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尧舜故里,商汤京都,继属曹国疆域,后建曹州区域。清雍正十三年(1735年)曹州升为府,因南有菏山,北有雷泽,故赐名菏泽,始作政区名。建国后,菏泽区划多次变更。2001年1月,经国务院批准,撤销菏泽地区,成立地级菏泽市。
菏泽市位于山东省西南部,与苏、豫、皖三省接壤。南北最长距离157公里,东西最宽距离140公里,总面积12239平方公里,总人口812.17万人。菏泽地处四省交界,区位优势明显,工商贸易具有悠久的历史。据史料记载,早在商周时期就有集市贸易。至明、清时期,城乡工商业有了较大发展,民间经济往来和各种形式的贸易活动日趋活跃。在荷泽工商业发展的漫长历史进程中,各个朝代的地方府衙都有管理工商业和民间贸易的职能,并不同程度地介人了工商业和民间贸易的管理。
民国时期,境内国民政府先后设实业局或建设局兼管工商业。1938年,日本侵略军占领菏泽后,伪曹州道尹公署设建设科管理工商业。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冀鲁豫边区政府设立工商管理局,所辖鲁西南各专署、县先后设立工商管理分局和工商管理局负责工商管理工作。广大工商管理干部在残酷的战争环境中,忠于职守,英勇斗争,发展贸易,保证军需民用,先后有四十余人献出了宝贵的生命,为夺取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的最后胜利,做出了重大贡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菏泽专署下辖各县均设立工商科(后改局),承担工商管理职责。在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发挥专政优势,对公私工商业的主要物资实行登记,与税务部门组织力量检查黑市,防止囤积,平抑物价,控制市场。同时,加强交易所功能,搞活贸易,保障供给,充实物资品种。对保障人民生活,发展公有经济,维护社会稳定,巩固人民政权起到了重要作用。1957年,荷泽专署工商科划归商业局,一个机构两个牌子。主要任务是管理市场,活跃物资交流,打击投机倒把,进行企业登记,管理商标、办理注册,以及指导工商联合会的工作。到1966年,大部分生产和生活物资已由国营商业机构统一收购调配,工商行政管理的基本任务是保证国家计划的实施和管理集市贸易。
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地区和各县工商机关先后成立了“革命领导小组”或“革命委员会”,取代了原有的领导机构,管理职能与税务、财政、商业等部门交叉重叠,时分时合,行政隶属关系多次变更。“文化大革命”前期的主要工作是打击以惯犯和长途贩运为主的投机倒把分子;控制上市商品范围;取缔无证商贩和黑市交易。“文化大革命”中期,主要工作是加强党的领导,依靠贫下中农,活跃农村市场,批判自发倾向,打击投机倒把,巩固集体经济。“文化大革命”后期,荷泽地区掀起打击投机倒把高潮,对一些案件当事人采取隔离审查、戴帽改造、巡回批斗、挂牌游街、集中学习等手段进行教育改造。
1979年10月,菏泽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与商业局分设,单独成立,当年,企业登记管理、市场管理工作全面展开,并开始收取集市交易服务费。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至1997年,荷泽地区工商行政管理的主要任务转为支持生产,促进物资流通,方便群众,搞活经济,加强对市场、企业登记、经济合同、个体经济、商标广告管理,并负责打击投机倒把等工作。1983-1997年,地区工商局先后成立了多个业务科、室、所、直属局。主要职责是市场监督管理、企业注册登记、经济检查、合同管理、广告管理、商标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等。这一时期,个体经济异军突起,全区个体工商业197956户,从业人员492783人。首先,社会商品零售额累计达1262198万元,真正成为“三分天下有其一”。其次,仲裁工作成绩突出,1985-1995年,全区合同仲裁机构受理各类经济合同纠纷案件共计68972起,争议金额40803.31万元。地区仲裁委6个方面的工作占全省首位,先后四次代表全省工商系统参加全国仲裁工作经验交流会,并介绍了经验。第三,市场建设迅猛发展,农村市场全面改造升级,小商品城、专业市场、综合商厦拔地而起。1997年底,全区市场占地面积188万平方米,各类市场年成交额48.5亿元,过亿元的市场5个,省、地级文明市场81处。同时,地区和各县工商机关盖起了办公大楼和宿舍区,牡丹区、曹县、郓城、鄄城、定陶、成武新建改建工商所76处,办公条件、干部职工福利有了较大改善。
1998年12月,实行省以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垂直管理,菏泽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为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直属机构,各县(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菏泽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直属机构。2001年1月,菏泽撤地改市,菏泽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更名为菏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原荷泽市(县级)工商行政管理局更名为菏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牡丹分局。至2005年底,市工商局垂直管理10个县(区)工商局,141个基层工商所。
垂管后的菏泽工商执法队伍,在“突破菏泽”的大潮中,实现了服务经济、监管执法、行业作风和社会形象的新跨越。坚持标本兼治,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取得了明显成效。菏泽各级工商机关正确处理整顿和规范、服务与发展的关系,严把市场准入关。通过年检、验照、市场巡查、集中检查等措施,加强对重点企业、重点行业的监管。围绕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社会稳定等突出问题,深入开展打假保农业、打假保健康、打假保安全、打假保信誉的“四打四保”活动,查办了一批热点、难点、焦点案件。同时,推行属地管理责任制,责任到所、到队、到组倒人,有效增进了执法效果。督导大型超市、企业建立购销台帐,实行索证索票制度,实施“商品准入工程”,推进了监管关口前移。进一步健全以“12315”为中心的消费者投诉举报网络,使“12315”成为消费者信得过的一个维权服务品牌。
教育和引导相结合,企业诚信建设迈出了新步伐。菏泽市工商局制定出台了“菏泽市企业信用管理办法”和“企业分类监管办法”,大力推行合同示范文本,指导企业正确签约、履约;积极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评选和“诚信之光”、“建设销售放心房”宣传活动,营造了“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氛围。全市141个工商所也将辖区内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分为绿、蓝、黄、黑四个信用等级,为信用监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信息化建设方面,于2004年6月完成了对2万多户企业、160多万页企业档案的电子扫描,建立了全市最大的企业电子档案库,实现了市工商局和10个县(区)局、128个工商所三级联网。
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发展思路,服从、服务于“突破荷泽”战略。工商机关在全市提出了“突破荷泽,工商先行”的口号,大力优化发展环境。在放宽放活的基础上,大力推行“一审核准”和“一审一核制”,深入开展“四个一”工程,实行“亲情服务”、“零距离服务”,营造了亲商感商留商的良好氛围。2004年4月,省工商局在菏泽召开了现场经验交流会。在市场管理方面,积极参与牡丹商业街、交通大市场、乐园服装城、恒盛物流中心等重点市场的论证、建设、管理,努力促进鲁苏豫皖四省交界的区域性商贸和物流基地建设。截止到2005年,全市已发展市场528处。
发扬自力更生精神,工商所建设和改造实现了新突破。市、县工商机关克服资金短缺、洪涝灾害等困难,按照因地制宜、高点起步、稳步实施的建设原则,勤俭节约搞建设,各级工商部门投入30000多个工时,节约资金近50万元。截止到2005年,全市已投资2826.9万元,建筑面积77086.97平方米,新建和改造工商所107处。
坚持以人为本,队伍建设迈上新台阶。从1998年起,春节过后的第一个月,全市工商机关集中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和军训活动。同时,各级工商机关始终坚持“一日一题、一月一法、一季一考”的学法活动,采取人人记工作日志,每两月进行一次述职,大家集中评议等措施,努力提高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为加强规范化建设,从市工商局机关到基层工商所全部推行职责具体化、工作程序化、管理制度化、服务标准化、政务公开化的“五化建设”,并采取由市局直接量化考核的办法,对141个工商所进行评分排序,增强了全市系统争先创优的主动性、自觉性,促进了“五化建设”的深入提高。
教育制约监督三位一体,行风建设取得了新成果。荷泽市工商局坚持以思想教育引导,规章制度制约,明査暗访监督,形成了全方位、立体式、无缝隙的制约监督机制。2003年被市人大授予“人民信任单位”称号,2004年全省系统行风建设年现场会在荷泽召开,2005年市工商局机关党委第一次被省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先后被中共山东省委授予“全省基层党组织建设先进单位”、省政府授予“抗击非典先进单位”、省政府纠风领导小组授予“行风建设示范窗口单位”、被国家工商总局授予消法落实“最佳单位” ,2003-2005年,连续三年行风评议第一名,2005年,市工商局和所辖10个县(区)工商局在市政协组织的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评议中,均获“优秀单位”荣誉。同年6月,省工商局作出向荷泽市工商局学习的重大决定,进一步促进了荷泽工商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