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后至2005年,区内历届政府和工商部门都对商标专用权给予了大力保护,并在商品质量、商标战略、争创名牌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主要分为五个阶段:新中国成立至1956年为第一阶段,主要是对区内的商标进行登记清理,废除不合时事的旧商标,确定商标保护的范围。1957-1966年为第二阶段,“三大改造”完成后,对原属私营工商业的商标归属和使用权进行了划分,商标使用权逐步规范。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为第三阶段,商标使用权属于路线、方针、政策规范的范畴。1982-2001年为第四阶段,按照《商标法》的有关规定,对商标专用权进行保护。2001年12月-2005年,商标专用权保护工作进一步法制化。据统计,荷泽市工商局共查处商标一般违法案件和商标侵权案件1200起,收缴和销毁假冒商标标识11362848件(套),罚没款3476976元,出动执法检査人员17220人次,出动执法车辆4760台次,捣毁窝点46处,査封销毁商品11300件,没收商品17.5吨,检查市场5120处(次);帮助企业推荐申报著名商标230件,认定42件。
第一节商标专用权保护
1989-1990年,境内工商管理部门,采取引导企业积极注册商标的方法,加强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工作。同时,境内各县(市)对使用注册商标的企业进行全面清理、审査,查结商标侵权案件59起,罚没款258000元,查获假冒自行车300辆,冒牌商标标识2680000张,假冒劣质卷烟15.6万条。对6个酒厂的22个商标进行了认真清理整顿,对不符合规定的6个商标进行了纠正。商标专用权保护工作逐步开展起来。
1991-1995年,菏泽地区工商局下发了《关于集中打击假冒注册商标、虚假违法广告的通知》,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检查范围、检查重点和检查方法,加大对商标专用权保护力度。共查处假冒商标案件123起,查获假冒商标标识216万套,假酒8万瓶,假烟16300条,罚款278900元。指导企业办理商标注册10余件。
1996-2000年,境内工商部门开展专项治理活动,严厉打击商标侵权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假冒商标侵权案件295件,商标一般违法案件87件,收缴和消除商标标识272200件,罚款69万元。并对近百家悬挂知名商标、驰名商标的专营店、专卖店进行了专项治理,依法保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
2001年,进一步加大对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力度,严厉打击假名牌等违法违规行为。是年,共查处商标侵权假冒案件28件,罚款15.4万元;商标一般违法案件9件,收缴和消除商标标识11万件,罚款7万元。
2002年,查处商标违法侵权假冒案件95件,罚款32.8万元;收缴和消除商标标识240万件。及时帮助符合条件企业办理相关证照,办理《印制商标单位证书》6个,帮助15家企业建立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对39个印制企业(其中指定商标印制单位20家,非指定单位19家)进行了检查,立案查处非法印刷和印制侵权假冒商标标识案件17起,限期整改15家,2家印制商标资格被取消,收缴销毁商标标识及包装物11万余套,收缴模具印版39块,全年共检查商品展销会、交易会9次,查处商标侵权案件4起。
2003-2005年,继续大力推进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行动,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行为。各县区工商局按照省局《山东省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专项行为方案》的要求,以保护驰著名商标、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为重点,开展了多次专项治理活动。共检查市场4259处,查处商标侵权案件275件;没收侵权商品7.6吨;罚没款150万元。出动宣传执法车辆4420台次,执法人员14116人(次)。加强对商标广告行政执法的协调和指导。对跨区域的案件、问题比较集中的行业、商品、广告类,适时组织全市专项执法行动。对大案要案实施监控制度,加强指导和督查。加强与兄弟市局及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加大商标区域保护力度。
第二节商标战略实施
1981年,地区工商局根据省工商局的安排,开始优质产品评选活动,为企业实施商标战略走品牌发展之路奠定了基础。
1989年,为帮助企业创优,地、县工商局组织人员深入企业调查情况,建立了名优产品商标档案。同时,对未注册商标建立了备案制度、印制审查制度、监督检查制度。1989年底,组织区内部分企业参加省级著名商标认定工作,“曹州老窖”被山东省工商杂志刊登为省著名商标,但无证书。1992年,为推动企业走品牌发展之路,境内工商部门积极引导企业参选首届山东省著名商标消费者评选活动。当年,参选19家,商标30件,包括:山东定陶县陈集国华贸易公司的“国华”、“牧群”、“华龙”、“欣菲”、“国雁”商标,山东省御思香酒厂的“御思”、“御妹”、“小妹”、“陶井”商标,山东省郛城县搪瓷厂的“黄牛”商标,山东省东明家具总厂的“鲁光”商标,成武县酒厂的“文亭老窖”商标,山东省单县棉花加工一厂的“单福”商标,单县水泵厂的“鲁波”商标,山东省菏泽地区酒厂的“曹州圣”、“桂陵”、“快活林”、“曹州”商标,山东省鄄城县酒厂的“亘古泉”商标,山东水浒酒厂的“水浒”商标,山东省荷泽第二毛纺织厂“富萌”商标,山东荷泽仪表厂“星亚”商标,菏泽卷烟厂“水泊梁山”、“绿牡丹”商标,山东菏泽印刷厂“麒麟”商标,山东曹州橡胶厂“磐石”商标,山东省成武变压器厂“达驰”商标,山东省鄄城县味精厂“花王”商标和荷泽市毛纺厂的“龙凤”商标。评定中,荷泽毛纺厂的“龙凤”牌商标被正式评定为首届省级著名商标,并颁发证书。是菏泽市取得的第一个有证书的著名商标。1992年,共查处商标侵权案18起,销毁假冒商标标识8万余套,查获假“凤凰”、假“永久”自行车65辆。
1998年,在企业开展了争创著名商标活动。推荐为第二届山东省著名商标的有:菏泽地区酒厂的“曹州”、山东花冠酒厂的“花冠”、山东水浒酒厂的“水浒”、山东天香毛纺织集团的“天香”“龙凤”、荷泽市桑盾裘革集团的“桑盾”、山东曹县清真可口食品厂的“王光”、荷泽生建机械厂的“生建”、山东达驰集团公司的“达驰”、菏泽荣华日用化工有限公司的“外来妹”、山东省鄄城县永兴仪器厂的“精佳”、山东龙池集团橡塑有限公司的“龙池”、山东都庆集团的“都庆”和山东菏泽印刷厂的“麒麟”,被省工商局认定为著名商标的有6件。
2000年,“达驰”电器和“诚信”家具被省工商局评为著名商标。
2001年,定陶县梁王面粉厂的“梁王”牌商标被认定为著名商标。是年,“天香”商标、“龙凤”商标和“曹州老窖”商标连续保持了山东省著名商标称号。是年,菏泽京九肥料化有限公司一件闲置“懒汉”商标,卖到10多万元。
2002年,区内“华瑞”牌面粉和“合众”牌机械配件被认定为省著名商标。
2003年,菏泽市政府转发了市工商局《关于实施商标战略推动菏泽经济发展的意见》。市工商局开展了以农产品、食品为重点的特色产品争创著名商标活动,深入企业现场办公15次,发放宣传材料8000份,提供咨询556人次,为企业办理注册商标222件,商标续展10件,转让15件。有6件商标被认定为著名商标,分别是:“安箕富强”、“圣龙”、“鲁昌”、“睿鹰”、“百寿坊”、“雪冠”。
2004年,市工商局共向省工商局推荐18件,被认定13件(含再认定2件),认定率达到72%。市工商局为13家“山东省著名商标”单位举行了隆重的授牌仪式。同时,进行商标法律法规专题宣传活动,共出动宣传车辆60余台次,设置宣传咨询服务台30余次。牡丹区工商分局在区人大会上,就如何运用商标战略,把沙土红萝卜、鲁西南黄牛、杜庄大米、曹州耿饼、芦笋等农副产品推向国际市场,以提案的形式向区政府反映。
2005年,市工商局把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作为工商工作长期任务来抓。3月,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和省局通知要求,迅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专项执法行动。在全市名牌商品集中的商场、超市、药房、印制商标企业进行了拉网式检查。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共出动检查车辆280余辆次,执法人员800余人次,检查各类企业市场100多次,立案查处98起,收缴侵权商标标识87000套,罚款55万余元,没收商标制版工具及假冒商品一宗。7月,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专项行动,行动中,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994人次,检查经营户454个次、检查商品交易市场141个次、捣毁制假售假窝点42处、没收侵权商标标识71400个,没收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标标识的模具91套,严厉打击了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不法行为,切实保护了商标注册人的合法权益。
同年,在认定山东省著名商标工作中,荷泽有15件商标被认定为省级著名商标(含再认定2件),其中涉农商标4件。是年,全区取缔了10家未经授权擅自使用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的店点。查处了一批假“大鸡”烟、假“银剑南”酒、假“全兴”酒等案件,并开展了一次集中公开销毁假冒伪劣活动。
1982-2005年全市商标注册发展情况统计表2004年全市前各类商标注册情况统计表
表8-3
1992-2005年全市历届山东省著名商标认定情况名细表
表8-4续表1981-2005年全市查处商标案件一览表
表8-5单位:件(套)、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