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集市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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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菏泽市工商行政管理志》 图书
唯一号: 151820020220001602
颗粒名称: 第一节 集市沿革
分类号: F713.50
页数: 6
页码: 70-75
摘要: 据《周易·系辞下》记载:“怉牺氏没,神农氏作。列廛与国,日中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交易而退,各得其所。”后神农氏禅让于黄帝,黄帝禅让于颛顼,颛顼禅让于帝喾,帝喾禅让于唐尧。唐尧主要活动于今鄄城一带,尧部落民虞舜曾到定陶烧过窑,到舜城卖过陶器,到伏夏(今濮阳)集市上作过小买卖。虞舜为部落首领以后,以物易物的集市交换活动更趋活跃。
关键词: 市场建设 集贸市场 集市沿革

内容

据《周易•系辞下》记载:“怉牺氏没,神农氏作。列廛与国,日中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交易而退,各得其所。”后神农氏禅让于黄帝,黄帝禅让于颛顼,颛顼禅让于帝喾,帝喾禅让于唐尧。唐尧主要活动于今鄄城一带,尧部落民虞舜曾到定陶烧过窑,到舜城卖过陶器,到伏夏(今濮阳)集市上作过小买卖。虞舜为部落首领以后,以物易物的集市交换活动更趋活跃。
  商汤定都于亳(今曹县土山集一带),大力发展商品生产和流通,出现了以货币为媒介的商品交换活动,市场以日中为市,相沿成习。后因黄河水患,商王盘庚迁都于殷,菏泽境内的集市一度衰落。
  春秋战国时期,菏泽因其交通、经济之利,又商贾云集、货畅其流,集市交换活动再现繁荣景象。《史记越世家》称:“范蠡之陶,以陶为天下之中,诸侯四通,货物所交易也”。范蠡在陶经商数年三致千金。境内城市中已“市中有肆”,出售商品愈来愈多,在集市上已有酒肆、熟肉店铺和卖五谷杂粮的粮店等。
  两汉时期,菏泽的定期集市已开始向农村移植。
  唐宋时期,境内贸易日趋繁荣,集市数量不断增加,上市商品范围不断扩大,不仅有粮食、茶叶、土货、食盐、药材、蔬菜、家禽等农副产品,还有棉布侬具、家具等手工业产品。
  进入明清时期,境内绝大多数是经营性定期集市,多为集市、早市和庙会三种形式。境内以遇设市也较为普遍,主要集中在交通要道和县城交界处,名称因地而异,许多村镇因集而兴盛,其村镇名与集合称。据《荷泽县志》记载,清战国时期手工业的分布和商业城市
  今陕西咸阳东北蜀今四川成都洛阳今河南洛阳邯郸今河北邯郸'
  今河南开封临淄今山东临淄陶今山东定陶宛今河南南阳
  今湖北江陵
  图2-1战国时期手工业的分布和商业城市地图
  朝时的集市有:新兴集、龙王集、崇福集、临河集、清浪集、卢敦集、皇镇集、辛集、解元集、思贤集、吕陵集、复兴集、高庄集、闫什集、宝集、都司集、大郭集、黄罡集、马村集、小留集、表忠集、金堤集、解园集、清源集、十八老集、丁家集、桃源集等。集期有两日一集,三日一集,五日一集,六日一集,十日一集。集市上下不仅有“以其所有,易其所无”的农民和手工业者,还有“逐什一之利”的小商小贩。
  清朝中期,荷泽的集市开始出现专业性交易场所和市场,贸易规模不断扩大,集市已拥有多处饭铺、酒馆、客栈、商店等饮食业和商业网点。每逢集日,买卖兴隆,特别是农副产品上市季节,就形成熙熙攘攘的闹市繁荣场面。当时,集市有全日集、半日集、早集之分,还有庙会、骡马大会等多种形式,商品上市量大,品种多,入市者多为农民和手工业者,小商小贩也在市场上交易家畜、土特产、工业品。鸦片战争后,菏泽虽然还保留着集市贸易这种形式,但集市上,农民、手工业者以及小商小贩的交易活动已不再占主要地位,多为地主、豪绅开设的行庄和店铺垄断,地主、豪绅与帝国主义买办商人相勾结,以各种高利贷方式预购农副产品和手工业品,大量倾销“舶来品”。
  辛亥革命胜利后,荷泽县城内的商业几乎遍布整个县城,特别是位于城中心的南华集市行栈,店铺最多,商品琳琅满目。从早到晩人山人海,购销两旺,四面八方的富商趋之若鹜。东西南北四关,虽然比不上南华市场繁荣活跃,但也行栈、铺店毗邻间杂。1937年以前,整个荷泽县城已有75种行业,1206家商户。城区内还设有九处庙会,每处上市人数都达万人以上。
  抗日战争时期,日军侵占荷泽,集市遭到了严重破坏,繁荣的市场交易日趋萧条菏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菏泽抗日民主政府加强贸易管理,先后设贸易局、贸税局、工商管理局,发展商品经济,利用集市开展贸易工作,打破日伪的经济封锁,打击奸商和敌伪势力,保证当时抗日军民的生活物资需要,对当时的农村集市起到了保护和促进作用,菏泽境内集市得到恢复和发展。但是由于日本侵略军疯狂扫荡,农村集市处于敌来就散、敌去再聚的状态。
  解放战争时期,国民党统治下的菏泽,由于连年战争之患和国民党的苛捐杂税,人民深受战患之苦,商人深受盘剥资利之害,物价一日数涨,大部分行商、货店被迫关门倒闭,商品上市成交量及上市人员大大减少,许多集贸市场面临崩溃边缘。
  二、建国后集市贸易
  建国后,菏泽专署成立了私营企业局,隶属于财政经济委员会,当时的工作对象主要是私营工商业和发展城乡物资交流,活跃集市贸易。1950年,境内集市数达431处,市场成交额11660万元。同年11月,菏泽境内重点集镇及大宗特产集散地,都设立了市场交易管理所。并规定棉布、棉花、粮食、食油、花生米等重要物资必须在交易所或指定的交易市场成交,否则视为非法,限制商业贩运经销活动。在“三大”改造期间,荷泽专署工商部门采取了恢复古会、组织物资交流会等各种形式,积极发展城乡集市贸易,境内的集市逐步活跃起来。
  1956年,随着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荷泽境内市场已转变为在国营经济领导下以国营经济和集体经济为基础,以个体经济为补充的社会主义统一大市场,全面恢复了农村集市贸易,拓宽了上市商品的范围,采取大宗商品集中交易的方式,对一些较小而又相近的集市进行了撤并,对集期进行了调整,更好地发挥了集市贸易的作用,集市个数增加至431处,成交额8650万元。
  1958年,人民公社化和大跃进运动开始,推行“一大二公”,集市贸易被当做滋生“资本主义”的温床加以限制和取缔,不让农民赶集,大集化小,小集取消,所有购销业基本由国营商业独家包揽,全区集贸市场下降到349处,上市商品只限于当时政策允许的几个品种,集市贸易成交额降至6536万元。
  1959年9月-1962年,菏泽专署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组织农村集市贸易的指示》,开展农村集市贸易,促进农副业、手工业生产的发展,组织短途运输,管理市场价格,以便于人民公社、生产队、社员之间进行商品交换和调剂,同时,也便于商业部门开辟货源。1960年,又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批示信》的要求,有计划、有领导地恢复农村集市,活跃农村经济,放开了原有市场,又新建、扩建一批集贸市场。出现大小市场兼有,国营、集体、个体一起上,品种多,货源足的繁荣景象。
  1963-1964年,菏泽专署对集市贸易采取“加强管理,缩小范围,逐步代替,区别对待,因地制宜”的方针,对集市贸易管理越来越紧。荷泽境内的集市和集日有所削减,集市贸易范围也随之缩小,但集市仍有422处。
  “文化大革命”期间,集市贸易被视为“滋生资本主义的土壤,资本主义的尾巴”,采取各种措施,严加管理。1971年,菏泽地区革委会发出“关于取消古会、减少集日的通知”。1975年,又发出“关于重申取消城市逢十大会和改变农村集会日期的通知”,使菏泽境内的部份集市及庙会、古会被取消,缩减集日,减少社员赶集时间,减少上市品种,把正常的贩运活动视为投机倒把行为予以打击,小商小贩作为“二盘手”剥削者被禁止。商品上市量及品种明显下降。据统计,1975年,荷泽集市数为349处。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荷泽地区各级政府把集市贸易确立为社会主义大市场的有益补充进行培育、扶持和建设,各县政府把市场建设作为一件大事来抓。荷泽市(县级)首先在城区恢复了五、十大会,相继建立了康庄服装专业市场、南华工业品批发市场、夹斜路批发市场。部分集点改为天天集,全日集,部分集市增加固定设施,搭起售货台。1979-1982年,主要是恢复和发展农村集市贸易,开放城市集贸市场,放宽上市商品范围,准许农民和商贩从事贩运活动。恢复开放的第一年(1979年)集贸市场就增加到388个,成交额19125万元。1982年,境内集贸市场、古庙会、农副产品综合市场发展到395处。1983年,全区集贸市场发展到406处,成交额23932万元,占社会商品零售额的19%。1984-1989年,取消了农副产品的统购派购政策,进一步放宽了长途贩运政策。同时,菏泽地区也加快了城乡集贸市场建设,增加各项服务设施,扶持发展各种类型的专业批发市场。1984年,全区城乡集贸市场415处,成交额25475万元,占社会商品零售额的18.3%。1989年,全区集贸市场建设累计投资1100多万元,建设市场335处,其中棚顶市场105处。在市场建设中注重因地制宜、形式多样、不拘一格、各具特色。有楼房式的集贸商场,有营业楼、营业房,塑料大棚相结合的新型市场。集市面貌和卫生状况大为改善,有些县城集市“风吹日晒雨淋摆地摊,晴天一身土,雨天一身泥”的状况成为历史。集市贸易已经由过去的农副产品交换为主,发展成为既有农副产品,又有工业品、手工业品交换的综合性集市。由过去农民之间互通有无,调剂余缺的场所,发展为多种经营方式,多种经济形式互相交流的交换场所。由过去参加集市交换活动的主要是农民,发展为既有农民个人,又有国营商业、供销合作社、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个体商贩、工矿企业,还有城镇居民等;经营方式既有零售,又有批发,还有批零兼营,既有产销一体化的综合经营,又有专业加工,专业商贩。各类专业、批发市场不断涌现,交易活跃。1989年底,全区集市数436处,其中专业批发市场发展到22处,万人以上的大集88处,不少五日集变成了三日集、隔日集,有的发展成天天集。全区集市成交额达57246万元,占全区社会商品零售额的21.2%。各县(市)城关集贸市场,贩运的商品数量占上市商品总量的70%左右。集贸市场上不仅有地产的新鲜蔬菜和日用工业品,而且还有南方产的柑桔、香蕉、菠萝、椰子等时鲜水果;北方产的木耳、干蘑菇等土特产品;东部沿海的海产品,西北的葡萄干、哈密瓜等商品,全国各地的名牌产品,日用工业品都能在集市上买到。许多集贸市场由地产地销为主的区域性市场发展为跨省、市,远辐射的大市场。
  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发表后,全区各级工商机关把发展和建设城乡集贸市场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各类消费品市场、生产资料市场和金融、技术、人才、房地产、信息等生产要素市场蓬勃发展,全区有集贸市场466处,成交额8.86亿元,占当年全区社会商品零售额的四分之一多。其中,综合集贸市场425处,成交额6.07亿元;农副产品批发市场11处,成交额1474万元。万人以上的集贸市场99处,万人以下的190处,三千人以下的178处;有批发市场和专业市场42处,生产资料市场5处,生产要素市场1处。全区城乡平均6.8万人有一处集贸市场。
  20世纪末,荷泽的“超级市场”逐步上水平,上规模,每年销售额都在千万元以上。此外,超级市场的管理和设备比较先进,充分利用现代化科技成果,如商品入库、出库记录、现金结算、统计资料等,都采用电子计算机代替人工操作。售货使用自动或半自动售货机,顾客进店可以自己选取商品,离开商店时自行结算,购货非常方便。

知识出处

菏泽市工商行政管理志

《菏泽市工商行政管理志》

出版者:中国工商出版社

《菏泽市工商行政管理志》客观地记述了菏泽境内工商业发展脉络和工商行政管理在各个历史时期的演变过程。这部志书共分15篇,50余万字,时间跨度为上古时代至2005年,简要记述了夏商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菏泽境内的市场发育、贸易往来与工商行政管理机构、体系的历史沿革,重点再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2005年,菏泽工商业发展、振兴的历史原貌和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历史进程。特别是突出记述了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菏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整顿规范市场秩序、打击违法经营行为、加强队伍自身建设、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成绩和贡献,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和地方及工商行政管理专业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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