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菏泽市工商行政管理志》 图书 |
唯一号: | 151820020220001623 |
颗粒名称: | 第二节 投机倒把案件查处 |
分类号: | F203.9 |
页数: | 4 |
页码: | 151-154 |
摘要: | 1942年后,菏泽境内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抗日政府陆续设立了工商管理局,除配合军队对敌展开武装斗争外,在局内成立了经济工作队、缉私队、缉私班(组)以及武工队,配备武装,重点打击不法商贩的囤积居奇、走私贩私活动,检查出入境货物、征收过境税,严格禁止敌占区的布匹、香烟、毒品(鸦片)等物资入境。同时,还通过政治、武装手段,获取敌方的物资,以供抗日军民所需。 |
关键词: | 工商行政管理 投机倒把案件查处 |
出版者:中国工商出版社
《菏泽市工商行政管理志》客观地记述了菏泽境内工商业发展脉络和工商行政管理在各个历史时期的演变过程。这部志书共分15篇,50余万字,时间跨度为上古时代至2005年,简要记述了夏商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菏泽境内的市场发育、贸易往来与工商行政管理机构、体系的历史沿革,重点再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2005年,菏泽工商业发展、振兴的历史原貌和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历史进程。特别是突出记述了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菏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整顿规范市场秩序、打击违法经营行为、加强队伍自身建设、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成绩和贡献,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和地方及工商行政管理专业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