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8月8日,国家经济委员会、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出《关于管理经济合同若干问题的联合通知》中规定“实行合同制度…… 应当积极地予以推行”。
1980年,按照菏泽地区工商局的部署,菏泽、梁山、单县、定陶、曹县五个县局各抓一个工商合同试点,郓城、巨野、成武、东明、鄄城五个县各抓一个农商合同试点。
1982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以下简称《经济合同法》)实施后,地、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过有线广播、电台、报纸、橱窗、专栏和编制宣传画、幻灯片,利用电影放映前、出动宣传车、设置宣传站在城乡进行广泛宣传,开展合同咨询业务。通过广泛宣传《经济合同法》,促进了经济合同制的全面推行。
1984年,全区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都建立健全了合同管理、合同仲裁机构,10个县(市)都成立了合同管理股,充实配备了合同管理人员。
1985年2月,省工商局发出关于实行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签订经济合同的通知,境内各县(市)工商局按省工商局统一样式监制,在有法人资格的单位普遍使用推行。
1987年,全区各县(市)政府和乡镇政府及业务主管部门普遍建立了经济合同管理机构,共计946个,配备合同专职管理员418名,兼职管理员1739名,80%的企业建立并落实了合同管理制度,全区形成了经济合同管理网。当年,全区共举办经济合同法讲座和培训57期,受训人数15800人,并对经考试合格的573名企业合同专管员、兼管员颁发了“经济合同管理员”证书。
1988年,境内加大学习《经济合同法》,推行经济合同制力度,共举办《经济合同法》培训班105期,在培训测试的基础上,正式任命945人为企业经济合同管理员。
1989年,境内各级工商部门对合同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重点放在培训企业法人和合同管理人员应知应会等基本知识,提高宣传、培训质量和效果上,全区共举办培训班502期,参训人数12728人(次),深入企业讲课141次,企业听课5886人(次),咨询服务1593次,接受咨询服务3022人(次),县以上报刊、电台刊播宣传稿件21篇,印发合同法规宣传材料5779册。在宣传培训的同时,抓了合同机构、人员、制度三落实工作。全区企业建立合同管理科、股、组机构1007个,占法人企业的48%,其他科、股室兼管的占43%,任命专职合同管理员766名、兼职合同管理员1678名,并普遍建立了“合同管理逐级报告制度、经济合同签订审查把关制度、经济合同立卡建档制度、经济合同监督检查制度”四项制度。
1990年,地区工商局组织全区各县工商局开展了经济合同知识法规竞赛活动。
1991年,境内结合全区第二轮普法教育和推行经济合同文本制度,分批对企业的厂长、经理、专兼职合同管理员进行了培训,地区工商局对县属以上工商企业和建筑企业的厂长、经理658人,分5期进行了为期29天的统一培训。全区企业主管部门建立合同管理小组的占91%,法人企业建立合同管理领导小组的占92%,配备专兼职合同管理员2121人,平均每户法人企业1.02人,企业合同管理制度比较完善的占84%。成武、单县两县均建立了合同管理委员会,企业主管局,乡镇和法人企业全部建全了3-5人的经济合同管理领导小组,配备了专兼职合同管理员,初步形成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统一管理,企业主管部门分行管理,企业自我管理“三位一体”的合同管理体系,出现了上下结合齐抓共管的局面。
1992年,为纪念《经济合同法》实施十周年,境内5-9月广泛开展了宣传《经济合同法》的活动,并于7月集中开展了“宣传月”活动,全区各县(市)工商部门采取不同形式深入广泛进行宣传。是年,境内各级工商部门开始对农产品的购销合同进行管理。地区局和巨野县局在巨野县的董官屯乡进行了试点,培训400人。建立了以一名副乡长为组长的合同管理领导小组,每个自然村均配备1~2名合同管理员,并分别建立了乡村两级“农村合同管理制度”。凡是进行期货交易的农副产品一律签订书面合同,该乡针对果品生产量大、集中的特点,董官屯乡果品综合开发公司对内与农户签订收购合同,对外统一签订购销合同,保证了果品的生产销售。
1993年,全区地、县(市)工商局、工商所按照“五统一”的要求,采取县、所集中或主管系统集中培训的方法,共举办经济合同管理岗位培训班323期,其中工商企业培训班182期,农村培训班141期。共培训14187人,其中工商企业厂长、经理1964人,专兼职合同管理员、业务人员6358人,村委负责人、兼职合同管理员、专业户人员5865人,经考试合格,为9524人颁发经济合同管理岗位培训结业证书。是年,加强了农产品购销合同的管理,各县(市)局从1~2个经济发达的乡镇抓起,普遍建立以分管副乡镇长为组长的农产品购销合同管理领导小组,制订合同管理制度,抓岗位培训为重点的推行农产品合同制,加强合同管理的经验。
1994年,地区工商局分别撰写了《推行农产品合同制、培育农业经济实体、引导农民进入市场》《产供运销与经济合同管理》等18篇文章和新闻稿件,其中2篇参加省理论研讨会、国家级报刊采用1篇、省级报刊采用2篇、地级报刊采用4篇。全区共举办培训班43期,有2495人参加了培训,建立健全乡镇管理机构89个,合同行政村配备管理人员1672人。是年,地区工商局深入调査,以《全面推行农产品购销合同制,编织连接生产与流通的纽带》为标题写出专题调查报告,分别报省局、荷泽地区行署、地区“人大”,引起了行署和有关部门的重视,推动了各县(市)合同制的推行。1995年,鄄城县工商局作为经济合同管理岗位培训先进单位受到省工商局表彰。
1996年,地区工商局举办《担保法》《抵押登记管理办法》培训班3期,培训430人(次),并总结推广了曹县橡胶厂、单县医药公司等企业,强化合同自我管理,全面推行合同制的先进经验,树立了企业对外良好信誉。
1997年,地区工商局在全区开展了《山东省经济合同监督管理条例》学习宣传月活动。全区共发放《条例》单行本10000余册,举办电视讲座5期、学习班2期,接受咨询1000余人(次)。
1998年,菏泽各县(市)工商局以部门、企业为主开展《担保法》《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办法》培训工作,全区共举办培训班13期,1381人(次)参加培训,通过培训提高企业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推动了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工作的开展。
1999年,《合同法》颁布后,全区各级工商机关进行了推广宣传,对全体合同管理人员进行了法律法规和业务技能培训。
2000年,菏泽地区工商局、菏泽电业局联合举办了“彩虹杯”《合同法》知识有奖竞赛。是年5月,荷泽市工商局受荷泽市政府委托,在市委党校举办了“全市首期乡镇长合同法培训班”,为提高基层政府的合同法律意识,促进合同制的推行和地方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6月,地区工商局又举办了“全市企业厂长(经理)合同法培训班”,全市140余位厂长(经理)通过学习掌握了基本的合同签订技巧和程序。并在《合同法》实施一周年之际,市工商局印发5000余副《合同法》宣传版,20000余册《合同法》小册子,送发到企业。
2001年,在《合同法》实施两周年时,菏泽市工商局组织各县区工商局、各企业,积极参加省工商局主办的“兖矿杯”《合同法》有奖知识竞赛,印发刊登在《齐鲁晚报》《山东工商时报》上的试题3000余份,发送到各企业进行学习答题,使全社会和广大企业进一步了解、熟悉合同法律法规,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2002年,境内实施“合同帮扶”工程,市县区工商局合同管理干部深入企业帮助建章立制、解决合同中出现的疑难问题,到企业讲课,帮助培训合同管理人员896人。同年,市工商局有计划地开展了对企业法定代表人、合同管理员、合同经办人的合同法知识、合同信用管理和合同知识、WTO知识培训,共举办培训班6期,受训人员436人。
2003年,市工商局为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增强企业的信誉观念、诚信意识和品牌意识,对一些经济效益、发展前景较好的企业采取集中培训,共举办各类培训班4期,培训人员520人。
2004年,市工商局和县区工商局采取集中培训和到企业讲课方式,共举办合同法律知识培训班7期,培训人员650人,市工商局动员荷泽实业总公司和荷泽交通集团等大型企业分别举办了下属企业培训班。
2005年,在市委、市政府开展的“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百日集中整顿”活动中,市工商局制订了《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推进企业信用建设实施方案》,各级工商部门百日奋战,集中整顿,取得明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