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菏泽地区水利志》 图书 |
唯一号: | 151820020220001531 |
颗粒名称: | 第二节 财务管理与会、统工作 |
分类号: | F231 |
页数: | 5 |
页码: | 216-218 |
摘要: | 建国后,1958年以前,水利基本建设资金,全部由中央水利部统管,水利事业经费,全部由省财政厅、水利厅统管。省、地、县层层 —直拨、直报决算。1959年后,除基本建设经费外,事业经费下放地 ,(市)、县管理。1975年后,所有经费,由省统管。1980年后,实行财政承包制,水利事业费除小型农田水利和防汛费的40%,由省地(市)水利部门掌握使用外,其余全部切块下放,形成了以块块为主,条条为辅的管理体制。 |
关键词: | 财务管理 会计工作 统计工作 |