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菏泽地区水利志》 图书 |
唯一号: | 151820020220001533 |
颗粒名称: | 第一节 材料供应与消耗 |
分类号: | TV698.2 |
页数: | 2 |
页码: | 224-225 |
摘要: | 水利物资分配,一般采用万元定额法,基本建设工程:根据设计预算,按万元定额分配下达;农田水利工程:根据农田水利事业费,由省计划委员会切块下达到各地(市)后,再由当地物资部门组织供应。抗旱打井所需材料,由省水利厅,根据投入经费负责分配供应,钢材、木材、水泥由省计划委员会切块到地(市),然后,由当地物资部门,组织供应。关于水利专用的机械设备方面,所需的材料,由省水利厅根据年度生产维修计划任务分配供应。 |
关键词: | 材料供应 材料消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