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建国后至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前个体私营经济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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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菏泽市工商行政管理志》 图书
唯一号: 151820020220001664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建国后至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前个体私营经济
分类号: F014.1
页数: 2
页码: 230-231
摘要: 1949年10月-1953年,随着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区内私营工商业发展较快,大多是摊贩,主要集中在县城、乡镇驻地,经营土产杂货、日用百货、食油、煤油、糖茶烟酒、布匹鞋帽、小农具、小五金等。工商业从业人员44384人。小商小贩或走街串巷,或摆摊设点,上市早,下市晚,经营品种多样,服务灵活周到。
关键词: 个体私营 经济发展

内容

1949年10月-1953年,随着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区内私营工商业发展较快,大多是摊贩,主要集中在县城、乡镇驻地,经营土产杂货、日用百货、食油、煤油、糖茶烟酒、布匹鞋帽、小农具、小五金等。
  1950年,全区登记工商业25991户,其中工业6220户,商业19700户,商户20813户,私营工商业占全区工商业户数的99.73%。工商业从业人员44384人。1951年,个体商业空前兴旺。小商小贩或走街串巷,或摆摊设点,上市早,下市晚,经营品种多样,服务灵活周到。1952年底,全区在铁木加工、缝纫、棉针织、米面加工、文具等17个主要手工业行业中试办互助组和合作社。1953年,全区贯彻了“保持精华、淘汰落后”、“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积极领导、稳步前进”的方针,手工业合作化运动进入普遍发展阶段。
  1954年,开始了对私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私商改造首先实行代替国营商业经销、代销的办法,限制和削弱私商的活动范围。各县城内私营商业3349户,转为公私合营的1485户,占44.34%,转为国营的345户,占10.31%;集体的257户,占7.6%;代销形式的1262户,占37.68%。
  1955年底,全区手工业合作社发展到93个,生产小组335个,社、组员达到9158人。1956年,手工业合作社发展到1238个,社、组员达到45589人,同时出现手工业联合工厂。1953年底,开始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有计划有步骤的社会主义改造。在继续扩大加工订货、统购包销的同时,着手加强公私合营工作。1955年,全区有纯商业户17860户,从业人员23245人,资本220万元。
  1956年,全区9个私营工业企业,全部过渡为国营企业或公私合营企业。对全区所有的私营商业采取全行业公私合营为主、辅以直接过渡为合作、经销、代销等形式。
  1957年6月,全区3349户商业有3092户完成社会主义改造,占总户数的92.3%。
  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所有制向“一大二公”发展,区内关闭农贸市场,个体工商业向集体企业过渡。个体、私营工商业作为“资本主义尾巴”被逐步取消。
  1959-1961年,三年经济困难时期,区内个体私商发展停滞。1961年,国家对国民经济进行调整,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对个体工商业的政策有所松动放宽。到1962年,境内个体工商业有所恢复。
  1963年,开展对农村社队商业的整顿,对个体私营工商业重新进行登记,核准发照。期间,对原有个体工商业户和自发的商业户进行清理整顿,对小商小贩采取紧缩政策,取缔和淘汰了一大批不合格工商业户。
  1964年,境内开展“四清”运动,强调阶级斗争,把个体经济视为“资本主义自发势力”,对个体工商户从经营范围、经营地点以及商品来源,都做出严格限制,个体工商户逐渐减少。
  1969年初,全区私营工商户有49865户,从业人员68776人。1970年,个体工商业有所发展。1976年,全区砍掉私营工商户2700户,尚有10512户。

知识出处

菏泽市工商行政管理志

《菏泽市工商行政管理志》

出版者:中国工商出版社

《菏泽市工商行政管理志》客观地记述了菏泽境内工商业发展脉络和工商行政管理在各个历史时期的演变过程。这部志书共分15篇,50余万字,时间跨度为上古时代至2005年,简要记述了夏商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菏泽境内的市场发育、贸易往来与工商行政管理机构、体系的历史沿革,重点再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2005年,菏泽工商业发展、振兴的历史原貌和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历史进程。特别是突出记述了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菏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整顿规范市场秩序、打击违法经营行为、加强队伍自身建设、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成绩和贡献,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和地方及工商行政管理专业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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