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执法责任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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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菏泽市工商行政管理志》 图书
唯一号: 151820020220001734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执法责任制
分类号: D927.52
页数: 1
页码: 359
摘要: 1998年5月,印发《菏泽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职权划分规定(试行)》,进一步明确了地区工商局各执法机构和执法工作的职权责任。同时,对分管领导、科长、副科长、办事员的工作职责、权限进行了明确分工。
关键词: 制度建设 执法责任制

内容

1998年5月,印发《菏泽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职权划分规定(试行)》,进一步明确了地区工商局各执法机构和执法工作的职权责任。同时,对分管领导、科长、副科长、办事员的工作职责、权限进行了明确分工。
  2001年8月,市工商局印发《关于转发〈菏泽市行政执法责任制暂行规定〉的通知》,根据法定职责,明确执法岗位和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同月,市工商局又下发了《关于转发〈菏泽市行政执法投诉查处试行办法〉的通知》,明确各级工商行政执法机关是行政执法投诉的受理
  机关。各级工商行政执法机关的法制工作机构为投诉的受理机构,具体承担管辖内的行政执法投诉査处工作。同时,投诉査处承办人员有权暂扣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证件,或建议其所在单位暂扣其行政执法证件。

知识出处

菏泽市工商行政管理志

《菏泽市工商行政管理志》

出版者:中国工商出版社

《菏泽市工商行政管理志》客观地记述了菏泽境内工商业发展脉络和工商行政管理在各个历史时期的演变过程。这部志书共分15篇,50余万字,时间跨度为上古时代至2005年,简要记述了夏商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菏泽境内的市场发育、贸易往来与工商行政管理机构、体系的历史沿革,重点再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2005年,菏泽工商业发展、振兴的历史原貌和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历史进程。特别是突出记述了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菏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整顿规范市场秩序、打击违法经营行为、加强队伍自身建设、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成绩和贡献,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和地方及工商行政管理专业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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