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拍卖抵押合同监管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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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菏泽市工商行政管理志》 图书
唯一号: 151820020220001687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拍卖抵押合同监管
分类号: F203.9
页数: 4
页码: 282-285
摘要: 菏泽境内各级工商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山东省经济合同监督管理条例》和《拍卖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开展拍卖监督管理活动。区内工商部门本着扶持其发展的原则,对其拍卖手续予以严格审査备案,对其拍卖行为给予规范、指导。
关键词: 工商行政管理 合同监管

内容

一、拍卖合同监管
  境内各级工商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以下简称《拍卖法》)、《山东省经济合同监督管理条例》和《拍卖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开展拍卖监督管理活动。
  1997-2000年间,区内只有一家拍卖企业,起步较晚,经验不足,经济效益不明显。区内工商部门本着扶持其发展的原则,对其拍卖手续予以严格审査备案,对其拍卖行为给予规范、指导。对竞买人之间的恶意串通予以警告和处理。
  2000年,对三起破产企业,两起陈化粮异地进行了监拍。在两起破产企业、两起陈化粮的拍卖监管活动中,由于政府的地方保护行为,严重干扰了拍卖程序,不但提供的材料不全,而且有意侵犯抵押权人的权益,强行进行拍卖。地区工商局对拍卖活动进行了阻止,在协调后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在当事人许可的情况下公开进行了拍卖,保全了国有资产和债权实现。
  2001年,《拍卖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施行后,市工商局进一步加强了对拍卖活动的监管,多次组织拍卖企业进行学习,帮其补充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同时,对破产企业的拍卖活动加强了监管,以防国有资产的流失。使荷泽市拍卖活动走向了规范化。
  2002年,菏泽市新成立了一家拍卖企业,市工商局对所有拍卖企业都建立了档案,从备案到现场监拍都建立了制度,进行严格管理,并设立了举报电话,现场受理当事人的投诉。
  2003年,菏泽市新成立了两家拍卖企业,这两家均为私营企业。年初,市工商局召开了本市拍卖行业座谈会,培训学习了《合同法》《拍卖法》和《拍卖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当年度的拍卖活动,多是对破产企业厂房、机器图7-5工商人员对菏泽拍卖行举办的拍卖进行现场监督
  的整体拍卖,成交金额较大。9月,组织人员对全市4家拍卖行拍卖成交确认书、台帐及其拍卖师资格全部进行了检査,对两家拍卖企业擅自违法拍卖的行为进行了立案査处,同时拓宽了对药品招标行为的监管工作。
  2004年,菏泽市共有5家拍卖企业,各企业在工商部门的监管下,守法经营,有序竞争,当年拍卖成交金额达到了历史最高。
  2005年,荷泽市共有拍卖企业7家,全市基本达到了行政机关、金融、公、检、法等部门的罚没物品通过拍卖形式进行处置。由于荷泽市国有破产企业逐渐减少,委托标的多数是行政机关、金融、公、检、法等部门的罚没物品,标的金额和拍卖成交金额较小。
  1998-2005年菏泽市工商局拍卖活动监督管理一览表
  表7-4单位:户、次、份、万元
  二、抵押合同监管
  1995年,区内工商部门开始办理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1996年,地区工商局参加了全省抵押登记人员培训班,近30名登记人员参加了培训学习,熟练掌握了《担保法》《登记办法》等法规知识。1997年,荷泽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和地区工商局联合发布文件,对贯彻《担保法》中有关抵押登记问题制定了具体实施意见,规定1995年10月1日担保法实施后,企业以动产或厂房等建筑物所签订的抵押合同,必须到有管辖权的县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抵押物登记,未经登记的抵押合同不产生法律效力。
  1998年,地区工商局把抵押登记作为年度工作重点,开展了抵押登记工作意义和作用的宣传。并与地区农业发展银行密切联系,对全区各粮所、库、站的国家储备粮、油进行了抵押登记,防止了国有资产的流失。4月10日,地区工商局与中国银行荷泽分行配合,利用银行召开全区信贷会之机,派员到会讲解抵押登记的主要程序和事项。5月,地区工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菏泽地区分行联合举办全区抵押合同登记管理培训班,对抵押登记理论操作过程、管辖范围和违反抵押登记规定的法律后果有了系统的了解,提高了对抵押登记的认识,增强了实际操作能力。6月29日,地区行政公署签发《转发〈省政府关于同意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企业厂房等建筑物签订抵押合同进行登记管理的批复〉的通知》,明确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签订的抵押合同进行登记管理。12月9日,地区工商局《关于对有关单位咨询办理抵押登记问题的答复》,对金融等有关单位的疑虑进行了解答,将不动产抵押登记工作纳入了正轨,在法律上取得了与《担保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一致,确定了工商部门对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进行登记的合法地位。
  2000年,银行放贷较少,全区各级工商部门积极主动为一些效益较好、信誉较高但缺乏资金的企业,与银行联系,争取资金,最大限度地保证了抵押登记份数。结合打击合同欺诈专项执法活动,对全区企业动产抵押登记进行了检査。同时,各县强化了抵押合同档案管理工作,抵押档案管理全区实行了统一化、标准规范化和程序合法化。
  2002年10月1日,根据省政府下发的《关于对企业房产建筑物抵押登记主管机关进行调整的通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再办理企业房产等建筑物抵押登记,只对动产抵押物进行登记管理。
  2003年7月24日,省工商局印发了《山东省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同时废止了原《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企业财产抵押登记档案管理办法(试行)》。市工商局结合抵押登记工作的情况,以及企业房产等建筑物抵押登记部门的调整实际,及时调整了抵押登记工作重点。至2005年, 抵押登记的重点主要是严格规范登记程序,提高登记质量,防止重复抵押。1995-2005年度菏泽市工商局办理抵押登记情况表
  表7-5单位:份、万元

知识出处

菏泽市工商行政管理志

《菏泽市工商行政管理志》

出版者:中国工商出版社

《菏泽市工商行政管理志》客观地记述了菏泽境内工商业发展脉络和工商行政管理在各个历史时期的演变过程。这部志书共分15篇,50余万字,时间跨度为上古时代至2005年,简要记述了夏商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菏泽境内的市场发育、贸易往来与工商行政管理机构、体系的历史沿革,重点再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2005年,菏泽工商业发展、振兴的历史原貌和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历史进程。特别是突出记述了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菏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整顿规范市场秩序、打击违法经营行为、加强队伍自身建设、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成绩和贡献,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和地方及工商行政管理专业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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