工商局组织成立了“菏泽地区企业经济合同管理协会”,协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理事会由代表民主协商选举产生,理事会选举范业赞为会长,李建军、史崇亮、王铁祥为副会长,韩建华为秘书长,黄贵章、荣菏玲、鲁向民为副秘书长。理事会下设秘书处,秘书处主持日常工作。秘书处下设法规宣传部、“重合同、守信用”活动指导部、合同纠纷调解部、关系协调部。2000年7月,由李瑞锋兼任会长。
  菏泽地区企业经济合同管理协会的宗旨是:协助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做好企业的合同管理工作,指导合同当事人依法签订合同;推行经济合同统一文本;协防合同欺诈;提供法律咨询;组织经济合同的学术研究和交流;增强企业运用合同法律自我约束和自我保护能力,不断地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宣传“重合同、守信用”单位的先进事迹,提高企业自身信誉度;向企业提供有关市场经济信息,帮助企业参与市场竞争,促进菏泽地区经济的发展。
  2003年10月18日,菏泽市企业合同管理协会召开了第二次理事会议,决定将菏泽市企业合同管理协会更名为菏泽市企业信用协会,选举李瑞锋为会长,李湘平、史崇亮、李贵章、楚德留为副会长,免去原副会长及部分理事;制定了与菏泽市企业信用协会相适应的新的协会章程,制订了《菏泽市企业信用管理协会财务收支管理办法》。菏泽市企业信用管理协会宗旨:协助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做好合同管理工作;组织会员认真学习、贯彻合同法律法规,增强合同法律意识,信用意识;指导合同当事人依法签订和履行合同;不断完善和建立健全企业合同管理制度,增强企业运用合同法律自我约束和自我保护能力;培育企业守合同、重信用,宣传重守合同、诚实信用单位的先进事迹,提高企业信誉;向企业提供有关市场经济信息和信用信息,帮助企业参与市场竞争,促进菏泽市经济的发展。
  协会任务:1、组织学习和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广泛开展合同管理和信用管理的学术研究和交流,推动合同管理制度的不断完善,增强企业信用意识,提高企业信誉程度,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2、协助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做好“守合同,重信用”活动和诚实信用企业的评选,培训企业合同管理人员。3、帮助和指导企业依法签订和履行合同,增强企业运用法律自我约束和自我保护的能力,促进企业的合同自律行为。4、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会员的意见和建议,接受有关行政、司法机关的委托,协助调查会员的权益被侵害的情况,对有关的违法行为进行举证。5、发挥协会民间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及时向政府部门反映企业对合同管理和信用管理的意见和要求,协助政府部门做好合同管理和信用管理工作。6、为企业提供市场经济信息和有关资料,组织会员之间、企业之间的商品和科学技术交流,为促进经济发展服务。7、协调会间的关系,调解会员间的矛盾与纠纷。8、依法调解合同纠纷,提高企业商业信誉。9、定期编发宣传简报和会刊,召开有关会议,总结和改进协会工作。10、接受政府管理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二节主要活动
  地区企业合同管理协会成立后,协会积极协助工商部门引导全体会员和其它企业参加“重合同、守信用”企业活动,加速培育诚实守信的商业道德,在社会构建起诚信守约的良好风尚。2002年,以东明石化集团等35家获得全国“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为契机,在新闻媒体上进行了专题报道,对全市荣获国家、省、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在《菏泽日报》上进行了公告,市企业信用协会会长李瑞峰在《菏泽日报》发表了“打造诚信菏泽,促进菏泽经济发展” 文章,反响很大,起到了协会为沟通政府合同管理的桥梁纽带作用。
  2003年,协会专门组织人员,对企业的信用情况进行调查,查找企业在信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并给予建议和意见,积极开展合同帮扶,调解会员单位之间的合同纠纷。
  2004年7月,会员单位菏泽市国家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联合向社会发布倡议书,为创建一个依法经营、诚实守信、规范交易的经济环境,促使企业做大做强,实现“突破菏泽”的目标,向全体菏泽工商界同仁发出倡议:增强法制观念,自觉守法经营;率先垂范,弘扬诚信文化;坚持质量第一,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利益;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建立工商企业信用体系,营造良好市场经济环境,在工商界引起了很大反响。
  2002-2005年,全市先后在新闻媒体公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4次,举行新发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授牌仪式2次,到120多家“守合同、重信用” 企业进行了登门授课。在工商局的指导下,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协助工商局有计划有步骤的举办会员企业法定代表人、合同管理员和合同经办人的合同法知识、合同管理员知识培训班,对会员进行了系统的诚实信用教育和合同知识、WTO知识培训,提高了企业依法签订合同、抵御风险的能力。
  2004-2005年,协会配合市工商局、市文明办联合在“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中开展了信用建设先进单位和文明诚信企业评选活动,对评选出的先进单位举行了大型的表彰会议及文艺演出。
  至2005年,会员单位达到253户,其中省级以上“守合同、重信用”企业104户(含国家级7家)、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149户。市企业合同管理协会及各县区工商局共举办各种不同类型培训班200余期,对20000余名企业负责人及管理人员进行了培训。对加强企业经营管理,避免因不懂法而违法和有效防范合同欺诈等起到了很好的指导作用。
  图14-82005年全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表彰现场第六章商标协会
  2005年,荷泽市商标协会成立后,对建立和推进现代商标管理制度、商标法、商标印制管理办法、探索交流企业商标管理经验,提高企业依法使用商标、保护商标的意识,促进全市商标战略实施,促进全市经济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第一节组织机构
  2004年10月,菏泽市商标协会开始筹建,在市工商局党组领导下,在各县(区)商标广告科、各大中型企业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筹备委员会经过7个月的积极筹备,多次与部分工商企业单位进行座谈,并召开筹备会议,起草了《菏泽市商标协会章程》(草案)、《菏泽市商标协会会费缴纳与管理办法》(草案)。2005年3月,市工商局向市民政局提交了关于成立菏泽市商标协会的申请。
  同年6月3日,菏泽市商标协会成立大会在菏泽牡丹大酒店召开,同时举行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和第一届理事会。参加会议人员158人,其中正式代表112人。大会审议并通过了《荷泽市商标协会筹备工作报告》,审议并通过了《荷泽市商标协会章程》,选举产生了第一届理事会。
  第一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常务理事会,共33人,理事112人。选举市工商局商标广告管理科科长朱建政为会长,选举市工商局商标广告管理科副主任科员李传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
  图14-92005年菏泽市商标协会成立大会
  审判第三庭庭长郑效义、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政委邵军、菏泽市知识产权局管理科副科长孙玉刚、山东花冠酒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刘法来、山东现代达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马效坤、青岛啤酒(菏泽)有限公司经理李贵章、菏泽诚信集团有限公司郑子昌、菏泽海扬汉悦有限公司董事长董义忠、菏泽市迅达商标事务所负责人唐亮10人为副会长,选举市工商局商标广告管理科科员孟雪起为秘书长;经秘书长提名,决定市工商局商标广告管理科费晓洁、张海泉、市工商局马镇、市工商局牡丹分局商广科科长李晨涛、市工商局开发区分局商广科科长李允东5人担任协会副秘书长,市工商局牡丹分局商标广告管理科科长李晨涛等10人分别担任牡丹区等10县区联络组负责人;聘请市工商局副局长王焕臣、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宋展、市公安局副局长张诗文、市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谢圣稳担任协会名誉会长,聘请市工商局局长卢建刚任协会顾问。会议还表决通过了《菏泽市商标协会会费缴纳与管理办法》。荷泽市商标协会共有会员215人,其中团体会员150人、个人会员60人、名誉会员5人。会上,山东花冠酒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刘法来、现代达驰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何平代表工商企业作了发言。市工商局是市商标协会的主管部门,市商标协会的宗旨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提高全社会的商标意识,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引导行业自律;协助会员正确运用商标战略和策略开拓市场,提高商标信誉,创立知名商标、著名商标、驰名商标;团结全体会员,发挥商标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提高全市商品和服务质量,提高经济效益,促进菏泽经济的发展。菏泽市商标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理事会行使代表大会职权,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
  第二节主要活动
  市商标协会协会成立后,提出了“以推动经济建设为中心,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及社会道德风尚;提高全社会商标意识,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引导行业会员坚持自我教育、自我保护、自我约束、自我发展,提高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水平;帮助会员运用商标战略和策略开拓市场,提高商标信誉,争创驰、著名商标,实施商标效益战略;积极为各企业单位会员单位提供全方位服务活动,推动全市经济健康快速发展”的协会宗旨。2005年9月,市商标协会利用林交会之机宣传商标法,商标印制管理办法,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接待咨询1200人次。11月20日,召集50余家企业座谈争创驰、著名商标事宜;设立宣传服务站10处,悬挂条幅36幅。12月,组织15家企业参加了中华商标节活动。该年,帮助解决了两家企业因商标引起的纠纷,为企业商标合法使用提供了帮助,解决了纠纷,避免经济损失近万元。商标协会的工作为促进全市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知识出处

菏泽市工商行政管理志

《菏泽市工商行政管理志》

出版者:中国工商出版社

《菏泽市工商行政管理志》客观地记述了菏泽境内工商业发展脉络和工商行政管理在各个历史时期的演变过程。这部志书共分15篇,50余万字,时间跨度为上古时代至2005年,简要记述了夏商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菏泽境内的市场发育、贸易往来与工商行政管理机构、体系的历史沿革,重点再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2005年,菏泽工商业发展、振兴的历史原貌和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历史进程。特别是突出记述了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菏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整顿规范市场秩序、打击违法经营行为、加强队伍自身建设、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成绩和贡献,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和地方及工商行政管理专业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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